由国家社会主义向民主社会主义和平过渡
【本报讯】匈牙利《人民自由报》8月19日发表《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政策纲领草案》。摘要如下:
在80年代末的历史转折点,我国的政治条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使我们可以实行体现我国民族利益的新政策和采用社会主义新模式。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几十年以来时而公开、时而隐蔽地存在的改革势力崛起,并且开辟了从国家社会主义向民主社会主义和平过渡的道路。我们党的最主要目标是和平地、渐进地向民主社会主义过渡。这样,我们才能避免危机加深。这样,我们才能为民族复兴和与世界发展相联系创造条件。只有通过解放社会能量、对民族命运具
有责任感的各种力量相互台作和公
开竞争,我们才能找到摆脱危机的出路。国家社会主义使匈牙利陷入危机。这表现为经济活力不足、越来越落后于世界的发展、社会各阶层的不满情绪加深和对执政党的信任动摇。所有这些与深刻的道德危机相联系。危机破坏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可以实现所抱的信念。尽快地改换模式和向民主社会主义过渡已经不可避免。
要改变模式,就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社会、经济制度进行彻底的重新评价和改造。党首先同斯大林主义的一切变种划清界限。它当初本着这样的决心走上改革之路,并且朝着民主社会主义的方向迈出最初的几步。它感到自己对危机负有责任,并且认为自己有义务参与克服危机。它坚决维护那些其吸引力无法被斯大林主义冲淡的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党不是想少实现这些思想,而是想更多地实现这些思想,将其由口号变为实践。个人与公众发展相和谐是民主社会主义的基础。我们的目的是建立一种个人与集体能自由发展的公众社会。我们的直接任务是扩大个人的人权、自由权和福利权。我们的中期目标是建立以文化、科技发展和受过培训的劳动力为基础的生产结构。我们的长期纲领是达到发达国家的文明水平。向民主社会主义方向变化的实质是:
——在广泛民族协商的基础上和通过直接民主的方式加强民主法治国家的秩序;
——在各种机构和政权中心之间平衡地分配权力,阻止权力过分集中和阻止采取暴力政策;
——通过自由选举产生行使主要权力和代表人民主权的国会,它受民主舆论、共和国总统和宪法法庭的有效监督;
——实行反映和表达人民意志的多党制,各种政治团体与政治倾向自由竞争;
——各种独立的利益代表机构和结社组织是保护少数的宪法保障;
——建立开放的、公民能够触及和监督的政治制度,公开一切不违背宪法的意见;
——作为分权的独立分支的地方政权、地方自治机构和地区自治组织完全独立自主。
我们希望通过突出公众与个人的自由发展来保障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使社会大力发展,从历史前景来看这将导致个人自由的扩大;
——建立社会公正、机会均等和福利安全的稳固制度,实行社会团结,从而建立一种公众社会;
——在各级政治层次建立活动自主、民主参政、民主的政治方式和社会监督。
从民主社会主义的角度看,建立在人民代表制原则基础上的自治制度非常重要。在地方政府的活动中,要将体现居民利益的职能与体现国家地方政权的职能坚决区别开,还要将选举产生的团体与承担专门任务的部门区别开。人民代表的职能优先于国家政权的职能。协商制度要成为自治制度的一部分。地方自治组织则要成为居民区的政治、行政管理和经营的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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