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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报道: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印(友好条约)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外电报道: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印(友好条约) 【美联社东京3日电】据新华社报道,共产党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星期一批准了陈毅和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苏'...

外电报道: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印(友好条约)


【美联社东京3日电】据新华社报道,共产党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星期一批准了陈毅和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苏班德里约在4月1日缔结的友好条约。
新华社说,在国务院提请审议批准之后,在一次扩大会议上批准了。
新华社说,国务院在星期一早些时候的全体会议上通过了这个条约,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法新社北京3日电】北京电台今天宣布,北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外交部长缔结的友好条约。
【共同社东京3日电】雅加达3日电:中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结束了历时六天的对印度尼西亚的访问之后,最近已经回国。4月1日在雅加达同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苏班德里约签订的两国的联合公报、友好条约、文化交流协定的内容已在3日公布。两国的友好条约遵照万隆会议的十项原则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强调要互相尊重主权和密切外交关系,有效期间是十年。文化协定规定要在教育、科学技术、医学、体育运动、新闻广播等各方面实行合作,有效期间是五年。这些条约和协定和去年年底生效的关于华侨废除双重国籍的协定一道,将会成为改善前年以来由于印度尼西亚执行镇压华侨的政策而一度趋向恶化的两国关系的手段之一。
【美联社雅加达3日电】(预发)印度尼西亚和共产党中国星期一一致认为,除非接纳共产党中国进入联合国,否则,联合国组织的地位和它为解决世界问题而作的努力将大大削弱。
在中国外长陈毅对印度尼西亚的访问结束后在这里发表的联合公报中,两国领导人一致认为,全世界面临的问题没有亚非国家的“参加是解决不了的”。
公报提到签订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友好条约和文化协定。
两位领导人没有提到中印边界争端,他们一致认为,可能妨害亚非国家之间的关系的各个问题都应当通过“在友好气氛中的讨论”和根据和平共处原则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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