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华盛顿七月九日电】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新闻节目今天报道说,约翰·奥利里将辞去美国能源部副部长的职务。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说,奥利里今天写给卡特总统的信中说:“如你愿意接受我在一九七九年九月四日(如果这个日子对你来说是方便的话)辞职的建议,我将会很感激。”
白宫拒绝证实或否认这条消息。
外委会主席丘奇说尽管美苏行政官员发出哄骗或恫吓,参院将作出正直的判断毫不动摇
【美联社华盛顿七月九日电】美国参议院今天开始就第二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举行听证会。
参院外委会主席弗兰克·丘奇坚持说,参议院“将作出正直的判断而毫不动摇,尽管我们自己的行政官员或苏联的行政官员发出哄骗或有意识的恫吓,口口声声说这项提交审议的条约不容作丝毫变动”。
丘奇对这个条约提出了“必须回答的”七个主要问题:
它是否公允平衡?它是否可以核查?它是否消除了美国的盟国的担心?它是否让美国继续发展它认为必要的新武器?它是否促使超级大国走向未来更有意义的武器控制?苏联在条约中有什么利益?批准或反对条约会有什么后果?
万斯和布朗在开头的发言中对丘奇的大部分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布朗在发言中答复了对条约提出的一些重要的批评。
他说,苏联人有权部署三百零八枚非常大的SS—18导弹,每枚导弹有十个弹头,而美国不能有一枚重型导弹,可是苏联人的这种权利不会给他们带来很大好处。条约允许美国部署机动的MX导弹。布朗说,这种导弹将携带十个弹头,拥有与SS—18“大致相等的军事能力”。
他还说,条约规定每枚导弹携带的弹头以十个为限,这就使苏联人不能在SS—18导弹上再增加十个或二十个弹头,虽然这种导弹有能力这样做。
布朗还为关于苏联逆火式轰炸机的附带协议辩解,根据条约这种轰炸机不算作战略武器。现在认为逆火式是一种中程轰炸机,但是如果它以低速飞行,并在古巴着陆的话,它能够飞抵美国。
许多批评条约的人建议,参议院应坚持作出这样的更动:取消苏联人保持重型导弹的权利;把逆火式轰炸机算作战略武器。
参院共和党领袖贝克已宣布,他将反对这项条约,除非条约作些修改,他说,到一九八五年这项限制战略武器条约期满的时候,苏联的洲际弹道导弹的爆炸力将是美国导弹爆炸力的三倍到四倍。
布朗说,明显的不利方面将为美国战略力量中的其他武器所抵销。
【本刊讯】日本《每日新闻》六月三十日刊登大阪市立大学副教授内藤昭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中国的对外贸易
——贯彻自力更生的原则》,摘译如下:
中国在一九七六年十月打倒“四人帮”之后,华国锋体制为了促进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进一步发展了同西方国家的贸易经济关系。据估计,一九七八年进口成套设备的合同,仅与日本之间就约达三十七亿美元。如把欧美国家都计算在内,则与所有西方国家签订的进口成套设备的合同约达七十亿美元。另外,中国已开始接受西方国家的贷款,这是前所未有的。据估计,到目前为止,中国同包括日本在内的西方国家达成协议的长期贷款合同,政府和民间两项加在一起大约已有二百亿美元。
华国锋体制同西方国家如此急剧地扩大贸易经济关系,难道意味着中国放弃了一贯主张的自力更生的方针吗?比方说,一九七八年中国的对外贸易额,进口和出口大约都是一百亿美元,即进出口总额为二百亿美元左右。因此,总额达七十亿美元的进口成套设备的合同,即使采用延期付款等结算方式,大概也可以说是中国一个相当大的负担。因此,进口成套设备如果以这种速度发展下去,恐怕就要远远超过中国担负外债的能力,自力更生的方针实际上就将成为无稽之谈。今年二月底,中国曾通知日本方面,去年十二月份以后签订的从日本进口成套设备的二十二项合同(共二十六亿美元),希望暂缓生效,并且要求经过三个月左右的调整期之后,从五月中旬左右起再行洽商。这一问题,直到本月底才基本上有了解决的眉目:所有合同将继续有效。但可以认为,这种调整对中国来说是坚持自力更生方针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换句话说,可以认为进口成套设备合同暂缓生效问题,证明了中国要调整执行合同和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始终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
国际金融人士判断,中国从西方国家得到的贷款如果达到二百亿美元左右,年偿还额就将达到二十至三十亿美元。可以推断,到一九八五年中国的贸易均出口增长率最低将超过百分之十八(一九七八年比上一年增长百分之二十),所以,这种程度的借债,大概不能使中国的外汇周转超过据说是“还本付息率”的“危险线”的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而且,这同进口成套设备合同的情况一样,也可以设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本身的调整功能将起作用,所以,将导致放弃自力更生的债台高筑的状况,大概是能够避免的。
中国要同西方国家经营合办企业,这也是全新的尝试。从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立场来说,这要付出若干代价。但是,必须动员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推进四个现代化。据判断,从这种政治和经济上的要求来看,即从全局观点来看,这种做法的好处反而是大的。可是,即使这样做,也要坚持不损害本国主权、不妨碍经济独立并与革命外交路线相一致的原则,以便贯彻自力更生的方针。在中国设立与西方国家合办的企业,也可以认为这是“国际方式”的公私合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是中国在五十年代对民族资本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阶段曾经实行的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形态。所以可以认为中国与西方国家合办的企业是“国际方式”的公私合营企业,因为将在这些企业中贯彻利用、限制和改造的原则,即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利用外国企业对中国现代化的积极性,限制在经营管理方面的资本主义消极因素,最终实现国有化。
综上所述,可以了解,华国锋体制急剧扩大对外贸易经济关系的基础是贯彻自力更生的方针。也就是说,可以看出灵活性增大了,即一面坚持自力更生这一原则,一面尽可能地增进对外贸易经济关系。
打倒“四人帮”之后,从西方国家引进成套设备和资金的状况急剧增大,大概是从“四人帮”限制扩大对外贸易经济关系之下“解放”出来的结果。“四人帮”把自力更生和对外贸易形而上学地对立起来。但是,无可否认,对于缺少经验和知识(邓小平副总理语),对于进口成套设备的合同,有一部分搞过分了。中国经济底子薄,财力、物力有限,而且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低,因此产生了因过多引进成套设备而消化不良的畏惧心理,这似乎也是事实。还有,进出口管理体制不完善,特别是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联系也不好。
中国现在正在调整因林彪和“四人帮”的长期破坏而产生的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现象。因此,对外贸易的调整也正要设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调整相适应。到中国逐渐克服了对外贸易经济体制不完善的问题,恢复了对外贸易经济关系的平衡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之时,我们就可以重新评价中国经济的计划性和自力更生所具有的意义了,并且也能够对日中贸易作出切实的展望了。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七月九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大使馆派遣了三名外交官出席参议院举行的第二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听证会,听取国务卿万斯为美苏限制战略武器条约进行答辩。
这三位外交官被挤到参议院干部会议室的后座,由于听众很多,人群太挤。他们是在上午十点钟对外关系委员会开始举行听证会时到达的。
【美联社华盛顿七月九日电】(记者:罗伯特·卡伦)参院今天被告知,第二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不会阻止美国向北约盟国提供包括三叉戟导弹和巡航导弹在内的最先进的武器。
据说,在外委会就这项条约举行意见听取会时,人们向国务卿万斯和国防部长布朗一再问到条约对北约防务的影响问题。
参议员查尔斯·珀西(伊利诺斯州共和党人)说,他要提出两点“理解”,以附在条约后面。
一点是说明,将地面发射和海上发射的巡航导弹的射程限制在六百公里的议定书,不经参院同意不能在一九八一年期满后再延长。
另一点是坚持认为,条约第十二条对美国向北约盟国转让巡航导弹技术的权利没有限制。第十二条是“不可规避的条款”,它禁止任何一方通过第三国规避条约的限制。
万斯对珀西说,他“没有必要”保留意见,因为“我们(同北约)合作的格局并没有受限制。它只是阻止我们转让条约禁止的武器系统所特有的技术,例如,从海底发射的导弹。但是它不适用于我们过去合作搞的那类东西,其中特别包括地面发射和海上发射的巡航导弹”。布朗指出,在一九八一年协定书到期之日以前,美国不能(再行)研制地面发射或海上发射的巡航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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