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华盛顿十九日电】一位美国发言人今天说,即便在接纳共产党中国以后,国民党中国很可能将仍然呆在联合国。一位台湾外交官拒绝说明,如果北京进入联合国,他的政府是否将退出联合国。
    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布什说,他认为主张把驱逐国民党中国的问题正式作为“重要问题”的美国提案得到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成为重要问题,驱逐台湾就需要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布什说:“我认为重要问题提案很可能通过,我认为这将大大有助于使他们留在联合国。
    “六个月前,谁也没有预测过台湾在这个问题上会有灵活性。现在已经有了某种灵活性。
    “现在日本大力协助我们。他们同许多人谈话,他们做了许多工作。”
    国民党中国外长周书楷尽管拒绝说明台湾是否将退出,但是他坚持说,
    “我们将战斗到底。”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十九日电】乔治·布什大使说,如果联合国大会要驱逐台湾的话,它将开创
    “踢走一个国家的一个十分危险的先例”。
    布什说,他正在“苦思瞑想”设法使让大陆中国得到安理会席位而把台湾留在联合国内的美国提案得到通过。
    【合众国际社联合国十八日电】(下面是乔治
    ·布什为合众国际社写的一篇文章。)
    今天,我们听到了许多有关变化的情况。在一九七一年秋天,联合国大会将讨论的问题,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有灵活性,需要有一个顺应建设性变化的联合国,需要一个在探求世界真正实现和平的过程中愿意向前看的联合国。
    下面是一些在今年秋天将要美国作出巨大努力来解决的问题:
    中国问题:美国已宣布它要在联合国奉行一个新的对华政策。这是一个现实的政策和一个简单的政策。如果这个政策取得成功,它将是在帮助使联合国成为一个代表性更要大得多的组织的过程中迈出了重大的一步。我们希望在联合国大会上取得的结果是,使联合国适应两个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和中华民国(国民党中国),而不损害任何一方的主张。这并不象已被错误报道那样意味着一种“两个中国”政策。
    我们的政策是提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代表权,但是也谋求防止把我们长期以来的朋友和盟友
    ——中华民国驱逐出联合国。它指出了他们继续在联合国享有代表权的重要意义。重要的是,我们的政策不象阿尔巴尼亚的提案那样,将避免开创驱逐一个成员国的危险先例。我们希望看到联合国大会正式表示赞成他们留在联合国,并且将为达到这一目标而一刻不停地战斗。
    在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总统决心努力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有效的联系。
    联合国使这个现实享有代表权将是在这方面采取的一个重要行动。
    事实是,尼克松总统已对我们的中国政策作了果敢的重新估计。我们不是通过在联合国奉行这一政策而保证出现一个太平盛世。我们仅仅是正视一个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存在的。在我们对自由与和平所承担的义务的范围内,我们将对此作些什么呢?
    回答就是,联合国把代表权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拒绝把中华民国赶出去。
    【美联社纽约十九日电】瑞典外交大臣威克曼今晚说,人们认为共产党中国今年将得到联合国席位,这是一种“合理的预料”。
    威克曼说:“由于美国已表示它打算支持接纳赤色中国,我认为中国取得席位的可能性很大。”
    这位外交大臣从斯德哥尔摩乘飞机到达肯尼迪机场,他将参加二十一日的联合国大会开幕式。
    他称赞尼克松总统在美国多年持反对态度之后决定支持共产党中国进入联合国。他说:“这是一个有高度政治家风度的行为,我们对之表示欢迎。”
    威克曼说,瑞典准备像过去一样,投票赞成大陆中国进入联合国,他预测唯一可能发生的“障碍”是赤色中国和台湾的双重会员国身份问题。
    威克曼说,目前,瑞典“对台湾”还没有“采取任何立场”,但是他又说,他的国家将投票反对以任何方式使共产党中国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事“无效或者遭到阻挠”的任何提案。·拉扎克谈话·【合众国际社吉隆坡十九日电】拉扎克总理今天说,马来西亚支持接纳北京进入联合国,以此作为确保东南亚和平的一个办法。
    他说:“我们的政策是坚定的,我们承认并且赞成接纳中国进入联合国以代表它的七亿五千万人民。”
    这位总理将去纽约率领参加联合国大会的马来西亚代表团。他说,台湾问题是一个单独的问题。他没有详谈。
    拉扎克说,“在中国被接纳进入联合国的情况下,它将有责任同其他国家一起维持这个地区的和平。”
    他说,对这个地区的和平来说,其他重要的因素是不受大国的干涉。
    【共同社东京二十日电】题:外相在自民党联席会议上表明最好到二十三日决定态度
    围绕着是否充当逆重要事项等提案的联合提案国问题,自民党从二十日中午过后开始举行中国问题调查会、外交调查会的联席会议,继十八日的临时总务会和政审会的联席会议之后继续进行讨论。席间,福田外相就提出提案的时限问题说:“美国政府似乎打算在日本时间二十二、二十三日以前结束最后的程序。我想日本也最好在那时以前决定态度。”出席今天会议的大约有五十名众参两院议员,政府方面有福田外相、法眼外务审议官等,党的执行机构方面有保利干事长、小坂政调会长、野田中国问题调查会会长等。
    【共同社东京二十日电】福田外相在二十日的自民党联席会议上说政府也应该在二十一、二日表明态度。外务省人士认为,如果不充当联合提案国,决定的时限也有可能还要推迟,不过,如果决定充当提案国,那么由于要发出训令等,这一两天内将是非常紧张的。
    据说,迄今为止保利干事长等首相周围的人已肯定了放弃充当联合提案国的念头的方针,佐藤首相也大致倾向于这方面。但是,党内右派认为最近一两天是一个高潮,施加强大压力,要求决定充当联合提案国,首相如何决断,又不容预料了。
    【合众国际社堪培拉二十日电】外交部长奈杰尔·鲍恩今天宣布,澳大利亚将作为美国关于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获得席位的提案的共同发起国。鲍恩说:“这就是: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有代表,支持它在安全理事会获得席位,反对把中华民国驱逐出联合国。”
    【本刊讯】蒋帮《中华日报》十八日和十九日连载该报记者的文章,题目是《表决所谓中国代表权问题联大可能出现那些情况》,摘要如下:至少已有三种提案仅就目前的情势来说,摆在我们面前的至少会有三个针对所谓“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建议案。一为阿尔巴尼亚提案;另外两个是美国即将提出的“重要问题案”及将安理会席位交给共匪的“双重代表权案”。但是,鉴于局势的错综复杂,届时联大进行表决的,可能是四个建议案或五个建议案。
    本届联大将于二十一日揭幕,大会总辩论演说将持续至十月十三日为止。所谓“中国代表权问题”的辩论极可能被列为大会的第一项议程,十月下旬或十一月上旬提交表决。
    依照联大议事规则,向联大提出的任何建议案必需经总务委员会通过,始得列入联大议程;提案的时间愈早,原则上愈排在议程的前面,因此愈先在联大中讨论。
    此种原则并非一成不变,大会正式讨论议案时,也可能因当时情势的需要,经过半数委员国同意而先行讨论某一原排在后面的提案;此外,会员国也可以某问题为程序问题,经大会过半数同意后,优先讨论表决之。
    至于提案连署国的多寡,则对于该提案之实质不会有任何影响。
    联合国大会的投票,程序提案有优先实质提案表决之权,提案之表决是否通过则是两个计算方式,一般问题过半数通过;重要问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某问题是否为重要问题,或为一般问题,亦是简单多数通过。所谓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均指到会暨投票者而言,此处所指之“投票”只是赞成票和反对票,不包括弃权票或缺席、到会而不投票等。重要问题案最重要依照现在可知的状况分析,可知我国的努力首在争取美国提案“重要问题案”的先议权。“重要问题案”要求联大确定任何排斥我国代表权的建议,均为重要问题,本属程序提案,有优先表决之权。但证诸以往经验及现在变幻莫测的情况,本案在联大中可能会遭到挑战,可能会有亲匪国家故称其非为程序提案。议事规则规定,遇此情形则由大会表决其是否为程序提案,此项表决极关重要,我国必需努力争取足够支持以通过之,如此才可使“重要问题案”优先于其他实质案而获得先议权。这项是否为程序提案的争议,可在“中国代表权问题”各案表决前任何时间提出,亟需善加注意防备。而关于此争议之投票,可谓有关投票中的第一项投票。
    如果有人对“重要问题案”的程序性提出挑战,其先决投票未达半数,则我们将面临最困难的局面——联大将先行表决阿尔巴尼亚案或美国的“双重代表权案”。
    接下来的发展必然是表决“重要问题案”。本案只需二分之一多数即可通过。今年联大即使票差会减少,“重要问题案”的过半数必可赢得。
    “重要问题案”获得通过,则我国在今年联大中维护合法代表权的奋斗目标,即可说是达成了一大部分。其次,我国所致力的就是要防止阿尔巴尼亚案得到三分之二多数票,如果可能的话,并进一步使阿案过不了半数。
    “双重代表权案”的前提固然为我国所坚决反对,然而在技术上、战术上都可权宜加以利用;一方面运用该案拖垮阿案,一方面协助“重要问题案”之成立。如果把阿尔巴尼亚及美国分别提出的实质建议案分三段相互对照,可明显看出,两案的前两段容或文字不同,其要求的结果完全一样,两者不同之点只有第三部分的“排我”与“不排我”之分。在此种情形下,同意前两段的国家,对此两案之立场即取决于第三部分。换言之,如果这两案均非分段表决,则支持其中一案的国家必然反对另一案,只可能有些国家同时弃权,不会有对两案皆投赞成票或作一赞成一弃权投票者。因此,两项提案中某一案所获得的支持增加,另一案的支持必然相对减少,两者有相互牵制作用。投票次序关系重大惟更重要的是依联大议事规则,对同一事项之建议案如遇有上述情形时,只要其中一案通过,另一案即属自动打销,而不需再行投票。明了此点,就知道今年联大中争取对所谓“中国代表权问题”各建议案的投票次序是如何重要了。
    由于“排我纳匪”案较早提出,“双重代表权案”如要先行表决,唯有根据对本案之修正案优先于本案表决的理论,提出程序动议。但后者是否具有此一性质,则需经过简单多数确定,亦即先还得有一次投票。
    在“重要问题案”获得通过后的情况下,如果“双重代表权案”不能取得先行表决的权利,对该案诉诸表决的机会,影响并不很大。因为先行表决的阿案即使能获得过半数票,也无法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票。阿案既不成立,“双重代表权案”即可进行表决。
    然而,只要确定排我需三分之二多数票决定的“重要问题案”通过,不论“双重代表权案”表决次序如何,都可能会产生一种情况:亲匪国家将可能提出认定“双重代表权”案需三分之二多数决定的另一项“重要问题案”。
    假定这项第二个“重要问题案”为程序提案的性质获得肯定,这项“重要问题案”将可比“双重代表权案”先表决。此一“重要问题案”通过了的话,美国的这项实质案也必需赢得三分之二多数支持才能成立。
    如此,美国的“双重代表权案”亦将如阿尔巴尼亚案在双双无可能获得三分之二的情况下,均将被打销。
    具体的说,这也将是对我国最有利的情况:美国的重要问题案通过了;另外的两个实质案“排我纳匪案”及“双重代表权”案均被拒斥。
    不过,我们在抱定乐观信心之余,却首应作周全的准备,必须考虑清楚各种状况,才不致于临阵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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