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所有制经济是个复杂的体系,其分配方式也必然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在公社一级——包括管理机构与下属企事业单位,其分配方式已经很接近工厂和机关中的工资制。大队与小队中的分配方式则是所谓的“队为基础”。
在实际实施中,“队为基础”分为两个阶段。前期是以生产大队的结算为基础,三年自然灾害之后,改为以小队为结算基础。
所谓以生产大队为结算基础,是指生产大队范围内的所有生产小队和各专业队中的所有社员的劳动投入量都以“工分”的形式记录在帐册中,大队所有生产获得的收益也都记入帐册中。然后按照每个农民的工分数,一年几次统一分配大队的收益。这里,小队只记工分,一般没有自己的分配。大队的所有收益主要部分以同样方式分配给所有社员,一小部分留作发展基金,更小的一部分上缴公社作为公社的管理基金。
由于在给每个农民计工分时,要按照劳动量、技术含量来决定工分值,所以这种计工分方式反映了按劳取酬的原则。同时,每个农民所得的工分值相差并不大。通常每天最高的是10分,一般的是8、9分,老人、半大孩子5、6分。所以这种计工分方式又体现了追求共同富裕和照顾老弱的原则。对于基本失去了劳动能力的孤寡老幼,则有所谓“五保”制度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大队与小队的干部也都必须参加劳动并同样计工分,另外为他们的管理工作记入了规定的工分值。
可以看出,首先这种分配方式决定了在分配中兼顾按劳取酬的公平与共同致富的追求,其次,这种分配方式可以统一协调大队范围内参与不同生产内容人们的利益。当一个生产大队包括除农业生产以外的多个专业生产队是,这无疑是一种比较好的分配模式。
可是这种分配模式却未能完善与坚持。主要原因是公社初期的“共产风”严重挫伤了农民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使得更多的农民愿意更直接地分得自己的劳动成果。再加上许多大队没有能够有效发展多种经营,没有建立起有效益的专业、副业队伍,使得以大队为基础的分配方式就失去了优越性。所以,在许多地区以生产小队为分配基础成为必然。
人民公社的生产模式、管理模式大约就是这样。在后来被说得一无是处的人民公社在其约二十年的历史中,效果究竟怎样呢?下面我们分三个时期来说明人民公社的实际运作情况。这三个时期是:“开始三年”,“三年恢复时期”,和基本正常运作时期。
人民公社刚刚建立,就遇上党内“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左倾思潮。“共产风”、“浮夸风”,不仅使得风调雨顺大增产之年却没有大丰收,而且在“集体食堂”、“大炼钢铁”中造成了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再加上连续三年灾害,头三年的农业总体上是负增长。
61年至63年是“恢复调整”时期。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的指导下,经过三年的努力,农业生产基本上恢复到“大跃进”之前的水平。
从64年到79年的十六年是人民公社基本正常的发展期。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在这个时期才有了比较好的体现。之所以说“基本正常”、“比较好的体现”,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仍然出现过多种干扰,犯过多种错误,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在人民公社的成就中,水利建设是最值得称道的,其对农业的巨大支撑作用至今仍然是决定性的。虽然人民公社是在党号召大力兴修水利的推动下产生的,可是由于紧接着的灾害使得头三年并未取得多少成绩。真正的大兴水利是63年之后开始的。到1977年为止,全国各地共开掘人工河道近百条,大、小水库七万多座。最著名的是河南林县的红旗渠,它被称为“人造天河”。这是一条在崇山峻岭中开出的干渠,总长104里,灌溉面积达60万亩。规模最大的是湖北省的汉北河,它也是一条人工河,全长110多公里,灌溉面积达100多万亩。
到文革结束时,人民公社兴修的水库和干渠真的是“遍布祖国大地”了!人民公社后十几年农业能够持续高速发展,水利建设的贡献是第一位的!
在人民公社的成就中,“农业学大寨运动”是排在第二位的。
由于我国的土地约半数是丘陵地带,再加上历史上的小农生产,土地被地形和人为分割成细碎的、高低不平的小块,对实现人工灌溉十分不利,同样也不适宜机械化耕种。改山,造田,平整土地,是将水库和干渠的水真正送到田间的必然要求。而在这方面做出表率的是山西昔阳县的大寨大队。
这是一个地处太行山西坡上的一个山村,“七沟八梁一面坡”是其地貌写照。全村七百多亩土地分布在些破碎的,倾斜的山坡上。由于坡地存不住水,所以过去一直是十年九旱,亩产不过百斤。在陈永贵的带领下,大寨人硬是靠自己的力量——全村不足一百个壮劳力——打石筑坝、填土造田,把几百块歪歪斜斜的山坡地变成了天梯般的石堰梯田。不仅扩大了耕地面积,而且能够保持水土。他们还修建了一条很长的引水渠 ,把大部分土地变成了水浇地,基本改变了靠天吃饭的状态。他们修筑的石堰总体积约一百四十万立方米。其工程之大可以想见!
大寨的改土造田成功之后,粮食产量立即翻了两番,并且为进一步实现农业机械化准备了条件。
有人说,大寨是中央 “用钱堆起来的”。他们是说有人送给大寨汽车和拖拉机。不错,确实有人干了些“锦上添花”的事,可是在大寨最需要帮助时却没有人“雪中送炭”。大寨的奇迹是大寨人独立创造的,而大寨的“神话”则是官僚们造出来的。
大寨的成功引起了毛主席、党中央的重视,64年毛主席发出了“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全国开展了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高潮。其主要内容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土造田,平整土地,按照水利化、机械化的的要求对土地进行大规模整治。
这里引用一段文字如下:
【“那真是一个艰苦卓绝、惊天动地的年代!人民公社社员千军万马齐上阵,县、社干部和群众一起奋战在田野,他们吃的是窝窝头、玉米粥,使用的是镢、铣、独轮车,硬是以手掘、肩抬、愚公移山的方式将土地搬了家,将每一片土地整平、修成整齐划一的畦田,并结合修水渠、打机井、治理盐碱、翻淤压沙等,使大部分土地都达到了能够排涝和灌溉的标准,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高产田。经过10年多的时间,使大地变了模样,变成了畦田纵横、渠水成网、绿树成行的图画!
……没有那个时代人们的艰苦奉献、创业拼搏,能有后来及至今天农业的大翻身吗?那一代人所创造的价值及其惠及子孙后代的功绩有谁能与之相比?他们谱写了中国农业发展史上最可歌可泣的事迹;正是那时,为实现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和人民生活富裕做出了最具有决定性的事情,铺就了最坚实的路基。” 】
在人民公社的后十几年间,社办工业也有了较好的发展。据一个美国学者——佩内洛普·B·普赖姆的调查,到文革结束时,全国县属的农业机械厂约4300家,公社和大队所属的约495,000家。公社、大队所有的中小型化肥厂约2350家,其生产量占全国产量的约50%以上。公社、大队所属的水泥厂约3000家,其产量约为全国水泥产量的60%。到1979年县、公社所属的小水电站的总容量已达6,330,000千瓦。这些水电站通常位于偏远地区,为解决中国偏远地区的电力供应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人民公社在自力更生的同时,也得到了国家工业发展的有利支持。在人民公社的后十几年间,国家先后引进了十三套大型化肥设备,并且自己设计建造了更多的大、中型化肥厂,使得文革结束时全国的化肥使用量超过1000万吨,是1962年的约13倍。在这期间,全国各地都新建了许多拖拉机厂和其他农业机械厂,文革结束时,全国的拖拉机超50万台,手扶拖拉机超140万台;农用柴油机、播种机、粉碎机等农业机械基本上得到普及。农业机械总使用量是1962年的约15倍。
同期,中国的电力事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文革结束时,全国农村90%的公社、60%以上的生产大队通了电,农业用电量约为1965年的五倍。
机械化和电气化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率,节约出大量劳动力流入社办工业的体系中。为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还必须一提的是文革期间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的巨大支持。除了如今的青年们大多都知道的袁隆平水稻以外,小麦、棉花、玉米、谷子、大豆、油菜等几十个新品种先后被中国的科技工作者开发出来,使得农业产出率大幅度提高。文革十多年间全国粮食总产量增长了56.7%,年均增长率是3.9%,大大超过了后来的增长速度。文革结束时,中国人不仅解决了“吃饱饭”问题,而且开始告别了吃“粗粮”时代,更重要的是中国人从此基本上结束了“靠天吃饭”的历史。
人民公社在文化、医疗、教育方面的发展就不再具体描述。
人民公社的实际运作情况的主要方面大致就是这样。至于在这期间忽左忽右的政策错误及其对农民的伤害,“伤痕文学”已经描述得很多了,尽管其中不乏夸张与片面,多数情况还是事实。
人民公社并不完美,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她已经可以算是“及格”了。看看后来的农业经济停滞,农村文化荒漠化,农村家庭空巢化,农村的青壮年——农民工象流沙随风游荡……农民应当在哪里建设自己的家园?三农问题日渐严重!
【文/学与思,本文为作者投稿,发表时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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