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飞,1896年10月生,贵州安顺人,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久经考验的卓越政治家。
王若飞少年时期便积极投身革命,曾先后赴日本、法国、苏联留学,是中国共产党旅欧总支部的发起者和负责人之一。1925年,王若飞回到国内,后来担任中共豫陕区委书记。在李大钊的领导下,王若飞指导郑州、开封等地开办党训班,积极发展党、团组织,动员群众站出来投身革命;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各地农村,建立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开展反对封建地主和军阀的斗争。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后,王若飞临危受命,担任中共江苏省委代理书记、农委主任。为贯彻八七会议精神,他又秘密奔波于南通、无锡等地,发动土地革命,组织农民暴动,开展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在大江南北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1928年6月,王若飞在苏联出席中共六大后,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成员,并入列宁学院深造。1931年,王若飞回国,担任中共西北特别委员会特派员,指导西北地区开展农民运动和少数民族工作。他先后到归绥(今呼和浩特)、包头、五原等地,向内蒙古党组织负责人乌兰夫等传达党的指示,了解当地党的工作和农民协会活动开展情况,并与当地干部共商革命斗争方案。在他的努力下,内蒙古党的组织和交通联络站得以恢复和健全,全区革命运动也轰轰烈烈开展起来。同年11月,因叛徒出卖,王若飞不幸在包头被捕,开始了长达5年零7个月的监狱生涯。
全面抗战爆发前夕,王若飞经党组织营救,重获自由。不久,他协助林伯渠主持陕甘宁边区政府工作,对边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经过对抗日根据地土地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对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发展和政权巩固产生了直接而重大的影响;在制定《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过程中提供了重要意见,为争取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抗日斗争,特别是实现蒙汉联合抗日发挥了重要作用。
1944年5月,王若飞随林伯渠参加国共谈判,起初协助董必武主持中共南方局的工作,后担任南方局工作委员会书记,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在开展上层统一战线工作的同时,王若飞还十分重视发动群众,不断推进大后方民主运动发展。1945年2月,重庆电力公司工人胡世合被国民党特务枪杀。王若飞和南方局同志审时度势,抓住时机,发动工人和市民开展了一场反对国民党独裁的群众斗争,并取得了重大胜利。
抗战胜利后,为争取国家和民族的光明前途,王若飞协助毛泽东、周恩来赴重庆同国民党进行了极为艰巨的谈判。1945年10月,周恩来、王若飞代表中国共产党在《双十协定》上签字。在之后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上,王若飞与破坏《双十协定》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坚决斗争。翌年4月8日,临回延安之际,王若飞向周恩来依依惜别:“一切要为人民打算!”谁曾想,这一别竟是永别。因天气恶劣,飞机起飞后,在山西兴县黑茶山撞山坠毁,王若飞不幸遇难,时年50岁。
王若飞等“四八”烈士遇难后,延安、重庆等地举行了万人追悼大会,毛泽东、朱德、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题写了挽词。周恩来在悼念时沉痛地说:“若飞!你最后一席话,是为中国人民及其代表所受到的统治者的压迫鸣不平的。我记住,我永远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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