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延安精神 公心公道评价党史
1945年4月20日,中共七届一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是中共做出的第一个历史问题决议。《决议》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延安精神,是延安精神结出的硕果。回顾《决议》形成的过程,当有十大咏叹。
咏叹一:公心第一,公心最大
延安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最为紧迫的就是实事求是评价党史,分清大是大非,总结经验教训。而能否实事求是地公道评价党史,这无疑有方法论的问题,但最为根本的是能否出以公心,这是能否公道评价历史的根本前提。
评价一个历史人物的胸襟,最重要的衡量尺度,就是看他如何对待反对自己,甚至恶意“整”过自己的人。遵义会议之前,甚至六届六中全会之前,毛主席一直处于掌握真理的少数派地位,一直处于屡遭排斥的“反潮流”角色,一直处于被挨整的对象。但对于做《历史决议》,毛主席秉持对党史、对未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没有私心、不泄私愤、不夹带“私货”,更绝无借机清理异己,完全出以公心,去审视中共的历史,这是最为难能可贵之处。
毛主席说:《决议》是全党性质的,要对全党和全国人民负责任。党是政治团体,不是家族或职业团体,因政见相同而结合起来。政见不同就要有争论,争论时分清是非界限,但今后要少戴帽子为好。毛主席心胸大度,没有一个私敌,这在全世界,包括他的对手都一致公认。为此,能否做出一个能久经历史大潮冲洗的决议,公心第一,公心最大,公心唯上,公心千古!
咏叹二:路线斗争非“敌我斗争”
王明为推行“左”倾路线,在组织上大搞宗派主义,顺者昌、逆者亡。凡是对“左”倾冒险主义政策有怀疑、不积极拥护的人,或不坚决执行的人,更或斗胆敢于质疑的人,都被列为“敌我斗争”,都要进行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甚至被杀头,极大地扭曲了党内的政治生活。
做出第一个《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建党以来的党史全面做了审视,但主要对1931年六届四中全会到1935年遵义会议期间错误路线作出决议。这个决议在评价党内斗争的群体划分时,一个极大的进步,甚至是带“革命性”的变化,就是将党内的斗争,一律定为路线斗争,将发生党内斗争的不同群体,一律视为同志,并摒弃和不许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将党内斗争确定为路线斗争,且无论当事人给党造成多大的损失,都定性为非敌我斗争,这是中共党建历史上一个跨越式飞跃,这是中共党建走向成熟的突出标志,这也是中共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重大贡献!
咏叹三:坚决不搞“历史虚无”
对于党的历次会议,尤其对六届四中全会到1935年的遵义会议,这4年间历次做出错误决议的党的会议,承不承认其会议的合法性,承不承认其会议文件的合法性,这一点非常重要。相比“左”倾机会主义随意捏造“莫须有”的罪名,肆意否认党的某次会议和会议文件的合法性,以扫清推行错误路线的障碍的惯用手段不同,毛泽东摒弃了“左”右倾机会主义动辄搞历史虚无,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看待党史。
为此,1941年5月,《解放日报》连续两天刊登中央秘书处的一则征求文献启事:本处急需一九三〇年九月、十月间中共三中全会决议案,及一九三一年中央苏区党代表大会决议案各一件……。当以解放社(中共中央在延安创立的出版机构)出版之任何书籍五本奉酬,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奖励,征集者之所以心情急切,是因为要编一部重要的书——《六大以来》。而编这本被称为“党书”的人,正是毛泽东。1942年和1943年,《六大以前》《两条路线》也相继出版。
承认党的历次会议的合法性,承认党的历次会议文件的合法性,同认定会议作出决定的文件是否错误,这是两回事。正是这种勇于直面党的历次会议和历史文件,《决议》才坚持了实事求是,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了科学地总结经验教训。
咏叹四:破天荒让犯错者起草决议
史书,包括历来的历史决议,都是由胜利者书写,都是按胜利者的意志来书写!历来的失败者和被战胜者,都是绝对没有资格参与书写历史和决议,而只能被胜利者任意评说,为此,历来的史书和决议,也都难免被书写者“注水”问题。
而《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毛泽东则破天荒地让犯了“左”倾错误的主要人物来起草。起草小组的召集人是任弼时,他于1931年进入中央苏区,就因缺乏经验犯过“左”倾错误。起草成员有刘少奇、康生、周恩来、洛甫(张闻天)、彭真、高岗、博古(秦邦宪)。就这8位主要起草成员,一多半是犯了“左”倾错误的当事人,也是《决议》重点要审视评价的对象。这些主要当事人,大多来自“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既有“三人团”的“团长”,又有苏区中央局的书记,还有临时中央书记。
任弼时对《决议》起草修改了3次,强调了毛泽东在斗争中对中国革命的军事建设、政权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问题的实践和理论探索,概括了王明“左”倾路线及其形成的历史原因,以及他在思想、政治、军事和组织上的严重错误。中央又指定张闻天继续修改,张闻天把“历史决议”对历史问题做结论的起点,从六届四中全会提前到了1927年的大革命失败,使这个《决议》不只是对六届四中全会以后的历史做决议,而是对大革命失败以后的十年内战时期的历史作决议。毛泽东在张闻天修改后的“抄清件”上参与修改了7次。
可以说,正是这些主要当事人,在制定和执行错误路线上,在否定毛主席的正确路线时,甚至采取了很多非组织的极不光彩的活动,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毛主席襟怀磊落,恰用这些“左”倾错误路线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来起草《决议》,用当事人的觉悟和切身认识来起草《决议》,来保证《决议》内容的公道。这不是天下奇闻,这怎不让人咏叹!
咏叹五:坚决不搞“缺席审判”
“左”倾机会主义剥夺毛主席的军事指挥权,对毛主席随意进行党内处分,全都是在对毛主席进行“缺席审判”的情况下进行,还不允许上诉。如,1932年5月,苏区中央局批判在漳州前线指挥作战的毛主席“犯了极严重的一贯右倾主义错误”,并对毛主席的申述不予理睬,形成了“被缺席审判,一审终结,不许上诉”。这不仅让毛主席吃尽了苦头,几次都双泪长流,也让很多受“左”倾迫害的同志吃尽了苦头。
为避免这样的教训,确实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毛主席对起草《决议》特别提出一条原则:不搞“缺席审判”。对于起草的决议,都送给涉及犯“左”倾错误的“当事人”征求意见,自然不乏争论,不乏“申辩”,不乏“辩护”。几次送给王明看,王明都“经过三番四复的研究”和争辩,充分表达了个人的意见,其意见也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博古说:“这个决议是在原则上很严格,而在态度上对我们犯错误的人是很温和的。我了解这是给我们留有余地。治病救人,必须我们病人自己有觉悟,有决心和信心。”。如此,做到了当事人自省,群体人查“漏洞”,全党同志警醒!
咏叹六:指出错误坚持“两个不说”
如何公道地指出错误、批判错误、反省错误,这是所做《决议》的最大难点。不深刻指出错误,就没有必要作出决议;肆意抹黑地夸大错误,不体现实事求是,也难以服众,更不利于全党团结,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毛主席提出了“两个不说”。
《决议》对王明“左”倾错误路线的表述,一没说“左”倾路线造成白区损失百分之百;二没说“左”倾路线造成苏区损失百分之九十。毛主席说:这些不说,我看至多是缺点;说的过分,说的不对,却会造成错误。我们不说,可当时的人谁又不清楚呢?这个“左”倾路线,使得共产党和红军,连“家”都丢了,全体的“溃逃”转移,共产党人、红军、革命人民群众,甚至无辜的百姓,以百万计的丧生啊!
就这样,毛主席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作出了“两个不说”。对比那种不将其说得一无是处不解气,不将其彻底抹黑就不善罢甘休,不将其一棒子打死就不解恨,毛主席的公道就是天道,毛主席的公道才成了天理人心。
咏叹七:承认个人的历史局限
无论确定路线斗争不是“敌我斗争”,无论对“左”倾错误的“两个不说”等,这都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就是认不认可时代和历史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坚持“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坚持任何时代和历史的灵魂性人物,都不可能跳出历史条件的限制来做决策。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对于“左”倾路线的代表性人物,是仅仅追究个人的责任,还是将追究个人责任同探究时代和历史的局限性相结合,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同历史唯心主义的重要区别。
作为“左”倾路线最核心的两个“大佬”,王明和博古排斥正确路线,对造成“两个”近乎百分之百的损失,造成很多党员和指战员的冤屈,甚至还让很多人丢了性命,毫无疑问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广大党员和指战员对这两个“大佬”怀有不可饶恕的怒气,也完全可以理解。但毛主席指出:“历史上的错误是一个社会现象,因为,那时党在政治上不成熟,犯错误的同志是因为不自觉。他们“在反帝反封建、土地革命、反蒋战争等问题上的若干观点,同主张正确路线的同志们仍然是一致的。”这就使起草《决议》,跳出了完全是追究个人责任的大清算,也没对犯“左”倾错误的任何主要负责人做出处分决定,而是重在总结经验教训。
咏叹八:两届中央委员会讨论通过
从1944年5月10开始起草《决议》,到1945年4月20日提交通过,差20天整整一年。这样长的一个时间,先是由任弼时起草,后经张闻天系统修改,毛主席亲自修改不下七次,送给中央书记们看,送给中委们看,送给高级干部们看,送给全国党代会代表们看,尤其,送给《决议》批判的当事人看,这是广泛发扬了民主。
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决议》,而“原则通过”,这是毛主席的定调。毛主席之所以提出六届七中全会只作为原则通过,就是还要继续查找《决议》的“漏洞”,根据提出的意见再反复推敲,再反复修改,让《决议》真正能经受历史的检验。这充分地表明了毛主席对历史决议的科学态度和公道之心,也充分地表明了毛主席无与伦比的治学严谨。《决议》到中共七届一中全会才正式通过,《决议》也成为七大的重要成果。“一个决议文件,经两届中央委员会讨论通过,中间还吸收全国党代会全体代表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绝无仅有。”
咏叹九:能不能心悦诚服?
做这样一个《决议》,重要的目的就是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加强党的团结。为了做出的《决议》能团结全党向前看,将“左”倾犯下的错误很多责任都推给了李德,毛主席曾说:“李德是替罪羊”。而对于造成“两个百分百”的严重错误,造成无数红军将士血染华夏的“左”倾路线代表人物,特别是曾经在肃反扩大化中,无端下令错杀我党和红军大批杰出人物的,身居高位的“左”倾路线执行者,真正落实了“一个不抓,一个不杀”。在全党全军范围,没见谁被抓捕,没见谁受过审讯,没见谁受了处分,没见谁被开除党籍,没见谁被判刑,没见谁坐过大牢。
对于这个《决议》,“博古等在发言中真诚地表示拥护,并向那些曾经受过错误路线迫害的同志道歉。”任弼时坦率地说,看到毛主席对政策的掌握,和对整风中的思想领导,使我产生了佩服和信赖。王明则在请任弼时阅转毛主席和七中全会的声明书中,对历史决议和他对第三次“左”倾路线所犯严重错误的分析,表示“完全赞同和拥护”。
杀人易,诛心难,而让被纠错的人心悦诚服,更是难中之难,但这个《决议》完全做到了让人心悦诚服!毛主席在七大闭幕式上指出:“这次大会是团结的模范,是自我批评的模范,又是党内民主的模范。”而七大能以“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载入党的史册,“七大通过的”这一个《历史决议》居功至伟。
咏叹十:允不允许改正错误?
在党的历史上,王明路线搞宗派,对反对“左”倾路线和反对自己的人,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打倒一切”,“一棒子打死”。而毛主席领导制定这个“历史决议”的过程,在全党树立起“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的目的”这样一个团结的公式和一种团结的好传统。对于犯错误同志的态度,毛主席一直坚持的一个观点和态度,就是“要允许犯错误,也允许改正错误”,毛主席还曾指出:没有犯过错误的,往往更加危险!
允许改正错误,认识到犯了“左”倾路线错误的周恩来,仍是中共七届中委排名第三的核心人物;同样犯过“左”倾路线错误的任弼时则进入中共中央“五大书记”之一;“左”倾路线错误的头面人物博古被选为中共七届中央委员;“左”倾路线错误的核心人物王明,则在毛主席的亲自关注下进了中委;毛主席还亲自说服七大代表,将同样犯过“左”倾路线错误的王稼祥选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显列第二。
结束语:擦不亮历史的镜子,分不清历史的是非,就无法用思想之光照亮未来,更很难有“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而“用决议样的形式总结历史经验,不仅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一个创举,在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决议》形成过程中形成的方法,已成为党的优良传统,并为未来写《决议》提供对照的一面镜子。
《决议》独到而深刻的见解和包容,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精神财富,更开阔了共产党人的胸襟。
《决议》公心公道、评价科学、治学严谨、认错改错,是实事求是的光辉典范。
《决议》是一篇纲领性文献,为中共的涅槃,为建立新中国,实现中华民族重生,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决议》通过至今快八十年,她经受了时间的检验,她被证明是真理的女儿。中共做出的这第一个《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必将圭臬千古!
(本文参考了刘振起《那个决议坚持了公道》一文,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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