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亚洲现存规模最大的慰安所旧址(图源:“现场声”微信公众号)
“慰安妇”制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政府和军队实施的一项秘密制度。1937年12月底,日军在占领南京后不久便正式通过实施“慰安妇”制度的方案,随即大规模筹建慰安所,招募“慰安妇”。其后,也在其他地方广泛实施。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随着日军的不断推进,慰安所扩展至东南亚和太平洋的日占区。在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期间,中国至少有20万妇女沦为“慰安妇”,惨遭蹂躏。
南京作为中国当时的首都,日军在占领期间建立了很多慰安所,从而使得南京成为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较为完善的城市之一。因为缺乏相应的历史材料,对日军“慰安妇”制度在南京的实施情况所做的学术研究并不多。《日本侵略者强迫中国妇女作日军慰安妇实录》是目前检索到的国内最早的一篇论述日军“慰安妇”制度的学术论文。在文章中,作者运用了《沦陷后之南京》《南京魔窟实录》《血泪话金陵》等战时史料论证了日军占领南京期间实施“慰安妇”制度罪行。《南京的慰安妇与慰安所》一文从“慰安妇”制度的确立、慰安所的设立和慰安所的管理等方面介绍了日军在南京地区实施“慰安妇”制度的基本情况。《南京下关区侵华日军慰安所的调查报告》是对南京下关地区日军慰安所调查的个案研究。作者对南京下关地区的日军慰安所及相关见证人进行了走访调查,基本摸清了日军在南京下关地区实施“慰安妇”制度的情况。与此类似的研究文章还有《是普通妓院还是日军慰安所——关于南京“人民慰安所”的考证》和《杨春普与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关于“普庆新村”的考证》。《侵华日军南京慰安所研究》一文是近年来对日军在南京实施“慰安妇”制度的较为系统的研究,该文章梳理了日军占领南京期间建立的各种类型的慰安所,新增了不少新发现的日军慰安所。此外还有一些针对南京慰安所的个案研究及与日军“慰安妇”制度相关的交叉学科研究,在此不一一列举。
由于日军“慰安妇”制度的隐秘性以及战败时日本政府和军方有组织地销毁档案资料,相关的资料较少。目前有关南京地区“慰安妇”问题的研究,或是针对南京城某一区域、某一个慰安所的个案研究,或是对日军在南京实施“慰安妇”制度的笼统概述,深入研究似嫌不足,比如“慰安妇”的招募,尤其是日本本土“慰安妇”的招募等等。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历史档案资料为主,结合新近发现的资料,进一步深入考察日军在南京实施“慰安妇”制度的情况。
一、日军进攻南京与“慰安妇”制度的确立
“慰安妇”制度是日军在侵略中国的过程中建立和逐渐完善起来的。1932年“一·二八”事变期间,冈村宁次担任日本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为了鼓舞士气,防止日军制造强奸事件和性病在军队中蔓延,冈村宁次效仿日本海军之前实行的慰军的办法,从日本关西征召妇女,组织“慰安妇团”来到上海,为日军官兵提供性服务。1932年4月,第一批被称为“慰安妇”的日本妇女抵达上海,开始为日军服务。对于此次征召“慰安妇”一事,冈村宁次自己说道:“第一次上海事变之际,我任军副参谋长,(陆军)效仿海军做法,设立了慰安妇制度(战时公然这样做恐怕这是首次)”。因此,冈村宁次被认为是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的先行者。
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北京制造卢沟桥事变,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8月13日,日军又在上海制造了八一三事变,将侵华战争的战火烧至中国东南地区。11月12日,日军正式占领上海,其后兵分三路进攻当时的中国首都——南京。日军在向南京进攻过程中,相继占领苏州、无锡、常州和镇江等地,其间制造了大量的性暴力事件,很多当地妇女实际上已经沦为日军的“慰安妇”。《西京日报》报道称:“敌侵入苏州后,对我妇女,蹂躏备至。现在大新及大东旅社,开设妓馆两处,将我无法逃出之老幼妇女五六十名,悉数驱入其中,供其发兽欲。旅馆门前,并置有日军监视,每日由敌司令部发入门券六百张,轮流逞欲。其残忍野蛮,有如此者。”又如《新华日报》曾详细报道了镇江一户居民惨遭日军性暴行伤害的悲剧:“镇江草巷有一个老先生,名叫达琨,六十多岁了,在县府供职。家中一妻两媳三女,负担奇重,乱时不能逃出来。敌军即占镇江,年轻妇女不敢露面,白天藏在夹壁中,夜晚出来进食。如是度过三四日。不料敌兵搜索妇女日紧,汉奸无法应付,遂以达琨情形见告。达琨妻女六人皆不能免,一家七口因此羞愤投河而死,遗孙六岁,竟日嚎啕大哭。”类似的惨剧还有很多见诸报刊。大量的性暴行使得日军当中性病蔓延,这也为日军在南京确立“慰安妇”制度埋下了伏笔。
对于军中性病流行的危害,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副参谋长武藤章等人有过亲身经历。1918年至1922年日本出兵西伯利亚期间,他们作为中级军官,亲眼看到日军染上严重的性病,患病人数超过了战死者人数,大大地减低了军队的战斗力。因此,针对日军大规模的强奸暴行,松井石根等日军高层不会视而不见,于是有人萌生建立慰安所的设想。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部参谋第一课课长西原一策大佐在“作战日志”中记载:1937年12月4日“据说第十一师团辎重队将十二三岁的少女强行带走,并在行军途中加以凌辱。根据宪兵的报告,其他类似事件还有很多,这使我感到有必要设立慰安所”。因此,1937年12月初,在日军进攻南京的同时,松井石根命令参谋长塚田攻负责建立慰安所,而塚田攻又将这一任务交给上海派遣军参谋长饭沼守执行。饭沼守曾在12月11日的日记中明确记载:“关于慰安设施一事,方面军来文件指示,予以实施。”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破南京城防,进入城内,其后制造了南京大屠杀惨案,与此同时日军也制造了大量的强奸和轮奸事件。由于日军对南京城内中国妇女的大量性暴行,致使性病迅速在日军内蔓延并扩大。日军高层认为,“与其说战争可怕,倒不如说这种花柳病更为可怕” 。因此,有效控制性病成了日军能够继续其侵华战争的重要问题。为了不使侵略的脚步停下,日军高层认为有必要在军队中建立“慰安妇”制度。
1937年12月19日,饭沼守派遣上海派遣军参谋部第二课课长长勇前往上海,联系在南京建立慰安所的相关事宜。饭沼守在12月25日的日记中写道:“关于妓女的事也要事先做好准备,国内的和支那的都要,一旦定下,年底即可办理开业手续。”12月28日,上海派遣军参谋部第二课在南京召集所辖各部将校开会,“审议了第二课提出的有关开设南京慰安所的方案”,该方案在会议上获得通过。于是,“慰安妇”制度作为日军的一项正式制度在南京确立下来。此时上海派遣军已经选定了第一批赴南京的“慰安妇”人选,并着手进行出发前的身体健康检查。上海派遣军军医部的渡边大佐在1937年12月28日的日记中记载道:“送走丰岛大尉,和某某联系明天对78人进行梅毒检查。”由此可见,日军“慰安妇”制度确立后执行的速度非常快,也从侧面说明性病在日军中的严重程度。
二、南京日军慰安所的建立与“慰安妇”的招募
实际上,在正式确立“慰安妇”制度前后,日军已经开始在本土招募“慰安妇”输送至中国战场了。据档案记载,1937年12月26日,日本内务省电报兵库县警察部长,指示其协助日军“慰安妇”招募人员办理“慰安妇”前往中国的手续。此次招募的“慰安妇”约有四、五十名。“慰安妇”制度确立并在日军中推广实施后,招募“慰安妇”的工作更加紧锣密鼓地进行,各地日军纷纷派相关人员回日本招募。日军华中方面军关于招募“慰安妇”有这样的记录:“此次在军部的了解下,于华中方面以慰安皇军官兵为目的,决定设立慰安所,拟以下列条件约招募五百名酌妇,事属至急,烦请办理”。这里的“酌妇”实际上也是为日军服务的“慰安妇”。日军上海派遣军招募“慰安妇”的工作在1938年1月19日档案里中有记载:“为慰安此次中日事变出征的官兵,受到在上海陆军特务机关之请托,需要酌妇三千人到上海派遣军内陆军慰安所从事酌妇工作。”“本问题自去年(1937年)十二月中旬起已付之实施,目前有二、三百名正在营业”。除了华中派遣军,其他各部侵华日军也在向日本国内积极申请,提出自己的“慰安妇”需求。日军华北方面军招募“慰安妇”的档案记载:“此次为慰问华北派遣军将士,而决定从全国招募两千五百名酌妇,请代为招募五百名,该酌妇年龄在十六岁至三十岁之间。”日军华南派遣军也在招募“慰安妇”:“为设置华南派遣军之慰安所,必须考虑让从事丑业之妇女约四百名出境赴该地,故依照本年二月二十三日内务省发警第五号通牒之宗旨来处理。拟将下记各项通知各地方厅,由其秘密的选定适当的领队(雇主),让其招募妇女,前往现地。”从以上所列各则材料中可以看出,日军征召“慰安妇”是在政府和军队的主导下进行的有组织运作。
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日本本土招募的“慰安妇”一时难以到达南京满足日军需求,因此,日军能想到的最便利的方式便是从南京当地招募“慰安妇”。当时《申报》中即有这样的报道:“全城妇女,本集在金陵大学内。城陷五日后,敌逼我妇女组南北二慰安会,供其奸淫。”《大公报》在社评中也说道:“在上海南京等处,敌寇现在依然在各地监禁着我们几千几百的善良妇女,做营妓公娼。”1937年12月22日,南京第一个日军慰安所——傅厚岗慰安所正式建立。傅厚岗慰安所原为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公馆,是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指使南京当地汉奸开办的最早的慰安所。据童恩华证实说:“1937年我14岁……当时就知道傅厚岗有日本人的妓院……房子里有许多日本女人,穿日本和服。”傅厚岗慰安所里的“慰安妇”很大可能是日军从难民收容所挑选的中国妇女。1937年12月24日上午,日军派人到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难民所,公然向难民所负责人、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美籍教授魏特琳女士提出,挑选100名中国妇女去充当“慰安妇”的无理要求。魏特琳在当天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10时,我被叫到我的办公室,与日本某师团的一名高级军事顾问会晤,幸好他带领一名翻译,这是日本使馆的一名年长的中国翻译,他要求我们从1万名难民中挑选出100名妓女。他们认为,如果为日本兵安排一个合法的去处,这些士兵就不会再骚扰良家妇女了。当他们许诺不会抓走良家妇女后,我们允许他们挑选,在这期间,这位顾问坐在我的办公室里。过了很长时间,他们终于找到了21人。
日军在南京设立慰安所的情况在战时的一些出版物中也有记载。日军占领南京后不久,“汉奸为要买好日本人,一面尽量压迫民众,一面在城中设立十七个慰安所,到外面强迫美丽的女同胞,作日(本)人的牺牲品。这十七个所谓‘慰安所’中,不知有几万女同胞被蹂躏牺牲了”。日军还利用汉奸来搜罗妇女,在占领南京后,“即进行组织伪组织……该伪组织唯一工作,在为敌人奴隶服务,如征工运输购办,以及代觅妇女等等丑恶工作”。在南京维新政府行政院宣传局新闻训练所编辑出版的《南京指南》中,明确列出了9家慰安所。
虽然日军已经开始着手建立慰安所以满足日军的欲望需求,但是因为战事的原因,“慰安妇”人数远远不能达到日军的要求。所以出现了一名“慰安妇”一天之内被迫接待十几人甚至数十人的情况。
在吉林省档案馆公布的89件侵华日军遗留档案中,有两份档案是有关日军于1938年2月在南京及附近地区实施“慰安妇”制度的情况说明。
1938年2月1日至10日南京地区日军驻军人数是25000名,下关是1200名;南京的“慰安妇”人数是141人,“每个‘慰安妇’所对应的士兵人数”为178人,这就是说一名“慰安妇”平均每天要遭受近18名日军的蹂躏。下关的情况更糟,“慰安妇”人数是6人,“每个‘慰安妇’所对应的士兵人数”为200人,平均每天遭受20名日军的蹂躏。1938年2月11日至20日的数据表明:十天之内,仅下关的“慰安妇”人数增加了11名,市内没有变化。这显然不能缓解日军对于“慰安妇”的需求,“慰安妇”们遭受日军蹂躏的状况也并未得到改变。相对于驻扎的日军,南京地区的“慰安妇”缺口仍然很大。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日军在南京各处积极筹建慰安所,征召“慰安妇”。
南京日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所建立慰安所。例如,日军在南京城内随意霸占民房开设慰安所,这在一些战后的南京市民呈文中有所体现。市民黄辉凤呈文中写道:“民祖居南京下关商埠街经营商业。先父黄梓卿生前建有三层洋式楼房一所。于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后日寇侵陷,全家逃出。讵有日商延吉秀吉随敌军陷京时,将民楼房及家具全部侵占,开设日华会馆,内附妓院即(日本慰安所)。”南京市民腾听涛在呈文中写道:“1938年2月12日,……铁管巷瑞福里房屋又为大日本皇军征作慰安部之用。”
今天的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是在日军慰安所旧址基础上修建而成,是目前南京规模最大的慰安所旧址。利济巷2号和18号的房屋战时被日军占据,利济巷2号被日军改造成东云慰安所,里面全部是朝鲜半岛“慰安妇”。利济巷18号被改造成故乡楼慰安所,里面全部是日本本土“慰安妇”。当时南京伪维新政府主办的报纸《南京新报》即有报道称:“南京之兵站指定料亭慰安所,满月园,满月楼,清富士楼,浪花楼,故乡,东云,阳气楼,福本,花日楼等之妇女等,均已入国防妇人会,由十一月一日起,在南京车站,对于送还之伤兵等,招待茶点。”据居住在利济巷14号的杨秀英老人回忆,利济巷慰安所的经营者千田经常到她的烟酒店里买东西,她也经常看到穿着朝鲜服装的女子在慰安所里活动。根据资料显示,利济巷2号东云慰安所的老板叫做李相佑,日本名叫做松田相光,是在南京地区经营慰安所实力较为雄厚的朝鲜侨民。除了利济巷的两处慰安所外,周围还有其他几家以中国“慰安妇”为主的日军慰安所。
在一些战时有关朝鲜半岛和日本的文件档案里也可以看到日军在南京设立慰安所的概况。例如在1940年出版的《支那在留邦人人名录》中记载有川尻金藏经营的东幸昇楼慰安所、三轮新三郎经营的大垣馆慰安所、河村咲经营的浪花楼慰安所等等。在一份统计1940年在南京朝鲜人职业的表格中清楚地记载着,当时朝鲜人在南京开办慰安所的有6户,7男8女,共计15人。6户意味着当时在南京有6家朝鲜人开办的慰安所。实际上朝鲜人经营的慰安所远远不止6个。另外一个《在南京朝鲜人中实力人物调查表》中,列举了一些当时在南京资产较为丰厚的朝鲜人。在这张表中,出现了两个职业为慰安所(主)的人物,一个叫元致福,一个叫金尚浩,两人资产均在贰万元。同样在《在南京朝鲜人中实力人物调查表》中,有一个叫做金炳健的朝鲜人,虽然他的职业一栏中是空白,但是根据《在支半岛人名录》中记载,他也是一名慰安所(主),资产与该表中的前述两位一样。因此可知,其实存在着一批隐藏着的慰安所经营者。在另一份日文材料,即1938年的《海外各地在留本邦内地人职业别人口表》中,统计在南京从事“艺妓、娼妓、酌妇其他”职业时,除了登记有743名日本女性外,居然有13名日本男性位列这一职业中。而上一年度(1937年)的登记表中仅仅有2名女性。这种现象其实不难解释。因为1938年初,日军“慰安妇”制度刚刚迅速推广,从前文叙述中已经看到,当时日方派遣大批人员回到日本国内招募“慰安妇”。日本军方与国内的娼妓业主展开合作,由军方提供食宿等安排,业主将“慰安妇”带到战场经营。表中“艺妓、娼妓、酌妇其他”较上一年度人数激增与此密切相关。而登记的这些日本男性即是从日本国内到南京经营慰安所的业主。因此,在统计日本海外人员的职业时,这些业主自然归类于“艺妓、娼妓、酌妇其他”这一项中。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窥见日军实施的“慰安妇”制度在南京的规模。而这些数字还没有包括中国的“慰安妇”。
在日军官方大张旗鼓设立慰安所的同时,一些汉奸也借机效仿日军的做法或在日军授意下设立慰安所。当时有报道称:“现在竟有所谓‘慰安会’者出现,是敌军通令组织,专为搜捕妇女供敌军强奸者。所谓‘慰安会’的主持人,就是金陵大戏院的乔鸿年,他本来是夫子庙的无业游民,染烟瘾很深,以前是住在平江府的,乔逆虽然甘心做汉奸,可是那里能够填满敌人的欲壑,简直是在那里做鞭挞下的奴隶。”1938年7月28日,冯兆荣向南京督办公署呈文,表示要效仿日军慰安所设立商民慰安所,呈文中写到:“幸大日本皇军贲临,随军有军慰安所之料理。而于占领之城市又竭尽辛劳,百般宣抚,除辅助商业逐渐恢复外,并抱军民同乐主义。于是,南京有人民慰安所之产生。警厅相继布告检验娼妓,但非提纲挈领无以收效。商民鉴及于斯,拟在南京慧园街大新旅社旧址,设一商民慰安所,并仿照军慰安所办法与管理”。随同呈文一起递交的还有一份《商民慰安所组织法》,完全模仿日军慰安所规定。在《商民慰安所组织法》中,规定:“营业时间:上午十一时开始至下午十二时止”“票价:每三十分钟一元五十钱,下午十二时后宿夜十元”“姑娘每十日受本所医生检验一次……姑娘每日御用后须消毒一次以免传染”这可以说是日军在南京大规模实施“慰安妇”制度的复制品,使得这一制度的罪恶性更加凸现出来。
三、南京日军慰安所的管理经营及其特点
日军对慰安所实行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无论是慰安所的经营管理者还是进入慰安所的人员,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据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见证人张万宣老人回忆:利济巷2号的东云慰安所门口有日本士兵荷枪实弹站岗,军刀非常锋利,中国人根本不敢靠近。有时候,一些喝醉酒的日本士兵不守规矩,想闹事,慰安所的管理人员就会吹哨子。哨声一响,宪兵就会马上过来,这些人就自行离开了。在1938年出版的《烽火》杂志上有一篇描写南京慰安所的文章,其中涉及到了日军对慰安所和“慰安妇”管理,现摘录如下:
掳去的女人自然是供给兽兵泄欲的,可是这泄欲是并不单纯的一方面。她们还成了敌军敛财的机会,这就是说她们是被编为随营娼妓了。
铁管巷四达里(或是道达里)那数十间新造的房子且成了随营妓的总部,从那里经过远远的就能听到里面的欢笑声和饮泣声。这正是被掳的女人在遭受蹂躏了。
虽然是随营妓,但士兵们是不能随便出入的。他们如果想泄欲的话要到“樱花办事处”去登记缴纳一定的价値,领到那张“樱花票”后,而后根据那号码的所示找寻那相同号码的女人。随营妓是不能拒绝那来泄欲的兽兵的,就是敌兵也没有自由来选择一个女人。而且如果这敌兵第二次来寻欢时必然是是一个和上次不同的号码。据说这样是防止敌兵被随营妓的媚惑而泄了秘密。
倘若有个敌兵需要泄欲而身边没有钱的时候,“樱花办事处”是可以用记帐的方式来补偿的。只要有番号证明而在那票根上签个字,一样的得到一张“樱花票”。“樱花办事处”就报告那所属的部队而在颁发军饷时扣除。
随营妓每天要被支配蹂躏五次以上的,一天只有三餐。此外就只有管理人的鞑挞了。
20世纪90年代,在南京下关地区曾经发现了一块写有日军慰安所规定的木板,虽然经过了半个世纪,木板也有所破损,但是慰安所规定的主要内容依然清晰可见。因为当时未能意识到其历史价值,在留下一张照片之后木板不知去向。1999年对下关进行慰安所调查时,市民顾翔将拍摄的慰安所规定照片提供给调查人员。根据照片显示,虽然慰安所规定的内容有部分残缺,但综合日军在其他地区的慰安所规定,现将复原后的规定摘录如下:
1.每个兵站慰安所内的特殊妇女每隔5日必须接受宪兵分队兵站支部医官的检查。
2.检查结果不合格者需到特殊治疗所接受诊治,未经许可严禁接客。
3.每名“慰安妇”的检查结果均应有记录,全部检查结果应汇编成册,以便随时检阅。
4.慰安所开放时间规定如左:
兵:上午10时至下午6时
官:上午10时至下午9时
5.慰安所使用价格规定如左:
兵:一圆(一次30分钟)(每次延长30分钟追加五十钱)
校:三圆(一次1小时)(每延长1小时追加二圆)
高等官:三圆(一次1小时)
官:判任官以下:一圆五十钱(每次30分钟)(每延长30分钟再追加价钱)
6.使用指定慰安所的人员必须付费,领取和使用避孕套,而且事后必须到洗涤室清洗。
7.除军人和辅助军人外任何人不得进入特定慰安所。
8.严禁携带酒类进入指定慰安所。
9.严禁酗酒者入内。
10.不得进入所认定购买号码以外的慰安室。
11.不按规定使用避孕套者严禁与“慰安妇”接触。
12.不遵守本规定及违反军纪者勒令退出。
昭和十四年三月六日(1939年3月6日)
整个规定用日文书写,内容涵盖了“慰安妇”的卫生检查、慰安所的营业时间、价格、营业对象、必须使用安全套等等。可以说,这个规定体现了日军在慰安所管理上的严格与细致。日军在所在地建立的慰安所几乎都有慰安所规定,这些规定大同小异。在已经发现的规定中与下关华月楼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内容都是对“慰安妇”和进入慰安所的人员进行的管理规范。所有利用慰安所的人员都要按照这个规范来进行。“慰安妇”要定期接受身体检查,检查是否有性病,有性病的“慰安妇”是不允许继续营业的。军人或军属进入慰安所要买票,凭票进入,不同官阶的人价格也不同。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与“慰安妇”接触时必须使用安全套,有的慰安所有专人检查是否使用,不按规定的一律赶出慰安所。
日军之所以要设立慰安所,其目的之一便是企图让健康的“慰安妇”来解决日军官兵的性欲问题,防止性病的蔓延以继续侵略战争。所以,在慰安所普遍建立之后,“使用”“慰安妇”时必须使用安全套成了一项严格规定。这在南京其他地区的慰安所也得到了印证。据南京浦口龙虎巷慰安所见证人龚兆山老人回忆,当时龙虎巷慰安所里有中国和日本“慰安妇”,在慰安所外面的垃圾桶里经常能看到日本人丢弃的避孕套。因为当时中国人几乎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附近有些中国小孩捡到后竟然当作气球吹起来玩。除了安全套外,日军还会用高锰酸钾溶液作为消毒的手段。曾经在南京汤山地区沦为日军“慰安妇”的雷桂英老人从慰安所逃出来时,随身携带了一些高锰酸钾。据她回忆,高锰酸钾是汤山高台坡慰安所内“慰安妇”消毒用的。在很多其他幸存者的回忆中,高锰酸钾作为消毒用品也经常出现。由此可见,日军对“慰安妇”实施了较为严格的卫生防疫措施。
对于那些不遵守慰安所规定的日本军人,则由所属部队或宪兵队加以惩戒。1942年2月华中派遣军宪兵队司令部呈送的军人军属违纪表“违纪之概要”一栏中有这样的记载:“允许外出中,烂醉后散步至禁止单独外出之夫子庙附近区域,进入中国人慰安所,拔刀威吓并欲施暴。”这是一名日军军曹私自闯入南京夫子庙地区的慰安所,违反了军纪和慰安所规定。最后,这名军曹“送交所属部队,由所属部队严厉训诫”。像这样的记录,在日军的档案里比比皆是。
1938年4月16日,驻南京的日军陆军、海军及领事馆等方面召开联席会议,就南京地区慰安所的开办和管理等问题共同商讨对策。在会议形成的决议中这样写道:“专属于陆海军之军中福利社、慰安所是由陆海军直接经营监督,故领事馆不加干涉。但为一般人所利用的军中福利社、慰安所则不在此限……总之,由军、宪、领事馆合作,以期做好军队及居留民之保健卫生工作并使该业能健全发展。将来依照兵站之指导而设置值军专属特殊慰安所则由宪兵队来管理,至于已经设置之慰安所则由兵站考虑一般居留民之便利,将其一部分整编入特种慰安所内……为方便领事馆处理事务,由陆或海军核准设立之军专属军中福利社及特种慰安所,于其业况,营业者本籍、住址、姓名、年龄、出生、死亡、及其他身份上有异动时,应由该军方人员随时通报领事馆。”从决议中可以看出,日军陆海军如要在南京设立慰安所,所设立的慰安所及“慰安妇”人员均要向领事馆上报备案,南京领事馆在这方面占有一定的主导权。而且可以看出,日军在南京设立了很多不同性质的慰安所,不同性质的慰安所必须由不同部门来管理,但军队直营的慰安所管理权在宪兵队。由此可见,日军已经在南京地区把“慰安妇”制度进一步规范化。为了达到日军“慰安”的目的,日本政府和军方可谓煞费苦心。日军在满足部队官兵性欲这一方面是花了很多心思的。正如当时有文章指出:“在京日军是以各战场调回整理的居多,为了满足他们的需要,军部以极大的化妆费和服装费去创办‘慰安所’。每个礼拜一次的机会给士兵去自由选择。”
据最新的调查统计,日军战时在南京建立了大小70余个慰安所。这些慰安所主要分为四类:日军直营的慰安所、日侨经营的慰安所、汉奸经营的慰安所和兵站指定的慰安所。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类型的慰安所彼此消长。但总体来说,日军在南京设立的慰安所是不断增多的。纵观整个日军占领南京期间,日军慰安所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由军队直营到侨民、汉奸经营。日军在南京设立的慰安所经历了从军队直营到侨民、汉奸经营的转变。日军攻占南京初期,南京城处于无序状态,日军军纪也较为松散。因此,在进攻南京的日军部队中设立慰安所是一件普遍的事情。日军从联队中的大队到中队,甚至有些小队纷纷设立专属的慰安所。日军从南京城各处搜罗妇女充当“慰安妇”,专门给本部队的官兵提供服务,其中日军第16师团最为典型。日军在第16师团第20联队、第33联队、第38联队等均设立了军队直营的慰安所。据日军第16师团第33联队第2大队老兵西田泰雄回忆:“从驻屯的地方到慰安所可以走着去,很近,那儿有繁华街区。不是百姓开的,而是军队开的慰安所。票是由商人出售的,当时用的钱是军票。”军队直营的慰安所经常对“慰安妇”进行轮换,日军“在分队训练的时候是把女人抓到驻屯地,分队养起来。呆一星期或两星期就给放了,再去抓替补的过来”。
“慰安妇”制度在南京正式确立之后,尤其是1938年4月的联席会议召开后,日军直营的慰安所或被取消,或更加隐秘。而日本侨民经营的慰安所开始大量出现。尽管设立慰安所,强征“慰安妇”是一件极为秘密的工作,但随着南京局势趋于稳定,大量的日本侨民涌入南京,开办慰安所的任务逐渐由军队转移到侨民身上。一些汉奸为迎合日军或在日军授意下也纷纷申请开办慰安所。在最新调查统计的70多个南京日军慰安所中,日军直营的慰安所数量为16个,其余皆为日侨或汉奸经营的慰安所。甚至一些打着料理店、食堂名义的场所也是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地方,成为变相的慰安所。例如在1939年出版的《南京指南》中出现的共乐馆慰安所,在同一年出版的《支那在留邦人人名录》中登记为乙种料理店,名称也变为“菊水馆”,但地址和经营者均未改变,其实质仍是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慰安所。
第二,很多慰安所由旅馆改造而来。日军在南京设立的慰安所很多由旅馆改造而来。据不完全统计,南京的日军慰安所有近20个是在旅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为旅馆中有相对独立的若干房间,房间内有完整的生活设施,可以满足“慰安妇”的基本生活需求。对旅馆的改造也较为简单,只需把房间标上号码,添置消毒物品和设备即可营业。一般一个房间安排一个“慰安妇”,房间既是“慰安妇”的生活场所,也是为日军提供服务的“工作场所”。
日军占领南京期间夫子庙的海洞春旅馆、慧园街的大新旅馆均被改造成了日军慰安所。鼓楼饭店也被改造成了日军的慰安所,列入伪维新政府的宣传册《南京指南》中。还有珠江饭店慰安所,白芜在《今日之南京》中写道:“寇军的慰安所,则在科巷内水巷洋屋内,及珠江路珠江饭店。”南京一些高级酒店也被日军占据,改造成了高级慰安所,专供日军军官,安乐酒店便是一例。南京的旅馆在“事变后毁者过半,著名几家除中央饭店为维新政府招待所外,余如安乐酒店,首都饭店均为日(本)人经营”。日军将安乐酒店改名为“南京饭店”,使之成为日军高级军官俱乐部,实际上是日军高级慰安所。酒店门口有日军宪兵站岗,不让任何中国人靠近。安乐酒店慰安所“只准日军高级军官们进出,与一般慰安所不同的是那些日军高级军官享有特权,他们可以在大酒店内住上一个星期,甚至更久,由日本、韩国的青年‘慰安妇’们提供性服务”。
第三,“慰安妇”来源广泛,慰安所相对集中。从目前公开的资料可以看出,日军在南京的“慰安妇”有中国妇女(包括台湾妇女)、朝鲜半岛妇女和日本妇女。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见证人杨秀英证实,利济巷2号里面是朝鲜半岛“慰安妇”,18号里面是日本“慰安妇”。因此,南京当地人分别称之为“高丽窑子”和“日本窑子”。南京松下富贵楼慰安所里的“慰安妇”大多是台湾和朝鲜半岛妇女,日本投降后被关在里面的台湾“慰安妇”向南京市民求助,声称自己也是中国人,以博得同情。日军资料中也记录了南京“慰安妇”的不同来源。例如1943年2月,驻南京的日军第十五师团军医对各个慰安所内的“慰安妇”进行了身体检查。
南京的日军慰安所地点相对集中,主要在当时南京较为繁华的区域,如太平路沿线、鼓楼、下关大马路等。因为这些地区日军驻军较多,日本侨民也相对集中。下关是南京当时重要的交通枢纽,铁路、公路和航运在此交会,自然成为慰安所聚集的地方。这一地区的日军慰安所代表有华月楼慰安所、铁路桥慰安所、东幸昇楼慰安所、煤炭港慰安所、大垣馆军慰安所、日华会馆慰安所等。当时太平路一带被划为日本侨民的聚集点,被称为“日人街”,很多日本侨民也纷纷在此地开设慰安所,如人民慰安所、松下富贵楼慰安所、青南楼慰安所、东云慰安所、故乡楼慰安所、常府街慰安所、安乐酒店慰安所、吾妻楼慰安所、共乐馆慰安所、四条巷慰安所等。这些慰安所大部分是由日侨经营,且持续时间很长,有些一直经营到日本战败前夕。
余 论
“慰安妇”制度在南京确立以后迅速在日军中推广实施,各支部队纷纷在日本国内招募“慰安妇”以满足官兵的需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由于“慰安妇”制度的隐秘性,日军派回国内招募“慰安妇”的人员行为也没有公开,因此遭到当地警察部门的怀疑。最后不得不由内务省发文,指示这类事件的处理方式和办法,即不得以欺骗或秘密的手段进行招募,并且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实际上,大部分日军“慰安妇”都是在当地强征的,南京地区的“慰安妇”也不例外。日本社会党众议院众议员尹东秀子曾在1992年2月间的一次讲话中指出:“据侵华日军驻南京部队的第15师团战后情报披露:在中国首都南京共有‘慰安妇’1240人,其中78.9%的‘慰安妇’系就地征募,余下数字为韩国和日本本土的‘慰安妇’。”
虽然日军设立了很多慰安所,但是,这些慰安所并不能满足日军的欲望,强奸事件仍然层出不穷。整个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有20万左右的中国妇女沦为日军的“慰安妇”,被迫遭受性奴役,受到非人的待遇。可以说,只要有日军的地方就有“慰安妇”。南京是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较为完善的城市,无法估算出到底有多少妇女受害。从南京一个城市对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的再考察,可以更清楚、更全面、更深入地看出这项制度的国家犯罪和集体犯罪特征。时至今日,日本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仍然闪烁其词,尤其是针对中国的“慰安妇”问题,不仅矢口否认,拒绝赔偿,而且频频抛出“自愿说”“妓女说”等歪理邪说,令在世的中国“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们气愤不已。2013年中国第一次将日军“慰安妇”档案申请联合国世界记忆遗产目录,但未能成功。2016年,中国联合韩国、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东帝汶、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间机构和团体,再次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将“慰安妇”资料列入世界记忆遗产目录,目前处于搁置状态。虽然两次都未能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但通过这两次申遗的尝试,日军“慰安妇”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有助于让更多的人认清当年侵略者的暴行,了解战争的残酷。如今在南京又建立了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作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慰安妇”主题纪念馆,全面展示了日军的“慰安妇”制度的完整历史。这必将加深人们对日军“慰安妇”问题的认识,对日本侵略罪行的认识。同时也启迪着人们对和平的追求和向往,使“慰安妇”问题成为人们共同的历史记忆。
作者刘广建,系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员;朱玲,系南京出版社编辑
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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