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只有现在才有“躺平”,早在建国初期就有“躺平”了,不过那个时候“躺平”的是资本家。
1953年7月29日,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讲话,主要讲过渡时期的政策问题,谈到给资本家让利时,他说:
“我对他们(资本家)说:‘你们不应唯利是图,而要两利是图,劳资两利,一利不行。’‘五反’中进攻得太远了,资本家躺下了,要给他一定的利益叫他起来,这就是百分之二十五的红利。应当说服工人作这个让步,以换得国家资本主义;如果不让这一步,资本家无利可图,无利可得,就不能换得国家资本主义。”
毛主席在这里所说的“资本家躺下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躺平”了。
新中国成立后,有一个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国家采取的经济政策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所规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而为国家资本主义,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并为最终通往社会主义创造条件。
公私兼顾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不足,难免出现偏差,为此,毛主席花费了不少精力耐心去做解释和纠正工作,以便真正让公私兼顾落到实处。
1950年4月12日,毛主席阅全国统战会议工商组讨论会的一份发言记录稿,发现里面有不少不当说法,于是写了多处批语,在记录稿“今天斗争对象,主要是资产阶级”处,批写道:
“今天的斗争对象主要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残余,而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是采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
在记录稿谈到“大资本家要停工,我们就让他停工。我们有钱,就接收过来”处,毛主席批写:“这是不对的。”
1950年5月25日,毛主席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对资本家要一视同仁,不分厚薄,他说:
“今天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对社会是需要的,有利的。私营工商业统统要拿到政府的翅膀之下来,是有理由的,因为适应了人民的需要,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当然,资本家要拿走一部分利润,那是必需的。私营工商业是会长期存在的,我们不可能很快实行社会主义。”
另一方面,资本家对于只拿走部分利润是不满足的,他们总要绞尽脑汁获取高额利润,这体现在抗美援朝战争时期部分资本家不惜铤而走险在军需品上以次充好的犯罪行为,也体现在日常中拉拢腐蚀国家干部以非法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经济的恢复与健康发展,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对干部的侵蚀,中共中央于1951年12月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在党和国家机关内部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在运动中又揭露出大量的贪污盗窃与不法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毒”行为密切相联,于是又随即开展了在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1952年1月13日,毛主席为转发饶漱石关于华东各地“三反”斗争情况的报告,起草给各中共中央局并转分局和省市区党委等的批语,批语中说:
“对于一切犯法的资本家,无例外地均应抓住其小辫子,分别轻重大小,予以不同的惩治或批判。一部分罪大恶极者,没收其资产。这是人民政府在全国胜利后第一次大规模惩治资产阶级的犯法行为,这是完全必要的。”
1952年1月26日,毛主席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指示指出:
“各城市的党组织对于阶级和群众的力量必须作精密的部署,必须注意利用矛盾、实行分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在斗争中迅速形成‘五反’的统一战线。只要形成了这个统一战线,那些罪大恶极的反动资本家就会陷于孤立,国家就能很有理由地和顺利地给他们以各种必要的惩处,例如逮捕、徒刑、枪决、没收、罚款等等。”
1952年1月31日,毛主席关于处理小贪污分子和检查、处理违法资本家,致电高岗并告各中共中央局、大军区和志愿军的负责人,指出要“争取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大中小资本家站到我们方面,或者保守中立,使百分之几的反动资本家完全陷于孤立”,他说:
“我们打击百分之一左右的最反动资本家,可能争取绝大多数资本家拥护我们,而不会怨恨我们。这样也就可以用内外夹击的方法,把资产阶级安置在我们内部的堡垒即大贪污分子全部地清查出来。”
1952年2月15日,毛主席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五反”中对各类资本家的处理意见的指示,指出在进行“三反、五反”斗争中要注意维持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他说:
“为着维持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除对没有问题的守法的工商户,应鼓励他们照常营业外,对于问题不大的半违法半守法的工商户,应于"五反"斗争开展后分作几批做出结论,安定他们。这一类工商户占全体工商户的绝大多数。上述两部分资本家,即守法资本家和半守法半违法资本家,占着全体资本家的百分之九十五左右,只有把他们争取过来,才能使占百分之五左右的反动资本家完全陷于孤立。”
1952年2月22日,毛主席为转发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处理不法工商户的报告,起草中央给北京市委、各中央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的批语,指出在处理守法户、半违法半守法户时,除要资本家自报公议,还必须由经理和会计在调查表格外签字,并由本厂本店工人店员讨论通过,他说:
“城市中在处理了占百分之九十五左右的守法和半守法两大类资本家以后,人心就大定了,暂时停顿或半停顿或不活跃的经济活动就可恢复了,占百分之五左右的反动资本家就完全陷于孤立了,我们也就可以腾出手来从容地惩治这些反动资本家。”
为了避免运动的扩大化,避免因运动的大力开展造成混乱,毛主席屡屡进行谈话,发布指示,阐述对资产阶级的正确认识,运动所要坚持的原则方针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同时,也发布一些禁止性命令,如县、区、乡三级一律不进行“三反”、“五反”运动,运动中不提“反暴利”,各机关不得自由派人检查,更不得随便捉资本家到机关来审讯,不得采用肉刑逼供方法,不能盲目进行“五反”等等,将“三反五反”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规范之内。
1952年3月15日,毛主席同中国民主建国会负责人黄炎培谈“三反五反”工作的意见,指出从大的远的方面看,中国在走向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私人资本在新中国经济建设上是有贡献的,公私双方都需要发展,运动的目标是为了团结,希望民建帮助资本家去掉“五毒”。他说:
“资本家唯利是图,人家说是不好,但‘利’可以分析一下,一部分是国家的利,一部分是工人的利,其余一部分是资本家的利。如果唯利是图的资本家,他们所图的利,三方面都能够顾到,正是希望他们、需要他们来‘图’,只不能让他们光图私人的利。‘五毒’,俱全的,完全违的,一定不要,守法的及基本守法的要争取,半守法半违法的要争取,要教育改造他们。”
1952年3月23日,毛主席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在“五反”斗争中及其以后必须达到的八项目标的指示,其中规定:
“各部分资本家的秘密结社,例如‘星四聚餐会’等,则应设法予以解散;清除‘五毒’,消灭投机商业,使整个资产阶级服从国家法令,经营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重新划定私资利润额,既要使私资感觉有利可图,又要使私资无法夺取暴利;经济公开,逐步建立工人、店员监督生产和经营的制度;从补、退、罚、没中追回国家及人民的大部分经济损失。”
尽管毛主席一直试图把运动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但“攻得太远”的问题仍然存在,于是一些资本家无心生产,或者就如毛主席所说的“躺下了”。针对这一问题,毛主席采取的措施是“进攻中的退让”,包括手段的缓和,利润上的让利等,把资本家叫起来。
1952年5月9日,毛主席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五反”定案、补退工作等给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委、区党委和已经进行“五反”城市市委的指示,对定案工作,指示说“工作组和工人对资本家违法所得数一般都算得很高,在定案时必须合理地降下来,使合乎经济情况的实际,必须使一般资本家在补退之后还有盈余。”“在付工缴费方面不应当采取苛刻政策,应当说服干部积极从事经济工作,不要采取消极态度。”在工人监督及工人福利方面,他说:
“工人监督生产一事,势在必行,但不宜行得太急,中央同意目前只在少数厂店举行典型试验,待资本家喘过气来,到秋季或冬季再行逐步推广。工人福利问题,必须解决,但又必须解决得合乎实际的经济情况,不能太低,但又决不可太高,致陷自己于被动。”
1952年5月20日,毛主席审定中共中央关于争取“五反”斗争胜利结束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并为中央起草给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委和各大城市市委的通知,指示规定定案处理的原则是“斗争从严,处理从宽,应当严者严之,应当宽者宽之”,要实事求是,合乎情理,同时规定:
“对资本家违法所得数目,必须按照中央五月九日指示所规定的控制比例重新计算定案。对违法工商户一般只退财补税,少数才予罚款。除对国计民生有极严重危害或破坏作用者、违法行为属于罪大恶极者、确系敌伪产业为人非法窃取者三类外,一般不予接管或没收。”
一九五一年底至一九五二年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打退了不法资本家的进攻,巩固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专政,在私营企业中建立了工人监督和党的组织领导,创造了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条件。毛主席在说起“三反五反”的意义时说“不进行这一正义的斗争我们就会失败。”“我们对资产阶级不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也没有别的路,因为现在不能没收他们的财产,而且需要他们。使独立的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变为受限制的国家
资本主义,这是一个大的进攻,只有有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思想改造这五个条件,加上社会主义工业和经济的发展,才能这样搞。”
正是有了这方方面面的条件,从1953年开始,新中国开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面社会主义改造,“头一步是变资本主义为国家资本主义,把独立的、不受限制的、有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变为不独立、受限制、没有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即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由国家资本主义变为社会主义。”这个过程是和平的,因为所采取的是用定息“赎买”的方式,是进攻中的部分退却,对于资本家,也进行了妥善的安置,形成了工人阶级与资本家的联盟关系,顺利实现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
1953年7月29日,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讲话,对和平过渡的政策问题进行了解析,他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带有进攻性质的,但在总的进攻中有部分退却,如对资本家的‘三权’和利润分配。现在资本家的‘三权’已经不全,虽然所有权未取消,但管理权公方已经插进去了,他们的‘三权’就受到了限制。现在要让一下,特别是在红利上,要给资本家让利, 使他们有所得,这就是进攻中的部分退却。所得过少,他们就不愿意来。”在国家资本主义条件下,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法则受到了限制,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资本主义,要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而生产,同时,工人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这部分利润最多占整个盈利中的百分之二十五。
1956年4月29日,毛主席在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党的代表谈话时介绍了中国进行资本主义改造的经验,那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对于资本家的安置问题,他说:
“我们在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对资本家很好地进行了安排,使他们逐步变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目前有的工厂的厂长是资本家,副厂长是我们的同志。要他们当厂长是因为他们懂技术,但他们的企业在逐步变为国营企业。”
1956年12月5日,毛主席同民主爱国人士陈叔通谈话,陈叔通提出让毛主席与工商界见一次面,以解决他们的担心和疑虑,例如资本家担心定息能拿多久,担心安排的工作会不会过两年被一脚踢开。毛主席回答说:
“对资本家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物质问题,二是思想问题。物质问题就是有职有权问题,有工资可拿,拿到工资能过生活。思想问题要资本家改造自己,发挥他们的作用,不但使用老经验,而且使得他们能够发展新的经验。比如荣毅仁年纪轻轻的,这种人来日方长,还可以学新的经验。定息拿多久呢?可以问资本家,要拿多久就拿多久。主要是要解决问题,不能解决问题时还要叫他拿下去。资本家拿定息如两个五年计划不能解决问题,拖到三个五年计划。”
1956年12月8日,毛主席同工商界人士谈话,回答了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他说: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把所有的人都包下来。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是要消灭的,但人都包下来了。工商业者不是国家的负担,而是一笔财富,他们过去和现在都起了积极作用。人民政权建立以来他们是同政府合作的,企业又公私合营了。做了这样一些好事,不能说资产阶级对国家是无用的,应该说是有用的,而且是很有用的。这一点工人是不大了解的, 因为他们在厂里从前是跟资本家作斗争的,我们应该对工人说清楚。”
对工商界人士提出的定息能拿多长时间的问题,毛主席指出“赎买就要真正的赎买,不是欺骗的”,“要赎买就要赎买到底,不要半赎买、半没收。定息以七年为期,如果没有解决,可以继续拖后。他说:
“要赎买就全部赎买,不要省这几个钱,不要虎头蛇尾,有始无终。要说服工人,不要损害大资本家的利益,这对整个国家是有利的。我说还可以拖一个尾巴,拖到第三个五年计划,你们看怎么样?七年是虎头虎身,如果还没有解决问题,还可以拖长一点, 总要天理人情讲得过去。”
“总之肥水没有落入外人田,是‘楚弓楚得’,是国家的购买力,也是公债推销的对象,还可以用来开工厂,可以从各方面来考虑。我们做事要‘顺乎天理,应乎人情,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而为先知先觉者所决志行之,则断无不成者也。”
在新中国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整个历史时期,当资本家选择“躺平”的时候,毛主席以高超的斗争艺术,及时调整斗争策略,以退为进,情理结合;既讲原则性,又讲灵活性;既讲斗争性,又讲团结性,用不流血地方式完成了社会经济制度的交替转换,一方面反映了他处理问题时所一贯坚持的大局观,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他内心深处的慈悲情怀,他的“天理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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