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属有感而发,有人把李泽厚的前后言说,强行还原到阶级与阶层成员的觉悟和表达。老田看不出那些东西,故就李泽厚自己重视的情本体范畴,做一点知识考古学对照。】
其实,情本体的提出,与他早期提出的所谓乐感文化有关系,内在脉络具有相当的一致性。
人们的生产与生活,不会完全皈依于物质和强硬管理手段,存在着各种有形的规制与制度难于规约的内容,这些内容一方面帮助实现管理目标和秩序,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人们心底那些无法进行明确分类的需要。
先周时期,政治经济诸方面的有形制度尚不完备,调节人们身心的手法,完全依赖于制度之外的礼乐或者类似的祭祀活动(具有礼仪或者仪礼的外在形式),这个可能不属于中国的特殊,更可能是前国家部落时代的一般。
李泽厚有见于此,别人又少言于此,或者难于明确言说,他感到似乎钻到了一个空子,有不少便宜可占,所以说了又说,在此踯躅半生。这个很有点可笑,说明他既不能反思自己以实现超拔,又缺乏学习别人的能力然后在切磋中间提高自己,结果一条胡同走到黑,他自己就更看不到路越来越窄,甚至还可能已经断掉了。
不管是人们内心的自我意义生产,还是福柯所说的规训与惩罚的积淀后果,都会呈现出某种制度调节之外的情感类功能作用。汪晖把礼乐与制度对称,费孝通提到法理社会与礼俗社会的并置,至少在观察视野上更为完备,不会如同李泽厚钻牛角尖,进去了出不来。
其实,就经验而言,在管理方面构建各种情绪互通机会或者共情关系,除了各种娱乐活动助推上下同欲的目标,毛时代最有效的手法其实是整个的团队共同参与强体力劳动——上下级一起在劳动过程中间除了协作需要还会有“齐物平等”之体验。至于纯粹的音乐,如同孔子所说的“韶”“武”一类的情感沟通作用,可能属于很例外的个体体验——所谓“三月不知肉味”,怀疑其接近宗教体验,这倒是有很多人都亲历过。
礼乐的教化与整合功能,并一不定要在“乐”的具体形式下起作用,而单纯强调这个——如同秦始皇所俯视的三皇五帝过分“假威鬼神”——就在无意之间抽掉了“乐”的类属性而具体化了,概念的外延大大收窄之后,再进行大而化之的普遍化描述,那就很悬或者很玄了。
只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权力和金钱起支撑作用的硬制度范围之外,存在着一个无比庞杂且难于准确界定领域,同时会对人的生产性和生存体验,都起到巨大作用。这个领域,相比人们能够相对明晰界定的社会科学研究对象“集合”而言,各种难于清晰描述的有用领域,就构成一个“余集”——其范围包括人们透过学术能够明晰呈现的制度之外的全部主要因素。换言之,礼乐只有作为一个制度外领域的类属性概念,才具有足够丰富的内涵,成为有效的概念,但这个概念的内涵,能否以制度化的明晰语言进行描述,本身有待于反思。
故,余集中间的诸种因素,不会伴随可见的调节措施,起作用的方式也会相对隐晦不明,要不然早就分门别类实现“学科化”或者制度化了。冒险做一个类比:李泽厚的情本体言说,近似于想要在“虚数集合”中间,打捞出一个“实数”出来,然后按照实数的界定方式来清晰地加以呈现;这个有点象“猴子捞月”的寓意:井水倒映的月亮是否实体,本身是需要加以思考和甄别的事情,而不能简单地去打捞。
李泽厚提出情本体,反映出他的抱负或者期待,想要在晦暗不明的余集领域,搞点分门别类的明晰化图画,这到底是一个创新,还仅仅是一种越过必要界限的僭妄?其实他自己缺乏足够的视野和高度,去反思这个。
很怀疑,李泽厚最后自己是否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虽然有很多人吹捧加阐释,但这些聪明人并不能比李本人说的更清楚。
李泽厚提出情本体,肯定可以概括这个余集的某些部分,但是,李泽厚的思维盲区在于:他自己也拎不清(实际上尚未意识到)情本体在这个余集中间居于什么位置(他选择呈现的那部分内容,到底是代表余集的部分还是全体?体现余集的核心部分还只是一般性元素?),更未能反思余集诸因素,是否合适以常规方式来讲述?这样的致命盲区存在,就可能使他耕耘半生的言说,落入了那个著名的坐井观天寓言之中。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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