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本轮国企改革的大幕。从中央企业到地方国企,国企改革在不同层面同步推进。
继去年12月17日上海率先公布国企改革20条改革举措后,广东、深圳、重庆、贵州、湖北等20余个省份和地区陆续出台地方国企改革意见。“地方方案”探路改革的热情很高,不少地方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并在一些重点领域初见成效。
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重头戏”。不少地方国企改革方案中,都设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如根据重庆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意见,未来3至5年,三分之二左右的国有企业将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适宜上市的企业和资产力争全部上市,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各地在混改方式、股权比例设置等方面也多有探索。如北京国资改革方案提出,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和相互换股等多种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
多年来,国企以利润诉求为重还是以公共利益为重,一直争论不断。厘清身份困惑才能明确发展方向,分类改革势在必行。“上海方案”规定,明确国企功能定位并按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实施分类管理。竞争类国企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功能类国企以完成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公共服务类国企以确保城市稳定运行、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北京提出,到2020年,竞争类企业以战略支撑企业为主,国资增量一般不再以独资增量方式进入完全竞争领域。
新一轮国资改革的一大亮点,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如何建立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适应的国资监管体制?广东将在改革中探索建立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交由企业自主决策。重庆则要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产权挂牌交易统一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率先探索,中央层面的国资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审慎推进。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派出8个国企改革调研小组,分赴地方进行调研,了解地方国资国企改革情况,为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国务院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召开14次全体会议,审议有关改革方案。《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方案正修改完善,抓紧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这些都表明,中央层面的国资改革方案正加快推进。
在做好国资国企改革有关政策制定的同时,针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从实际出发在中央企业中选取试点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完善政策,是此轮改革的一个重要思路。7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宣布在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6家中央企业分别就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展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等进行试点。此外,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至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试点工作的启动,标志着央企层面的新一轮改革进入顶层设计与试点同步推进的新阶段。
国企改革,最难改的是人。过去,不少国企的负责人由组织任命,拥有政府官员的身份,但同时又拿着市场化的高薪。此轮改革,国企“去行政化”的举措引人注目。8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其中一大亮点是,“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从管资产到管资本,今天的国企改革已不仅是企业自身的改革,而是有着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国企改革的推进也关系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国资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华岗表示,企业是改革的主体,改革的动力也应该来自于企业。今年9月,25家境内外投资者与中石化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以千亿元资金认购增资后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中石化集团新闻发言人吕大鹏表示,中石化混改引资只是改革第一步,下一步的重点是市场化、去行政化,“好戏”还在后头。
(本文章摘自11月15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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