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高敬、董峻)审计署29日公布了《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署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报告进行了解读。
坚持鼓励创新,准确客观把握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这位负责人介绍,审计工作报告在坚持客观求实,更加全面审慎地反映情况、揭示问题、提出建议的基础上,注重坚持鼓励创新,更加准确客观地把握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015年,审计署多次发文,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党的政策、中央的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坚持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推动建立包容创新试错的新机制。
如对一些部门或地方跨项目调剂预算和专项资金等问题,审计中坚持客观分析、仔细甄别,对确属有利于政策落实、发挥资金效益的创新做法,积极鼓励,并推动健全既有利于规范管理又具有较强灵活性、适应性的预算调整机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益、但与有关部门规章相抵触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举措,坚持凡是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化解产能过剩的,凡是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质增效的,凡是有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凡是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的,凡是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决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追根溯源,促进总结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坚持促进规范财政管理,聚焦中央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
这位负责人介绍,作为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审计机关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继续深化对中央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报、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公共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扩大财政有效支出、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支持重大政策实施等情况,关注财政收支结构的合理性、支出的有效性、预决算的规范性情况,关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资金存淀闲置等问题。
报告主要反映了三个层面的具体问题:决算方面,主要是未详细报告预算级次变化、部分收入列报不够全面、据实结算事项处理不够规范、未按要求报告财政资金绩效情况等;预算执行方面,主要是违规套取和使用资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事业单位预算保障办法不够明确等;财政绩效方面,主要是有的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结转结余、部分预算执行进度慢、部分关税和进出口环节税征缴入库不及时、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划分不够明确等。
坚持维护经济安全,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风险
这位负责人说,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始终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牢牢盯住风险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预警,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财政、金融、企业等领域相关风险:财政领域重点反映了审计的11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1个县政府债务管理虽得到加强,但部分地方发债融资使用效率不高,有的存在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违规或变相举债等问题;金融领域重点反映了有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双升态势且发生领域趋于集中、化解空间收窄,金融监管尚不完全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等问题;国有企业领域重点反映投资和决策中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境外业务中存在项目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和佣金支付等关键业务环节管控薄弱等问题。
坚持推动反腐斗争,严肃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相关部门、单位、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全面剖析了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等领域反腐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对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审计工作报告归纳了四个特点——滥用行政审批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基层管理人员内外勾结“一条龙”式造假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和有关企业工作人员非法利用内幕信息牟利、借助网络技术手段实施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问题比较突出。
审计报告指出,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6083亿元,制定完善制度5947项,处理5500多人,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推进了深入核查、落实责任、妥善处置;对体制机制性问题,推进了相关领域改革和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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