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披露了今年减税降费规模。
会议称,在减税降费方面,采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等措施,加上去年减税降费政策翘尾,这些可为企业减负1.6万亿元。
这是连续第四年减税降费规模超过1万亿元,减税降费力度较大,其中今年减税降费主力军是社保降负。
为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阶段性降费,并减征部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加上去年把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由20%降为16%的政策实施,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估算,全年仅社会保险费减负就会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万亿元。
企业没有经营收入一般也很少缴税,但社保却是刚性支出,此次社保减负有企业获得感更强。比如广东,2~3月,共为全省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减免延社保费393亿元,退回已缴纳的社保费67亿元。
除了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今年以来以往出台的即将到期的税费优惠政策基本延续。
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稳定企业长期发展预期,会议决定,对今年底到期的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实施期限。
为了支持西部大开发,早在2011年国家决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比于25%的标准税率,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税负明显降低。
所谓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国家发改委2014年公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此次会议降低享受政策的门槛,将鼓励类产业项目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限制比例由70%降至60%。
这将利好西部地区相关企业。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执行。
为了发挥稳投资稳增长效应,此次会议要求要在扩大实施前期有效政策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并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
4月3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将合理扩大专项债规模。“已经提前下达了1.29万亿,加上此次再下达一批额度,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将超出上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毛捷教授曾告诉第一财经,据此推算下一批专项债总规模将超过8600亿元,这个规模符合市场预期。目前的关键是让专项债真正发挥扩大有效投资作用。
另外许宏才表示,专项债优化资金投向,其中之一是增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域。
此次会议指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今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比去年增加一倍,重点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
会议要求,各地要统筹负责,按照居民意愿,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运营。(陈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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