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有关工作,维护自由贸易,拓展合作共赢新空间。
会议指出,近日在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上正式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于成员国共同应对国际环境不确定性、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自由贸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增进相关国家人民福祉,对于促进我国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协定成员国,我国要以自身行动积极推动协定落地生效,这方面有大量紧迫的工作要做。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RCEP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非常关键的机制性合作平台,在此框架下,中国可更高效配置资源和要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RCEP签署以后,要尽快推动协议的落地生效,让15个国家基于一个框架内遵守相应的规则,仍然有大量工作需要对接和沟通。因此,协议签署只是完成了第一步,落地生效才是关键。
尽早完成国内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压实责任,对照协定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尽早完成协定生效实施的国内相关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快完成国内核准程序,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自然人移动等领域开放,推进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贸易救济、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
会议指出,针对协定实施后区域内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量整体上将达90%等,要在关税减让、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规则技术准备、产品标准统一和互认等方面,抓紧拿出实施协定的措施,对快运、易腐等货物争取实现6小时内放行。
对于协定中服务贸易总体开放承诺显著高于成员国间现有自贸协定水平,要按照我国对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养老服务、专业设计、建筑等诸多服务部门作出的新开放承诺,逐一落实开放措施。
近日,商务部国际司相关负责人就《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进行解读时表示,服务贸易方面,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尼等7个成员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中国等其余8个成员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
在开放水平方面,商务部指出,15方均作出了高于各自“10+1”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在中国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
兑现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
会议指出,落实投资负面清单承诺,清单之外不得新增外商投资限制。兑现首次在自贸协定中作出的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遗传资源等全部纳入保护范围。落实电子认证和签名、在线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跨境电子方式信息传输等条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商务部国际司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解读内容后发现,在投资方面,15方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中方投资负面清单反映了国内改革最新进展,这也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项下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投资领域进行承诺,对完善国内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管理制度,锁定国内压缩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改革成果,实现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具有重要意义。
联合国贸发会议投资和企业司司长詹晓宁表示,RCEP可进一步推动该区域内部各成员间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目前,RCEP成员国所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中,只有30%来自区域内部,仍有很大增长空间。就与投资有关的内容看,RCEP关于投资的条款将长期提升该地区投资机遇。
此外,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抓紧梳理完善与协定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协定规定的约束性义务执行到位,确保国内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另外,面向地方、商协会和企业加强协定实施宣介培训,使各方面尤其是广大企业熟悉和掌握协定规则,全面认识更大范围、更高标准开放与竞争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努力在市场竞争中拓展合作发展空间。(记者 张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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