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记者 崔向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月25日下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这两个草案一经公布,引发各界持续关注。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为更好地缅怀在抗战中献身的英烈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这两个决定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
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正义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立法形式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集中反映中国人民的意志,使我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是十分必要的。说明强调,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更好地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作出贡献的人们,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关于纪念日日期的确定,草案延续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国务院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30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十分必要的。说明强调,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决定草案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前驻日大使:此举与日本右倾化动向有关
中国外交部前副部长、前驻日本大使徐敦信分析称,之所以在2月25日确定这样两个日子,与日本的发展动向分不开。他认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上台以来在右倾道路上越走越远,参拜靖国神社,试图修改和平宪法……这不仅对中日关系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也对地区的和平发展构成威胁,非常值得警惕。
“如果有人说因为中国定了这两个日子让中日关系更紧张,我不认同这样的观点。我认为,这让更多人觉醒,唤醒更多人了解历史、正视历史,从而改善中日关系,这不仅对中国人民,对日本和亚洲人民都很重要。”徐敦信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高洪也指出,日本一些政客歪曲、篡改历史,这种外部环境的变化,迫使中国将其提升到国家立法层面。高洪认为,在战后初期,日本国内普遍还是有谢罪情绪的,对战争的反思也占主流,当时日本社会和平进步力量强大,右翼势力想掀起风浪也不会获得大多数人认同。高洪提到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不同时期缔结的四个重要文件:1972年《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中日联合宣言》和2008年《关于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在这四个文件的引领下,两国关系发展相对平稳,日本右翼势力虽也时有挑衅,但没有兴起大风浪。
高洪说,真正让问题严重起来是近几年。日本社会总体趋于保守化,极端民族主义情绪开始抬头,特别是安倍晋三第二次组阁后,不断开历史倒车,从“慰安妇”问题到“历史教科书”问题,从“推动修宪”到“修改零核目标”……这引起战争受害国的极大愤慨。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经历过侵略战争切肤之痛的民族,我们绝不允许日本倒行逆施。”高洪表示,中国通过立法向国际社会宣示中国的正确主张,争得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理解非常必要。
高洪表示,侵略战争受害国和非侵略战争受害国的历史记忆与感受是不同的,就算同样是侵略战争受害国,由于抗战惨烈程度和受害程度的不同,战后反应也会不同;但战争受害国和第三国维护二战后确立的国际秩序、维护来之不易的和平的目标是相同的。他指出,对整个国际社会来说,我们还是要讲清历史是非,“历史是非必须分明,决不能篡改,这既是明辨是非、防止悲剧重演的需要,也是中日关系走出阴霾的前提,同时也是维护地区稳定、争取国际和平的需要。”
江苏省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王卫星认为,以立法形式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对近期日本右翼谬论的回击,也是以“国”之姿态告诉每一个人:远离战争,珍爱和平。
专家:设国家公祭日是国际惯例
不少专家指出,设立国家公祭日,并非中国首创,而是国际通行惯例:波兰通过国家立法,将奥斯维辛等5个集中营列为国家博物馆,每年的1月27日,人们都会到奥斯维辛集中营及华沙等地举行国家公祭仪式;珍珠港事件(1941年12月7日)次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将其设为美国的“国耻日”。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周永生指出,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设立公祭日,表明中国对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的尊重,同时也表明中华民族没有忘却历史。周永生表示:“在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中,30多万中国同胞惨遭屠戮,因此,祭奠仅局限在南京市、江苏省显然是不够的,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应记住并祭奠这个日子。”
很多专家均表示,用立法铭记历史,保卫和平,内可凝聚民心共谋发展,外可让国际社会更关注那段历史。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王建朗认为,这次将抗战胜利纪念日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日的确立提高到立法程序,体现国家高度重视,通过这个事情向全国国民做出姿态,同时将纪念、悼念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当前日本国内少数人不承认这场侵略战争,对二战后形成的国际秩序试图做出改变,中国也通过这样一种行动发出信息,强调二战后确立的世界秩序应该得到维护。
74岁的江苏省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孙宅巍,倾注大量心血研究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实。他说,“多年来我一直期待,能对南京的那场浩劫有一个与其规模惨案等级相适应的纪念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让他深感欣慰。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院长苏智良曾长期从事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作为10年前就动议写书、呼吁设立国家公祭仪式的学者,苏智良也感慨万千:“抗日战争是中国百年近代史的转折点。我们应该在国际上宣告,为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中国人民付出巨大代价,中国战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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