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1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企改革及央企督查情况吹风会”吹风会。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介绍了国家将继续对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政策支持的相关情况。
叶贞琴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12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专题审议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有关工作,明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和扶持的政策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地“三权”分置等文件,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安排。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等支持政策措施。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狠抓贯彻落实,加强指导服务,并出台了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配套文件,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国纳入农业部门名录的家庭农场44.5万户,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79.4万家,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万个,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15万个,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引领作用。
叶贞琴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开展信贷支农行动、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等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是送给新型经营主体的“大礼包”。具体归纳来看,这次常务会议在政策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扶持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以“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使这些示范主体能够成为规范运营、标准化生产和带动农民的标杆和骨干。同时要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的支持,初步计划是明年要培养100万以上新型职业农民。
二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园区建设。在今年已经批准创建4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础上,2018年再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择优支持一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这些园区是新型经营主体的主战场,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平台。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到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农机装备租赁等新产业新业态。
三是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抓好落实财政支持、税费减免、设施用地、电价优惠这些政策,重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同时要对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疫病防控等生产性服务给予补助。此外,还鼓励拓展营销市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应用农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等等。
四是开展信贷支农行动。综合运用税收、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继续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向市县延伸,2018年争取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要求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占总担保规模比重达到70%以上。还要支持开展农业设施设备的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融资,推广大型农机设备融资租赁,深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五是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继续做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试点,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作物农业保险试点,研究出台一个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意见,推动保障水平覆盖全部生产成本,现在只是覆盖了直接的物化成本。要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降低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生产风险,增加收入。
叶贞琴表示,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紧编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规划,适时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推动政策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不断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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