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连续有重磅会议在广东深圳召开。
7月24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作为十九大后政法系统召开的首次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备受外界关注。
这场会议规格颇高。
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副书记赵克志,以及7位委员(周强、张军、陈一新、陈文清、傅政华、宋丹、王宁)全员参加。
作为“东道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也出现在会议现场。
每年的惯例 选址有讲究
中央政法委的这个会,是每年的“惯例”。
从2014年起,中央政法委每年都会召开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但选择的地点不一样,如2016年7月选在了吉林长春,2017年7月选在了贵州贵阳,而今年的这次会议,则选在了广东深圳。
开会的地点颇有考究。
去年的会议,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也参加了,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孟建柱在会上提到,构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对于规范司法行为、防范冤假错案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贵州,则是以大数据知名。
今年的地点选在了广东深圳。
为什么选址深圳,郭声琨的说法是:“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试验区,深圳是第一个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历史性巨变的缩影。”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层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心。
郭声琨在会上提到:“新阶段司法体制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要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
共同的话题
这几年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家都会关注的一个话题,那就是“冤假错案”。这也是两任中央政法委书记都提到的关键词。
2016年7月的那次推进会上,孟建柱专门提到了2015年9月两高制定的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他说,上述意见“已非常清楚地明确了错案问责和免责的条件”。
“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因重大过失造成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特别是对因刑讯逼供、打击报复、徇私枉法等情形造成冤假错案的,必须依法追究司法责任。”
这一话题,在2017年的推进会上再次被提及,孟建柱在那次会议上表示:
“反思近年来纠正的历史上少数冤假错案,导致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证据标准适用不统一、取证行为不规范、证据审查判断不全面,造成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导致公检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机制难以落到实处。”
他还专门提到了“大数据”。
运用大数据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可以引导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及时发现需要纠正的问题,防止因证据收集、审查不全面不规范而导致冤假错案发生。
今年的推进会,中央政法委书记换成了郭声琨,他表示,“将研究出台错案责任追究具体办法”。
对孙政才等15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这场推进会召开次日,大检察官研讨班也在深圳开班。
这场研讨班规格也很高,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来自31省(市、区)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们参加了研讨班。
提到检察院,很多人很容易想到另一项重大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这项改革始于2016年11月,起初是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地先行先试,2017年11月在全国铺开。伴随这项改革的,是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的转隶。
外界的一个疑问是,反贪反渎部门被剥离后,检察院如何“转型”?
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方面,检察机关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上半年依法对孙政才等15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孙政才案被检方公诉是在今年2月,当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在全国铺开。
政知君从会上了解到,最高检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共同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
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说,“转隶就是转机”。
为什么这么讲?
在监察体制改革之前,检察院必须把更多精力、更强力量投放在反贪上,工作部署、物质保障更多向反贪倾斜,这就导致难以把一样的精力放在其他法律监督工作上,或者说即便想抓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以反贪为重”导致的一个不平衡就是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无论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力素质看,还是从办案数量、监督效果和社会影响看,刑事检察都明显更强。
如今,各类诉讼案件90%以上是民事案件,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也在持续上升,张军说,“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都必须重视”。
政知君了解到的情况是,接下来检察院将提高民事抗诉精准度、影响力,选择一些影响司法理念、引领司法政策、影响裁判理念、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纠正意见,促进改判一案,影响今后类似案件的裁判。
原标题:每年年中开的重磅会议,今年选址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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