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政支出调整力度
第14版(财经纵横)专栏:金海观潮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宏观经济政策需适时适度调控——
加大财政支出调整力度
午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并强调明年国债和新增财政资金的使用,要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社会发展倾斜,向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倾斜,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倾斜,向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倾斜。从中不难看出,财政资金的投放重心将渐渐从经济建设项目向公共物品领域转移。
从1998年到今年,我国经济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通货紧缩趋势等种种不利因素,迎来了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这一成绩得之不易,其中积极财政政策更是功不可没。有测算表明,实施了近6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创造了750万个就业岗位,拉动投资总规模35000多亿元,每年拉动GDP增长2个百分点。这是个了不起的成绩。
随着经济走出谷底,积极财政政策是不是应该就此“逐步淡出”甚至“适时退出”呢?这需要从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中寻找答案。的确,当前经济的自主增长能力明显提高,表现在国内需求回升,企业自主投资能力增强等。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经济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国际经济环境也有许多不利因素,扩大出口、利用外资难度不小。良好的发展势头需要倍加珍惜,因此有必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当然,目前的经济形势已发生很大变化,财政政策也需随之作适度调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在强化税收征管、增加收入的同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保证各项重点支出。这为下一步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指明了方向。
事实上,近年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和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方面,已经“大显身手”。试举几例:截至今年9月份,覆盖我国17个省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第一阶段任务顺利完成,国家为此累计投入财政专项资金495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全国展开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350亿元,农民负担切实减轻;5年来中央财政用于“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的支出达1934亿元,其中2002年支出594亿元。
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改革的深化离不开财政支持,在一些领域财政还应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当然,从长期来看,财政动态平衡依然是需要坚持的原则。在经济增长动力增强,外部环境相对平稳,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时,应不失时机地将财政引向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的方向。同时,在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的各个环节,建立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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