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推行股份制不等于私有化
第13版(经济周刊)专栏:观点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推行股份制不等于私有化
中国社科院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窦晴身
一些人认为,国有企业解决公司治理问题,就要通过实行私有化,使经营者与所有者合一,但股份制恰恰是以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为核心的。所以,私有化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相背离的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战略方向,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是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向深入的重要标志。但是,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绝不等于推行私有化。这是因为:
第一,股份制虽然兴起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它仅仅是一种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公有制企业可以使用,私有制企业也可以使用,本身并不是公有与私有的分水岭。
第二,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并不否认和排除公有制有其他实现形式,如独资、合伙制、合作制、租赁制、集体所有制等。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因为在当前阶段,股份制相对于其他形式,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上,更有利于国有资产管理效率的提高,更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有利于推动公有经济的发展和壮大,而并非要搞私有化。
第三,股份制的内在要求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但投资主体并不一定是私有者。股份制之所以有效,原因在于其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从而提高了公司决策中的制衡效能,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但投资主体多元化并不必须引入私人投资主体,通过国有公司相互持股、国有公司引入其他法人事业单位持有股份等形成法人持股的股份制模式,同样也是股份制。
第四,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其目标是通过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使所有者真正到位,而私有化并不必然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公司治理效率之所以成为难题,在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一些人认为,让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一致化的最简单做法,就是使经营者成为所有者。而国有资产的特殊性导致的层层委托代理链条过长,所有者无法真正到位。所以,他们认为,国有企业解决公司治理问题,就要通过实行私有化,使经营者与所有者合一。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模式的股份制,恰恰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为核心的,通过股份的合理配置和股权的科学行使,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给公司治理带来的问题。所以,私有化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相背离的。
第五,引入私人投资主体的股份制,也并不意味着私有化。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还要看影响力与控制力。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制,可以引入多个私人或其他所有制投资主体,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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