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也是政绩
第4版(要闻)专栏:人民论坛
减负也是政绩
张雨生
近日,到河北省的一个县住了一星期,得知那里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减负工作做得很好。前些年,该县农民人均负担在60—80元之间,去年减到了19元,今年减到17元。我到了两个乡,直接向农民调查,证实县里提供的数字是真实的。比较全国来说,这里农民的负担可能是比较低的。如果农业县都减到这个水平,农民再也不会觉得负担沉重。
该县财政局的一位同志告诉我,农业税及附加,目前只占县财政收入的3%。这个比例已经很小。别的项目稍微增收一点,或者支出卡紧一点,就能把这一项补起来。该县的财政收入,已经没有必要把眼光盯在农业和农民身上。
那么盯在哪里呢?
过去,基层干部的一件大事,就是找农民催粮催款。如今,该县上上下下把眼光盯在兴办乡镇企业上。眼光的改变,其实是工作职能的转变。他们的眼界开阔了,眼光放远了,大力发展矿产及加工业,取得了突出的效果。个人致富,税收增加,农民负担逐年减轻,社会也更加安定。
曾向一些县乡干部讨教:农民负担能不能在目前的水平上继续降低?他们说:“这不行,农业纳税过少,县乡的财政怎么办?”“如今减轻农民负担,就弄得县乡财政捉襟见肘。”
问这个问题,并非心血来潮,而是有所依循。如果农业背着沉重包袱,农产品很难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竞争力,光靠廉价劳动力终究不能持久。当然,怎样减负,很多问题还需要探讨。总之,农业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出重负之路。减负工作实实在在做下去,对解决我国农业问题是完全必要的。
这次采访,听到最多的议论,不是谈穷,而是谈贫富差距拉大。一些干部说,对此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富的更富,穷的更穷,这很不好,很危险,要遏制。如果富的富得更快,穷的也在变富,这就不是坏现象。避免贫富差距拉大,不是要遏制大户发展,而是通过税收调节、扶贫帮困、公益事业、慈善活动等,使穷的那一头直接得到资助,扶持其发展生产,逐步走向富裕,同时使广大群众从社会公益事业的改善和发展中获得利益。大户们的税额能挑起县财政的担子,使得农业税那一块愈来愈小,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农民负担”是一个形象的、约定俗成的提法,减轻农民负担,是指从事农业的农民交纳农业税及附加费用逐步减少,不是说农民干什么事情都不必纳税。农民离开了土地,从事矿产业、运输业、建筑业、旅游业、经商、办店等,都应照章纳税。农民与城镇居民,从事这些行业的权利和义务是同等的。从不少地方的实际情况来看,众多大户是农民,是脱离了土地先富起来的农民,农民少了,这也正是农民自身的解放。
现在讲这政绩那政绩,把农民负担减下来,就是做农村工作干部的一大政绩。这样的政绩,不但符合农民利益,地方也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发展。但愿做基层工作的同志切实树立起减负也是政绩的观念,努力从减负入手,找出一条发展地方经济、使农民不断致富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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