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投资体制新变化和经济运行新特点——防止不合理的重复建设
第13版(经济周刊)专栏:观点
认识投资体制新变化和经济运行新特点——
防止不合理的重复建设
国务院研究室 陈永杰
当前我国投资总体正常,但一些地方和行业的确存在盲目投资和不合理重复建设现象,潜伏着市场风险,应当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不必一概反对重复建设
我国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发生四个重大变化: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由过去的以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要投资主体,转变为国有、集体、私营、外商多个投资主体并存,并且非公有经济投资比重越来越大。二是投资行为自主化。由过去国家计划安排和审批为主,转变为各类企业自己决策、自主投资为主。三是资金筹集社会化。由过去国家投资和国有银行按计划贷款为主,转变为企业自筹、市场筹集和银行自主贷款为主。四是资金投向市场化。由过去企业受政府计划与管理制约,转变为企业主要按市场需求决定资金投向。
我国经济已进入一个新增长期。当前经济运行特点是,市场需求扩大刺激生产增长,生产增长推动投资增大,投资增大又带来市场更大预期。正是这种形势,加之投资体制和机制的变化,大量资金涌向市场热点产业和产品,大量企业参与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市场竞争的本义是,同一或同类产品有多个生产者,若只有单个或少数生产者,就形不成市场竞争。多个生产者生产同一或同类产品,就是重复生产,有重复生产就一定有重复建设。重复建设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表现,也是市场竞争形成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必也不可能一概反对重复建设。
防止不合理重复建设
但是,过度的盲目的特别是恶性的无序的市场竞争,只会给市场带来危机和破坏,任何一个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体系都要尽量避免这种现象。同样,不讲条件的盲目的投资生产,不合理不规范的重复建设也是要竭力防止的。当前我国投资总体上是正常的,但一些地方和行业的确存在盲目投资和不合理重复建设现象,潜伏着市场风险,应当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间接宏观调控,合理引导投资行为。加快建立以政策引导和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为主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要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及时出台规划,并进行滚动性调整。要健全和适时调整国家产业导向目录,合理规定国家支持、限制和禁止的产品。要完善国家产业预警机制,对市场过剩、价格大幅波动情况及时发布预警公告。要加强信贷管理,将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预警与银行信贷投向调控更紧密结合起来,降低金融风险。
二是从严审批重大项目,严肃查处非法项目。对规模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要提高技术工艺、环保安全、资金来源等方面的条件,严格程序,禁止越权审批和规避审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同行业骨干国有企业重大投资行为的协调,减少同业过度竞争。对小型项目,重点是坚决依法查处非法投资、非法行为。
三是科学安排城镇规划,严格控制土地批租。要将工业等建设项目布点摆在城镇发展规划中更重要位置,将其与房地产和市政建设等布点结合考虑,合理布局,以协调城镇整体发展。要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区建设,制止地方不顾条件、盲目兴建开发园区。要加强对土地批租的监管,防范那种以虚假项目骗取土地批租的“空手套白狼”行为。
四是调整业绩评价标准,正确引导政府行为。应调整当前评价指标,把保证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保护资源环境生态、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指标和要求摆到更突出位置,减少对地方政府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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