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关系回顾
第13版(国际周刊)专栏:国际资料
中国—东盟关系回顾
1991年7月19日,中国外交部长钱其琛应邀第一次参加了在吉隆坡举行的第二十四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始与东盟对话。
1992年7月,中国成为东盟的“磋商伙伴”。
1993年,双方决定建立东盟—中国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和东盟—中国科学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以进一步发展双方在经济、贸易与科学技术领域里的合作与交流。
1994年7月,中国作为磋商伙伴国,钱其琛外长参加了在泰国举行的第二十七届东盟外长会议,签署了关于建立东盟—中国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和东盟—中国科学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的协议。
1995年,中国和东盟开始在高官层次(副部级)进行政治磋商。
1996年7月,中国和东盟的磋商伙伴关系升格为全面对话伙伴关系。双方关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至1997年2月,双方建成了五个平等机制的总体对话框架:中国—东盟经贸联委会、中国—东盟高官磋商、中国—东盟科技联委会、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以及东盟北京委员会。
1997年12月16日,中国—东盟首脑非正式会晤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江泽民主席发表了题为《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重要讲话。会晤结束后,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此后,双方领导人在每年10+3领导人会议期间定期以10+1形式举行会议。
1999至2000年,中国与所有东盟成员国分别签署或发表了面向21世纪的双边关系框架文件。
2001年,中国与东盟又成立了一个新的合作机制,即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
2001年11月,第五次10+1领导人会议在文莱举行,双方一致同意今后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就新世纪初重点合作领域达成共识。
2002年9月13日,首次中国—东盟经济贸易部长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会议双方就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的问题,包括中国—东盟的贸易投资关系、《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在货物贸易自由化方面的“早期收获”等内容进行了磋商,并就主要问题达成共识。部长们原则通过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草案。
2002年11月1日,东盟与中日韩(10+3)和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此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取得了重大成果。首先,正式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了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其次,中国首次发表的《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启动了中国与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的全面合作。其三,中国、东盟发表了《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启动了中国与东盟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其四,中国与东盟各国外长在金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强调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这一宣言是中国与东盟签署的第一份有关南海问题的政治文件。
2003年10月8日,第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议定书,以及签署信息通信谅解备忘录。中国和东盟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此次会议的成果表明,中国同东盟关系进入了经济、政治、安全全面合作的新阶段。
(锡镇)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