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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新的里程碑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2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国林业新的里程碑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国林业新的里程碑 本报记者 彭俊   前不久,中央公布了关于林业的一份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

中国林业新的里程碑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国林业新的里程碑
本报记者 彭俊
  前不久,中央公布了关于林业的一份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这件大事,发生在新时期我国林业面临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时期,意义十分重大,堪称中国林业发展新的里程碑。
  林业认识的又一次飞跃
  半个多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对林业定位的认识不断深化,不断成熟。
  新中国成立之初,工业基础薄弱,建设任务繁重。钢材、水泥、木材,成为国家建设三大重要原料。林业建设就是生产木材——这是当年人们对林业的认识,也是当时中国林业的重要历史使命。
  从1949年到1979年,林业累计生产木材10亿立方米,对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与此同时,由于砍得多,造得少,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1981年2月16日至3月7日,国务院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林业会议。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随即出台了《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它明确了“保护林木,发展林业”的战略思想。保护与发展并重、造林与采伐并举,这是我们对林业认识的一次飞跃。
  这次认识上的飞跃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林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一个突出成就,是人工造林面积的迅猛增长:目前我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超过7亿亩,居世界第一位,占世界人工林总量的26%。
  改革开放20年的积累,使我国总体经济实力明显提高,国家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成为可能。从1998年起,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相继启动,国家为此投入数千亿元。中国林业开始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阶段。
  今年6月25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从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到突出强调生态效益,这是我们对林业认识一次新的飞跃。它昭示着:中国林业正式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战略转移。
  林业发展的全新时代
  认识决定行动,思路决定出路。
  对林业定位的再认识,赋予了林业更加艰巨的光荣使命——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
  专家测算:按照过去常规的发展速度和模式,森林覆盖率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至少需要100年时间。这就要求我国林业必须采取超常规的发展模式,跨越世界多数国家都走过的边破坏、边治理的漫长历程,直接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为此,中央明确提出了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并确定了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1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19%以上;第二步到202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第三步到205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用50年时间,走完常规状态下100年的历程,任务十分艰巨,时间格外紧迫。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更多的有利因素:
  ——经济社会的稳步健康发展,使我国的综合国力日益强大,这为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物质后盾;
  ——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亿万民众对山川秀美美好生态环境的渴望,为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相继启动以来,中国林业已开始驶入跨越式发展的历史轨道。2002年,全国共完成造林面积1.12亿亩,首次年度突破1亿亩大关。造林面积核实率达95%以上,合格率在90%以上。2002年也因此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造林速度最快、造林质量最好的一年。
  林业改革的重大突破
  在林业跨越式发展初见成效的今天,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林业改革的步伐还相对滞后,林区干部群众的思想相对不够解放,原有的部分林业体制、机制和政策还适应不了新形势的要求。这些,都成为中国林业顺利实现发展目标的制约因素。
  不久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林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政策措施作了一系列重大调整,实现了林业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创新和突破,其改革力度前所未有。
  《决定》第一次从国家对全社会林业总体管理的层面上对林业的经营管理体制进行了分类设计——将全国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同时,中央还对国有林业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一方面,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森工企业中剥离出来,由国有林业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另一方面,把目前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分离出来,转由政府承担,使企业轻装前进,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
  这两项改革措施,是林业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对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束缚林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有力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大发展。对国有林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有利于增强林业企业的内在活力,使国有林业能够尽快走出困境。
  细读《决定》,人们还发现了许多从前没有的新精神:首次提出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首次提出将公益林业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并提出对商品林业实行优惠的信贷扶持政策,对林产品实行低税赋政策;首次提出要安排部分造林投资,用于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没有大手笔的改革,就没有跨越式的发展。可以预见,《决定》出台之后,中国林业在逐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必将在改革方面不断突破、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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