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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民为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2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万事民为先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万事民为先 王平权   “万事民为先”,这是郑培民同志生前常说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因而在人民'...

万事民为先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万事民为先
王平权
  “万事民为先”,这是郑培民同志生前常说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因而在人民群众的心中耸起了一座丰碑,也为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光辉榜样。然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是不是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不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一事当前,先替谁打算;作决策、干工作,把什么放在第一位,这是一个思想问题,也是一个方法问题。《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写得很明白:“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就决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像郑培民同志那样,心中始终装着群众,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了群众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在实际生活中,各项工作的开展都会有先后主次的区别、轻重缓急的选择;在不同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也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工作内容;即使是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是方方面面、千头万绪的。树立“万事民为先”的思想,就是要正确处理各种关系,集中精力办好那些最能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实事、好事,而不能为了图省心、怕费事,或出于别的什么考虑,避实就虚,舍本求末。
  应该看到,目前确实有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了党的宗旨和自己的职责,心里没有群众,更谈不上把群众的利益、要求、愿望放到万事之先的位置。有的只考虑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得失,甚至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捞好处;有的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不调查研究,不了解实情,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有的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劳民伤财。这种种现象,与“万事民为先”的要求背道而驰,是我们必须坚决反对的。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能不能做到“万事民为先”,是衡量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的一把标尺。所以,必须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时时刻刻、事事处处做到“民为先”,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做到“万事民为先”,需要在思想上解决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摆正自己的位置。人民群众是主人,党的干部是公仆。在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前,我们没有任何条件可讲,更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全心全意服好务的责任和义务。“万事民为先”,意味着不管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要把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放在头等位置,把群众的情绪和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唯人民群众之“令”是从。二是不断增强责任感。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本质是责任。这就要求我们想问题、做事情,必须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对人民群众负责,不能站错立场;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偏离方向;必须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标准,不能失职失责。三是带着感情做工作。我们常把党群关系比作鱼水关系,这说明党同群众是不可分离的。只有在感情上与群众相融,在思想上与群众共鸣,在行动上与群众合拍,才能倾全身之力,尽公仆之责。如果在感情上厌烦、嫌弃、疏远群众,那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到“万事民为先”的。当然,“万事民为先”最终要落实到具体行动和工作成效上,在想干事和干成事中体现出来。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水平,为群众办好事、干成事、多办事,“万事民为先”才真正具有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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