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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承诺多消费者买房需小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2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开发商虚假承诺多 消费者买房需小心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开发商虚假承诺多 消费者买房需小心   本报记者 王莹   编者按:开发商虚假'...

开发商虚假承诺多 消费者买房需小心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开发商虚假承诺多 消费者买房需小心
  本报记者 王莹
  编者按:开发商虚假承诺多是目前购房者反映最多的问题。开发商的种种“虚招”使得消费者的购房过程充满陷阱,稍不小心就会上当受骗,利益受损、麻烦不断似已成许多购房者难以规避的“宿命”。这种状况不能再任其发展下去了。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开发商虚假承诺问题应作为重点内容加以整治。
  8月16日上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的万科青青家园的商业街上,一些面带焦急与疲惫的人正在这里排着长队准备购买车位,且已经排了三天三夜。
  排队的人大多是半个多月前入住的万科青青家园的二期业主,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准备购房时都曾经询问过车位的问题,销售人员答复:车位有地上和地下两种可供选择,不过是价格有所不同。可是,业主们在办好入住手续准备办理车位时才得知,小区的车位不够,想拿到车位,必须排队申请,先到先得。为了既不耽误工作,又能拿到车位,业主们基本上采取了雇人排队的方法,分别以四五百元不等的价格,找当地农民或民工替自己排队。
  业主徐先生排得比较靠前,基本上可以保证车位,但他还是很无奈。他说,这样购买车位排队方式貌似公平,实际上非常不合理。尽管所有车位都张贴出来,供业主们自由选择,但是每一栋楼下的车位都不多,再加上有些一期没有排到车位的业主也来参加二期车位排队,这就造成了很多排在后面的人不得不选择别人楼下的车位,业主中能够选择自己楼下车位的,大概只能有十几个人。徐先生自家楼下及附近楼下的车位都已经被排在前面的人选走,他可以选择的车位跟他自己的家隔着几栋楼。徐先生说:“很多人楼下停的不是自己的车,恐怕车的警报器响了也没人关心,这就造成了很多不安全因素。”之后他又补充说:“不管怎样,有地方停车总是好的,很多人排不上车位,还不知道怎么解决呢。”
  跟徐先生相比,李女士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她虽然也知道排队申请车位的事情,但没想到要提前三天三夜来排队。她说,排队的消息是业主在网上公布的,她没有上网的习惯,只是在8月16日这一天稍微早来了一些,来后才知道,自己已经不可能排到车位了。她气愤地找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却让她去找开发商,说开发商在盖房子的时候只安排了这些车位,物业公司也没有办法。李女士说,现在都在谈购房陷阱,这个车位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陷阱,虽然可以选择地下车位,但是却并不像当初销售所说的那样“自由选择”,而是出于无奈。选择地下车位,要比别的业主多花近一倍的钱,而且还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对于位于郊区的楼盘来说,车位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很多人即使目前没有车,也得先买一个车位占着,否则按照这样的车位分配方式,等到自己买车的时候,恐怕车就要停到下期楼盘那里去了。北京万科有限公司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正是基于以上的担心,才造成了业主抢购车位和车位不够的现象。实际上万科的车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1∶0.7的比例建的,也就是每10家平均有7个车位,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完全够用。唯一不方便之处,就是业主如果想选择自家楼下的车位恐怕很难。
  按照这个说法,细心的业主数了一下,张贴出来的车位共145个,而二期业主则有300户左右,根本达不到1∶0.7的标准。对此,万科的工作人员说,1∶0.7的比例是针对全部四期楼盘而言的,也许存在局部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现象,但是每一期业主都可以参加下期业主车位排队,总体看来,这个比例是会达到的。
  对于开发商的各种解释,业主们都已经听麻木了。有的一期业主已经等了将近一年,才等到了二期的车位。同样道理,排不到车位的二期业主如果想排三期,也要把自己的车在小区外面的马路上停上一年左右。
  一位已经在万科青青家园住了一年多的业主说,只要交了钱买了房,业主就仿佛是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了。除了车位问题以外,万科青青家园还存在着严重的噪音问题。很多选择万科青青家园的人,图的都是这里远离城市的一份宁静,谁也没想到,深夜里,小区西侧经常有大卡车飞驰而过,噪音大得连电视的声音都听不见。在这样的荒郊野外,业主们还要反复跟开发商要求建隔音屏。要求过无数次,开发商也跟业主座谈过,但就是迟迟不解决。
  一位没有排到车位的业主说,因为车位的问题,小区里纠纷不断,还曾经出现过有人把车堵在门口向物业公司表示抗议的事。可是不管怎么抗议,开发商都一直没有拿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与投诉事务部郎丹柯主任介绍说,当前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上商品房的投诉数量增加,普遍是开发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其中虚假承诺问题最多。也就是开发商在销售时向消费者承诺的事项,后期不兑现或者不能兑现到承诺的程度。很多消费者都是第一次置业,在与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时经验不足,轻易相信承诺,所以极易吃亏上当;入住后出现了问题以后,因为种种原因,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是造成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的主要原因。
  郎主任说,当前购房陷阱多种多样,作为消费者,很难一一规避,只有增强法制及维权意识,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对于很多消费者反映的“跟开发商打官司取证难”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符合要约形式的邀请也可以作为要约,当开发商在商品房广告中明确地标注了一些标准,或者使用了一些肯定性的语言,那么广告就已经成为开发商承诺的一部分了,消费者可以把广告认定为合同。还有一些销售人员胡乱承诺和宣传,也可认定为是广告的一部分,这就要求消费者要有极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向销售人员咨询时,注意保留证据,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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