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的“铁案”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心中的“铁案”
吴晓安
时光流逝,转眼间,我所经办的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已过去整整15年了,可至今还记忆犹新,令人难忘。因为那是我上世纪80年代初期调入法院后第一次独立办案。通过办这起案件,使我品尝到办案的艰辛与快慰,也树立起将每一宗刑案都办成“铁案”的坚强信念。
被告人李某因与他人发生奸情,喜新厌旧,竟将结发妻子残忍地推入一17米深的古炭井中致死。一审法院判处李死刑后,其将原供翻了个底朝天。而此案在侦查阶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又不很扎实,存在疑点,且历时较长,要查寻当时遗留的每一个证据都十分困难,这就使得狡猾的被告人翻供有了可乘之隙。我经过反复阅卷,详细推敲李作案的每一个细节,精心梳理现有的证据材料,突然眼睛一亮:李曾供认其杀害妻子后,将妻子随身携带的一只绿色挎包也扔进了古炭井里。无疑,这只绿色挎包成了制服被告人的关键证据。然而,怎样才能提取这只绿色挎包呢?如果按部就班,我完全可以将此案逐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一想起死者父亲那焦灼的目光、佝偻的背影,我就揪心般难受。法官的天职就是匡扶正义,铲除罪恶,我恨不得立马下到井里去取包。然而,那口古炭井废弃多年,毒气很重,万一下去了上不来怎么办?好些当地人也劝我别下去。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要将此案办成“铁案”的欲望竟是那般强烈!我不顾一切地戴着防毒面具下到了井里……经过数分钟的艰难查找,终于提取到了那只绿色挎包。次日,当我马不停蹄地赶往看守所提审李某,并将那只挎包交其辨认时,李眼露绝望之色,喃喃自语道:“完了,完了,这下全完了。”
随着一声枪响,李某理所当然地去了他应该去的地方,我也从此找到了灵活运用间接证据制服狡猾被告人的方法,力求将每一宗刑事案件都办得扎实漂亮,铁证如山。因为,人命关天,容不得半点马虎。何况办理死刑案件不是割韭菜,须慎而慎之才是。十多年来,经我办理的刑事案件无一宗错案。我也因此获得了江西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光荣称号。为了我所钟爱的审判事业,为了维护正义与公平,为了构筑心中的“铁案工程”,我会孜孜不倦地朝着这一目标奋然前行。
(作者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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