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第6版(要闻)专栏: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回良玉
今天,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在这里召开全国村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刚才,学举同志代表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作了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中组部、农业部的负责同志也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明确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实践证明,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实践能力,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针,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村民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下发以后,全国各地农村普遍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这项制度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要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还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实践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比如,有的地方村务公开很不规范,内容缺乏针对性,更新也不及时,随意性大;有的地方在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管理上,议事不民主,决策无程序,理事无规章;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松劲情绪,工作时紧时松,不能持之以恒。这些问题如不认真解决,势必对推进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为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新思路,对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作出重大部署,各地、各部门正在抓紧贯彻落实。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影响这些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无论是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还是土地征用与补偿;无论是农村税费改革,还是农业结构调整;无论是退耕还林还草,还是对农业和农民进行直接补贴,都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工作如果“暗箱”操作,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程序、办理结果都不公开,农民群众没有了解和参与的机会,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然受到严重挫伤,即便勉强推动,也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当前,农村土地征用与补偿之所以成为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原因很多,但与此有很大关系。因此,只有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力度,落实农民群众对村级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才能使农民群众以高度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农村的改革与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第四,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农村稳定是全国稳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农村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群体上访事件增多,固然有多种原因,但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落实,有些村长期处于管理混乱状态,一盘散沙,无法集中力量脱贫致富;有些村虽然比较富裕,但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得不到落实,干群关系却很紧张;有些原本富裕的村,因为少数干部独断专行,挥霍侵占集体资产,以权谋私,导致由富返贫、负债累累。这些情况,都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意见很大。实践充分证明,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才能建立起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制度,培养一支政治强、作风好、善于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基层干部队伍,形成干群同心、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农村的长治久安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总之,我们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从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已有的较好工作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1998]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推行村务公开为基础,坚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刚才,学举同志已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这里我着重强调四点:(一)进一步健全、规范村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健全、规范村务公开制度,要以保障和落实农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根据新的情况,及时完善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一是要及时调整和拓展公开内容。推行村务公开要紧紧抓住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来开展,做到凡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公开。当前,特别要把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政策及时公开,保证广大农民的知情权。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和核心。要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抓紧修订完善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公开的质量。二是要规范公开程序。对村务公开的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具体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公开的真实性。三是要创新公开方式。公开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关键是要求真务实,群众认可,不搞花架子。特别要提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直接沟通,把疑虑消除在对话中,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财会人员队伍。这是搞好财务公开的关键。我们要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对农村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一次轮训,以全面提高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总之,健全、规范村务公开制度,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要严格按村务公开制度办事,不得随意更改。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坚决予以纠正。要真正让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和管理,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切实用制度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村务公开的保障机制。村务公开不是一项简单的村级事务工作,开展村务公开必须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一是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这是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要继续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村民群众各项民主权利的落实。要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与制约,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决策的民主化、操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性和持久性。二是要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给予奖励。对在推行村务公开工作中不认真、不得力的干部,要批评教育。要探索建立村务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或在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有弄虚作假、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等行为的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追究责任,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直至依法罢免其职务。是党政干部的,有关部门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三是要抓好县乡政务公开。把涉及农民利益的法规政策、办事程序、涉农收费事项与价格、项目资金和物资等及时公开,既方便群众办事又可以检验村务公开的真实性。通过二者的有效衔接,形成村务公开与县乡政务公开联动发展、互相促进的新局面。
(三)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其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保证。村党组织要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着眼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带领党员和群众监督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情况,及时倾听农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贯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为广大农民群众做出表率。总之,要在村党组织的带领下,把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的其他组织及广大农民团结起来,拧成一股绳,同心协力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四)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广大村民群众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主体,村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参与,是决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能否取得成效的根本因素。衡量一个地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否扎实、是否深入,关键要看村民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如果没有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就会失去活力,失去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各地要把最广泛地动员村民群众参与,作为推动这项工作深入进行的重要原则。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向广大村民群众宣传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大意义,引导村民群众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关注、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确保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各级村务公开协调机构要制订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有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指导村民依法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评议组织,帮助建章立制,赋予他们一定的监督权和评议权,使他们充分发挥作用。要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使农民切实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受益。
三、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努力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各有关方面要密切合作,合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第一,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放在重要位置。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把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县乡两级领导干部要转变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深入基层,加强指导。要重视引导、支持、帮助村民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不能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更不能越俎代庖。要帮助和指导村党组织、村委会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每年要拿出一定时间,对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以增强党的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农村干部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要继续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乡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乡村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积极通过国家和地方立法,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程序、办法,用法规或行政规章形式固定下来,纳入法制轨道。
第二,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涉及党政多个部门和机构,各有关方面要密切合作。当前首要的是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齐心协力地推动工作。目前,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已经成立并开展工作。各地要尽快建立党政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工作机构,形成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协调机构的名称和组织形式不必强求一律,关键是要保证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够落到实处。各级协调机构的任务多,担子重,既要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政策协调工作,防止政出多门、互相矛盾;还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焦点问题,深入进行调研,探索解决办法。
第三,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时刻心系农村地区,时刻关心农民群众的生活,努力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标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自觉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带着感情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通过我们扎实的工作,把广大农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贡献。
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惠及亿万农民,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让我们在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带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这是回良玉同志2003年9月2日在全国村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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