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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1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 第9版(理论专页) 专栏:新高潮 新高度 新成效 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建研究中心   胡锦涛同志在“'...

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

第9版(理论专页)
专栏:新高潮 新高度 新成效

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建研究中心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论述,进一步深化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揭示了共产党执政的本质,阐明了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表明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
  本质是为人民执政
  执政是执掌政权、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活动,为谁执政是其本质问题。维护和实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和奋斗的目标,也是党执政的目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至高无上的,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由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执政规律所决定的。
  党的宗旨决定了必须为人民执政。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价值主体论,即以中国最广大人民作为价值主体,以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行为准则,以实现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作为自身的最高价值追求,把党的价值的实现完全融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解放与发展的事业之中。党的宗旨也决定了我们党执政的本质只能是执政为民,即为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执掌政权。
  党的执政规律决定了本质在于为人民执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是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具有的特殊性质,也决定了我们党执政必然具有特殊的规律。这种特殊规律的根本要求,就是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党就不可能得到中国最广大人民的信任、拥护、支持,也就不可能巩固执政地位。这一执政规律决定了广大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是在为人民执政。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不断巩固阶级基础和扩大群众基础,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也才能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决了共产党“为谁执政”和“依靠谁执政”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我们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同人民群众之间有着血肉联系。但是,这种血肉联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历史条件的变化和党自身地位的变化增加了党脱离群众的危险。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核心的问题就在于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远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权为民所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我国,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主人,是权力的所有者,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为人民行使公共权力、为人民执政的公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正确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坚持权为民所用,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人民服务,这也是我们党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根本。坚持权为民所用,就要尽心竭力地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运用权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就要在行使权力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自觉当好人民公仆;就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警惕和防止主人和公仆关系的颠倒。
  情为民所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做到情为民所系,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做到情为民所系,就要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就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忧民之忧,乐民之乐;就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利为民所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80多年来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始终坚持利为民所谋,这是我们党鲜明的政治立场,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坚持利为民所谋,就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想问题、作决定、办事情的根本依据,绝不允许谋取私利,更不允许与民争利,甚至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就要协调和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特别是协调好人民内部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先富地区群众利益与后富地区群众利益等关系。
  关键是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全面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关键在于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毫不动摇地坚持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的“三个必须落实”。
  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主要通过党的方针政策来体现,党的每一项方针政策都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正确与否,是党能否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首要问题。因此,必须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为指导来制定和实施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必须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必须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方针政策的最高标准;必须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来创新发展思路,使党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是全面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中心环节,也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全面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只有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转化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转化为对人民群众的正确立场、深厚情感和科学的工作方法,转化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转化为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转化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转化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具有坚实的基础。
  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不同方面和不同特点利益的集中体现,它不可能脱离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我们党作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不能停留在口号和号召上,而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以不断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为基点,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执笔人:衣芳 刘秀芬 王培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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