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救助站挂牌50天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热点解读
民政部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8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50天。救助站的运转情况怎么样?与原来的收容遣送站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从“收容”到“救助”,给救助站带来了哪些挑战?本报记者在沈阳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采访——
沈阳:救助站挂牌50天
本报记者 张贺
从强制到开放——
“收容遣送站”改为“救助管理站”后,最显而易见的变化就是“大门敞开、不穿制服”
记者走进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时,意外地发现这座位于闹市区的救助站居然是静悄悄的,往日里人满为患的热闹景象已不复存在。无法想象这个地方去年曾先后收容了6000人、遣送了1500多人。
“收容遣送站”改为“救助管理站”后,最显而易见的变化就是“大门敞开、不穿制服”。原来的大铁门已经拆除了,现在惟一的自动门一天到晚始终开着,人可以自由进出。整洁的院子里,鲜花怒放、绿草如茵。从外表看,以前那个戒备森严、令人生畏的收容遣送站已经变得与普通院落没什么区别。
供救助对象暂住的是一座二层楼房,宿舍门窗上的栅栏都已拆掉,换上了铝合金活动窗。宿舍里虽然陈设简单,但干净整洁,必要的生活设施一应俱全,还有两个为照顾农村受助者特设的火炕。救助站站长甄海军说,今年救助站还将翻修宿舍,重新粉刷室内的墙壁。他说:“救助站的条件会越来越好,但不会搞成宾馆式的。救助站毕竟不是疗养院。”
记者参观了救助站的食堂。食堂很大,在这里做饭的老王对记者说,现在的伙食标准是每人每天3元钱,不久将提高到5元,“每顿饭一菜一汤,吃饱是没问题的”。
几天前,有两个住在救助站里的救助对象不辞而别。老王开玩笑说:“他们现在是愿意啥时候来就来,愿意啥时候走就走。他们比我自由啊,我还得定点做饭呢。”
这种情况,在收容遣送制度实行时是不可能发生的。几年前,有99位四川民工,在黑龙江打工时被老板欺骗,返乡前没有拿到工资。当他们到达沈阳火车站时,已经没钱买票了,于是就被铁路方面送到了当时的沈阳市收容遣送站。救助站管理科王科长说:“刚来的时候,他们一看这儿又是大铁门,又是穿警服的,立刻就不干了。说我们又没犯错,为什么把我们送到这儿来?”情绪激动的民工开始绝食,在收容站工作人员反复解释国家有关政策后,事态才平息下来。最终99位民工在20多位工作人员的护送下顺利返乡。
王科长说,以前的收容遣送站是“带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特殊性事业单位”,很多措施是带有强制性的。俗话说,“民政带公安、铁路管半边”,意思是虽然收容遣送站归民政部门管,但工作人员可以穿公安制服、开警车,收容对象则由铁路部门遣送回家。改成救助管理站后,工作人员的警服都上缴了,“现在不论上班还是下班,我们都不穿制服了”。
转变职能,重在服务——
从“强制收容”到“自愿救助”,是社会的一个重大进步
如果说,“大门敞开、不穿制服”还只是表面的变化,那么改为救助管理站后,职能的凸显体现在工作内涵的根本性转变。为此,沈阳市救助管理站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民政部颁布的《管理办法》现在是人手一册;9月10日,救助站还举行了一次业务考试,全站上下从站长、书记到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参加了。记者拿起《管理办法》,提了几个问题,几位工作人员都对答如流,有的话甚至与《管理办法》原文一字不差。
在采访期间,记者暗暗观察他们的工作过程,深感救助工作的繁琐和艰难。而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以其热情、耐心、细致、专业的工作态度令大部分登门求助者十分满意。
河北省邢台市贺营乡的17岁女孩张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没告诉家人就偷偷买了车票跑到沈阳来和网友约会,结果网友拒绝见她。她在沈阳游逛了几天后,钱花光了,于是找到了救助站。管理科王科长说:“她刚来的时候,没有任何有效证件,身无分文,家里又没有电话,我们费了好大劲才核实了她的身份,给她买票送回去了。她说,她很感激救助站,对站里的吃住条件很满意。”
前不久,一位沈阳的下岗职工喝醉了,跑到救助站要求救助。接待科李科长接待了他。“你们救助站连‘要饭花子’都救,为什么不救我?”李科长说:“你是享受城市‘低保’的,因此不符合救助条件。”劝他回去,但这个下岗职工死活不走,要和李科长“理论理论”。对这样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人,救助站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几个小时以后,这位下岗职工酒醒了,不好意思地走了,李科长的嗓子也说哑了。
正是由于观念和职能的转变,救助站对于一些不符合救助条件、但确有困难找上门来的人,出于人道精神也尽量给予救助。今年34岁的凌某,原是哈尔滨市某幼儿园老师,来沈阳工作生活了10年,后因病双腿行动不便,生活陷入了困境。9月8日,她来到救助站求助。李科长说:“她还是打车来的呢。这种情况按道理是不应该救助的。”但是考虑到她当时的实际情况,救助站还是让她暂时住下,第二天再买票送她回哈尔滨。记者8日晚见到了凌某。她刚在食堂吃完晚饭,正躺在床上休息。她说,“来的时候,身上就剩下30块钱了,打的花了10多块,进来的时候,我觉得再多走一步,就得倒下了。”
截至9月初,沈阳市救助管理站一共救助了138人,其中危重病人12人,精神病人21人,无钱买票返乡的105人。李科长说,现在来救助站求助的,因被偷、被抢、被骗而无力买票返乡者和来沈务工无着者占了60%以上。“这部分人,你今天不救、明天不救,但将来还得救,因为实在没办法了,他不就得伸手乞讨吗?有的恐怕还会去偷去抢,对社会治安构成威胁。”
运行面临三项挑战——
对救助对象的甄别、安置以及医疗费用等问题,至今尚未找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沈阳市救助管理站设立后,在运行中也遇到了种种制约和挑战。据工作人员介绍,对救助对象的甄别、安置以及其中所涉及到的医疗费用等问题,至今尚未找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设立救助管理站的初衷是救助那些在城市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但是,救助管理站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流浪乞讨这一社会群体的成分愈来愈复杂,真正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救助和帮助的对象很难确认。
救助站站长甄海军说,根据他的工作经验以及近几年的调查,目前乞讨人员中真正因生活所迫而乞讨的不到5%,“牟利型”和“好逸恶劳型”占了绝大多数。“乞讨所得要比劳动所得还多,有的人一天能讨到100多块钱。我们发现,有的妇女白天出去乞讨,晚上却住在宾馆里。这样的人我们能救助吗?而且,就算我们去救助,人家还不愿意来呢。”
困扰救助管理站的另一个大问题,就是对救助对象的安置问题。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救助站在查明受助人员地址后,应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行动不便或无行为能力的救助对象应由流出地派人来接回去。但是,如果查明以后,其亲属、单位或当地有关部门不来领人,又该怎么办呢?
来自河南南阳一个小村子的舒某,在沈阳流浪乞讨,今年初因天气寒冷冻坏了双脚,一直挨到最近,双脚腐烂得都要掉下来了。有好心人将他送到了沈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站随即将他送往民政部门的医院,医生建议截肢。几经周折,救助站和他家乡取得了联系,但当地领导却以舒某没有户口为由拒绝接收。经过辽宁省民政厅与河南省民政厅协商,当地政府最终同意接收,但要求必须让舒某在沈阳做完手术、康复后才能返回南阳。3万元的手术费就这样落到了沈阳救助站的头上。
据介绍,在目前的救助对象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患者占了相当的比重。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救助站对他们还要尽其所能地提供医治,开支相应增加了。去年,沈阳市救助站救治了50多名这类人,花去23万多元治疗费。今年上半年救助站治疗费也已达到13万元。
在采访中,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从“强制收容”到“自愿救助”是社会的一个重大进步。在原来的收容遣送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要求的时候,国家果断出台《管理办法》是很有必要、很及时的。一些新出现的困难,通过不断完善救助制度应该能够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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