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工成为主角
第13版(经济周刊)专栏:经济茶座
当农民工成为主角
许志峰
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明确表示,所有离开家乡进城务工的农民均可以加入其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成为工会会员。而在以前,工会只把城市工人作为吸收对象。
去年底以来,农民工工作环境恶劣、安全保护差、欠薪等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关注;最近,各地兴建民工公寓、加强民工饮食管理等消息也频频见诸报端,农民工的利益无疑正在得到保护。但即使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工可以成为工会会员”的新闻依然给人以很欣慰的感觉。
农民工的大潮源于20世纪80年代。1984年以后,我国放宽了对农民进城的限制,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城市落户,拉开了农民大规模进城务工经商的序幕。有数字表明,在过去10多年的时间里,城镇已接纳了约1.3亿的农村人口。从乡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已逐渐取代城市居民成为产业工人的主角。目前,我国每3个产业工人中,就有2个来自农村。
“主角”还不仅仅体现在数量上。从农村向城市源源不断输入的低成本劳动力,使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中国始终保持着较低的经济运行成本。更为重要的是,数以亿计的进城就业农民,已经成为平衡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差距的新兴力量。
因此,当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主角时,仅仅将其作为弱势群体加以保护、给予关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上与时俱进,适应这一新形势、跟上这一新变化。
在这一点上,现状并不尽如人意。比如,很多农民工在城市中已工作生活多年,但仍然是城市生活的“边缘人”。城市对于农民工来说,仍是“他们的”,而不是“我们的”。这些农民工不仅在就业等方面与城市正式职工有相当大的差距,而且在住房、医疗、孩子入托上学等方面,都会遇到比城市职工更多的困难。
再如,我国至今尚无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来协调、服务农民工,农民工的有关事务由农业、公安、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
好在政府和社会已越来越认识到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将农民工吸收进工会便是一个标志。农民工加入工会,等于在异乡找到了“娘家人”,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利益,其中的温暖感和归属感不言而喻。从长远看,还需要通过改革有关制度,修订相关政策,使农民工与城市职工真正平等起来,并不断巩固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最终将“农民工”的标签从他们身上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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