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雪炭工程”显真情
第12版(体育)专栏:科学锻炼 有益健康
湖北“雪炭工程”显真情
本报讯 屈原、昭君故里的兴山县城,体育场馆建设工地如火如荼;宜昌市夷陵区,一座高水准的游泳馆让市民喜上眉梢;巴东新城,一个有田径、篮球、网球等体育设施的综合体育场将于今秋完工。而此前,能容纳3000名观众的麻城体育馆和土家族民众翘首以待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体育馆已投入使用。作为体育扶贫的具体行动,“雪炭工程”在湖北实施已经近两年。两年中,一个个凝聚着广大彩民和体育工作者深情厚谊的“雪炭工程”项目在三峡库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变了当地体育设施落后的状况。自2000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湖北省已经累计投入“雪炭工程”资金1975万元,支持“老、少、边、穷”地区新建、改建体育场馆10座,目前竣工4座,使百万人从中受益。
如何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是“雪炭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可以扩大受益面,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少数特别贫困地区体育场馆建设资金的需求。为此,湖北省体育局采取“重点扶持、逐个突破、有序铺开”的思路,先期对一些体育设施严重缺乏、资金缺口较大的地区进行重点扶持。在三峡库区,由于三峡大坝的建设,大批体育设施被水淹没,建设必须从零起步。2001年,在国家体育总局和兄弟省市的援助下,三峡库区“雪炭工程”项目正式启动。目前,1个项目已经完工,还有3个项目处在工程收尾阶段。
在“雪炭工程”启动之初,湖北省体育局把建章立制作为“雪炭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出台了《湖北省体育设施建设“雪炭工程”管理办法》,对“雪炭工程”援助对象、申报条件、审批程序、项目建设、工程资金使用与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建立了项目责任人制和招投标、政府采购、跟踪审计等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了“雪炭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从“雪炭工程”实施两年的情况看,效果是理想的。
“雪炭工程”即国家体育总局划拨体育彩票公益金分期、分批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援建经济适用的公共体育设施。(邹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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