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全国百佳医院院长关注医患关系 倡议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行动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专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全国百佳医院院长关注医患关系
倡议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行动
本报北京9月13日讯 今天上午,作为第六届北京“科博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人民日报教科文部、北京市科委主办、健康时报社、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承办的2003年全国百佳医院院长论坛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1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近百位全国百佳医院和北京地区部分三甲医院院长,以及部分法律专家和患者代表会聚一堂,以“情系人民健康,提升医院形象”为主题展开研讨。
1998年,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等组织实施的创建“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百佳医院”活动,是迄今为止我国医疗卫生系统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一次创建活动。这次活动从我国近万家医疗卫生机构中筛选出的146家“全国百佳医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授予医院的最高荣誉。
如何处理好医患关系,是各界人士关心的话题。2002年9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施行,实施一周年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作为协调医患双方一部最高法律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处理医患关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一部新的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了医院、患者、医生、卫生行政部门等各方面的利益,且在协调各方面因素时难免会出现矛盾。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SARS过后,曾一度紧张的医患关系,在医患双方的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呵护下得到了缓解。在SARS时期,围绕医患关系进行全方位研讨,对冲破以往医患关系僵硬思想的束缚,从理论高度重新审视和勾勒出一种全新的、公正的、客观的、全面的医患关系,对于缓解百姓就医难、加快医院科技进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打造全面小康社会都将是不无助益的。同时,也有助于促进我国各级各类医院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密切医患关系,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从而全面提升我国医疗机构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并对我国方兴未艾的卫生法制建设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梁衡以及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卫生法学会等部门的专家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又讯座谈会上,人民日报教科文部、中国医师协会、健康时报、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全国百佳医院和北京地区部分三甲医院院长发出倡议:弘扬百佳精神,提升医院形象,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行动,大力实施“一十百千”工程:即每家百佳医院对口帮扶1家困难乡镇卫生院;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到所在社区进行10次义诊;每年深入社区举办100场医学健康科普讲座;每年向所在地区的特困户提供1000张就医便利卡。(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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