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通报药品不良反应好
第14版(健康时空)专栏:不吐不快
定期通报药品不良反应好
尹卫国
日前,国家药品监测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公众警惕使用甲氧氯普胺、鱼腥草注射液等5类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这份最具权威性的技术通报,对上述药品不良反应的特征、表现形式、危害性、临床监护及有效防治等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表述,提示和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医务工作人员及病患者注意这类药品存在的安全问题和毒副作用,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凡药三分毒,不仅西药含有毒素,中草药同样有副作用。药品不良反应是客观存在,无可置疑的。产生毒副反应的并非都是伪劣药品,合格药品同样会有不良反应。而过去我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和关注是很不够的,药品生产企业、医护人员和消费者这方面的意识都较淡薄,许多药品使用说明都不标明副作用,去医院看病也很难见到医生主动向病人交待服药的不良反应。据了解,药品不良反应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不合理或滥用药引起的,二是药品本身存在的毒副作用。据资料统计,我国不合理用药发生率大约在11%至26%,每年住院的5000多万病患者中,产生药品不良反应的达250多万人,占20%左右,直接死于药品不良反应的近20万人。这个数字相当惊人,一方面反映了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了解及相关知识非常贫乏,同时也反映了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医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对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视程度和监控力度比较薄弱。
国家药品管理部门第一次向社会公布5类西药不良反应的信息,以后还要定期发布此类信息,充分体现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关心。药品可称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救命也能害命。在一个民主和法制的国家,保障公民生命和健康安全无疑是最重要的、第一位的工作,应该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思考问题的根本出发点。不可置疑,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有100%的知情权,过去这方面工作不透明、不到位,做得不够好,群众不太满意,尽管原因很多,但说到底是缺少人性化关怀和以人为本的思想。
向社会公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其意义起码有三点。首先,有利于广大公众学习掌握药品知识,增强预防和应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心理、思想和知识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固然需要提高整个社会医疗和保健水平,但很大程度上也依靠公众的自防自救。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增强人民群众的自防意识和自救能力是大有裨益的。其次,能够有效地监督医药生产企业对药品副作用的控制。从源头上严格监控、把关,敦促和监督厂家对药品消费者负责,通过科技进步,不断改进药品配方和制药手段,在保持药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副作用。再次,有助于提高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从临床上严格把关,督促其尽可能地针对每个病人的具体情况和个性病理特征有的放矢合理用药,坚决杜绝乱用药、用错药,努力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对病患者的侵害。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