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教师轮岗 共享优质教育
第8版(科教周刊)专栏:教育论坛
推行教师轮岗 共享优质教育
马良柱
时下,接受基础教育的费用不断攀升,已成为社会的热点与难点问题。除去乱收费外,就某些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而言,家长的经济负担仍然较重。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们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与教育发展不均衡之间产生了矛盾。
众所周知,基础教育收费矛盾的突出之处主要表现在初中和高中两个学段。初中收费的大头是择校费。作为义务教育,小学毕业升初中本应就近入学,由于一些初中学校之间教学质量存在较大差异,许多小学毕业生的家长纷纷舍近求远,千方百计找门路,将孩子送往教学质量相对较高的学校,于是优质教育资源有限与人们对其需求旺盛的矛盾便出现了。进而,这类学校通过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变成合理收取高额费用的改制学校。在禁止初中入学考试的政策面前,为了使孩子接受稍好的教育,家长唯一的办法就是多出钱以选择改制学校,其中一些家庭收入并不宽裕的家长,只好咬紧牙关供孩子读书。
到了高中,学生的身份差异就更大。有普通高中学生,有重点高中学生。在重点高中又有按指令线、调节线、择校线分别招收的学生,此外还有考分上了普高线又不够重点高中择校线而在重点高中借读的学生。这些不同身份的学生,其家长所承担的费用也各不相同。3年的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
对于重点高中学生多种身份的问题,可以以为这是人为造成的。既然是重点高中,又是非义务教育,为何不能像高校那样,根据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情况,统一划道录取分数线呢?也许相关部门认为不同分数段的学生进入重点高中按不同的标准收费,有利于重点高中筹措资金加速发展。其实在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不就行了嘛!
对于初中择校问题,更值得人们深思。初中教育毕竟是由政府承担费用的法定义务教育,接受优质义务教育本是孩子及其家长正当的要求和权益,然而稍好一点的学校就改制收取高额费用,实在有悖常理。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而学校间教学水平的均衡提高取决于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在日本,之所以没有择校现象,在于他们推行的教师轮换制发挥着有效作用。同许多国家一样,日本公立学校的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一般3到5年内要进行一次校际间的轮岗。日本的教育法规定: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年,校长的任期也只有2年,如果连任,也必须在校际间轮换。通过教师、校长的校际轮换,保证了各学校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相对均衡,从而保证了各学校教学质量的同步提高。
确实,一些地方在实施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突出了薄弱学校的治理工作,并提出名校名师到薄弱学校支教的要求,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和整体的运作措施,使得这一要求大多难以奏效。应该说,在我国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实行中央和省、市政府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体制后,在公办学校教师的工资由县(区)财政直接拨付的基础上,在县及市辖区内推行公办学校教师及校长校际间轮岗的制度,操作起来是较为容易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若不然,按目前的态势继续发展:拥有众多优秀教师的学校会获得更好的生源和更多的资金,这样只能导致学校间的两极分化更为严重,学生及其家长择校的现象更加突出,接受基础教育以金钱开道的风气愈加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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