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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析坎昆草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0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初析坎昆草案 第13版(国际周刊) 专栏: 初析坎昆草案 北京世界贸易组织事务中心主任 邓洪波   坎昆草案文本只具“骨架”   8月24日,“坎昆宣言”草'...

初析坎昆草案

第13版(国际周刊)
专栏:

初析坎昆草案
北京世界贸易组织事务中心主任 邓洪波
  坎昆草案文本只具“骨架”
  8月24日,“坎昆宣言”草案在经过“难产”之后终于在日内瓦公布。它既是对2002年以来历次谈判的小结,又是坎昆会议上各国部长达成决议的基础。目前进行的多哈谈判在所有领域都没有突出进展,人们对坎昆会议能否成功似乎信心不足,而草案的出炉给了人们预测会议的机会。
  草案包括21个相对简短的段落,涉及到目前谈判的议题。文本开篇谈到“部长们需要再一次确认多哈宣言和决议”,注意到“在开展多哈会议达成的行动计划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再次要求自己完全履行这个计划,并且重申在预定的2005年1月1日多哈会谈中成功结束谈判的决心”。然而,“决心”按时结束谈判只是在表达一种意愿,通读草案正文很难发现实质性内容。世贸组织贸易谈判委员会(TNC)主席素帕猜这样为草案解释:“在本质上来说,现在的部长级会议文本只是一个框架,其中很多颇有争议的重要领域还需要磋商。”
  坎昆会议的成果尚无法预测,因此,草案对每个议题的结论在正文中并没有明确。但可以预料的是,坎昆宣言将有很多附件,每个附件都将阐述具体议题的谈判成果,也就是说,坎昆会议最有价值的“果肉”部分将被体现在附件中。
  “果肉”增添多少尚不确定目前的谈判是在多哈《部长宣言》的基础上展开的,主要议题包括乌拉圭回合协议的实施问题、农业问题、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新加坡议题(贸易与投资、竞争政策、政府采购和贸易便利)等。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有议题的谈判都错过了底线。例如,本应在今年3月底达成一致的农业问题谈判,各成员至今各执己见。农业谈判委员会主席哈滨逊先生在7月份以“个人负责”的名义递交了一份农业草案,但各成员对此褒贬不一,发展中成员纷纷要求修改。
  多哈谈判的缓慢进行反映出各成员对新一轮谈判的态度不同,对各具体议题的态度更是不同。谈判缓慢的原因可以大致概括如下:首先,在框架上谈判缓慢归根于两大类成员(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在利益、观点上的冲突。两大类成员的对立由来已久,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共进行了8个回合的贸易谈判,这8个回合的主动权基本掌握在发达成员手中,发展中成员对现行贸易体制非常不满。在1999年的第三次部长级会议上,发展中成员对发达成员要求的新一轮谈判说了“不”。2001年的多哈会议虽然艰难地启动了目前的谈判,但发展中成员已经展示了势在必得的气势,于是谈判较前8个回合更具有对抗性。
  其次,在内容上针对不同议题不同成员各执己见。发达成员希望把更多的规则纳入到体制中来,而发展中成员要求对他们在过去50多年中的利益损失有所澄清,要求谈判如何贯彻农业、纺织品等老议题。美国在认识到新议题很难有实质性推进时,采取了更为务实的战略,在老议题中寻找更多的市场机会,如要求对非农产品和服务业提高准入程度,要求欧盟在农产品补贴上进一步作出让步等。而欧盟则寻找发展中成员共同向美国施压,希望美国改变其单边主义色彩浓厚的反倾销等贸易规则。由此可见,在谈判的具体内容上,不同阵营的态度也是分分合合,使得本来就艰难的谈判变得更加错综复杂。
  最后,未来坎昆宣言的附件将是什么样,真正有决定权的是发达成员,而发展中成员对此又非常不满,这就注定谈判要“难产”。回顾历史,几乎每次谈判,草案变成正式文本最后出台的操作权都掌握在发达成员手中。在发展中成员呼声最强烈的多哈会议上,这一局面没有丝毫改变。本次的坎昆草案也是在会议临近时推出的,留给全体成员讨论修订的时间和机会并不多,因为坎昆会议之前几乎没有再安排正式的会议讨论草案,草案的起草人便都强调将以“个人负责”的形式送交坎昆。这种方式无疑会给坎昆宣言正式文本的出台在操作上留有余地。
  坎昆草案虽还只能称为一个“骨架”,但其出台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表明谈判仍在进行,并为特定议题的讨论确定了方向。经过坎昆几天会议的磨合,该“骨架”能否被丰富起来仍是未知数。但应该强调的是,不应把希望寄托在坎昆会议,真正的磨合发生在目前的每一次谈判中,更决定于每一个成员的态度。从目前进展看,农业和知识产权两大关键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推进。美国和欧盟前不久就农业问题达成一致,按照美国谈判代表约翰逊的说法,这将是推动坎昆会议的关键一步。但中国、印度和巴西马上联合提出了自己的议案,足见农业谈判依然针锋相对、前途未卜。估计坎昆谈判仍将艰苦而复杂,总体产出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达成员的态度和更多的实质性让步。(附图片)
  8月30日,关于药品问题的谈判获重大进展。WTO的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被允许在必要时通过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和销售用于治疗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图为部分专利药品。
   法新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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