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评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一周法评
一周法评
点评人:嶷山
8月28日 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准备
■据本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要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准备工作:要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普法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这部法律,特别是要让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和熟练掌握这部法律;各级行政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贯彻这部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保证行政许可法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
要保证“纸上法”转变为“生活中的法”,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何确保行政许可法实施?从性质上来说,行政许可法首先是一部约束公权力的法。法律宣传普及,广大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实施行政许可法,首先是国家公职人员要学习,要依法办事。各地方、各部门依照该法重新审视手里的审批权力,以确定行政审批项目的保留与否,以及如何正确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法便民利民惠民,也必将体现我国政治文明的建设成果。
8月30日 落实建筑行业招投标
■据本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筑法执法检查组在河南省进行执法检查。李铁映强调,当前贯彻执行建筑法要突出五个重点,以解决建筑业快速发展中的紧迫问题。其中一个重点是将招投标真正落到实处。许多地方都号称招投标率达到了“百分之百”,但事实上,虚假招标等现象大量存在。
招投标是法律保护的一种市场交易形式,可保证工程的公正公开透明。建筑行业高速发展,利润空间巨大。同时,该行业也成为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发地带,民谚云:“工程上马,干部下马”。“暗箱操作”、插手工程赚取好处,是腐败分子的通常生财之道。堵住这条路,要求建筑工程严格依照建筑法进行招投标。“猫腻”往往隐藏在不公开、不透明、不公正的虚假的招标过程中。
8月29日 设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专门机构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郑州市即将成立专门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专门受理全市各界对市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过错投诉和督查,行政人员发生严重行政过错将面临被免职和辞退的责任追究。
在一些地方,行政过错难以追究,有不依法办事的问题,也有老百姓投诉无门的原因。郑州市设立“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专门接受群众举报,处理行政过错,是从严治政的新探索。需要提醒的是,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要严格依法进行,制定责任措施要比照法律,看看这些措施是否合法,不能法外施法;同时,这个中心要和党的纪检部门、政府的监察机构、检察机关协调职能,配合行动,而不能在法定的机构之外重复设置同职能部门。
8月28日 律师广告依法受限
■据《检察日报》报道:北京市律师协会在新闻通报会上明确界定:律师个人不得做广告、广告不得包含对办案结果的承诺,明示或暗示在法律界有广泛人际关系等情况的广告,均属违规广告。《北京市律师事务所黄页》将于近日发送到全市各政府机关。需要寻找律师的企业和个人,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也可以免费索取。
在一些报纸上,时有律师广告称“包打赢官司”,或声称自己同法官有密切的关系。按照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这都是明显的违规的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讲,对律师的信任是建立在律师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之上的。虚假广告可能获得暂时的利益,却损害律师行业的信誉和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是饮鸩止渴的行为。北京市律协一面作出声明和界定,一面发放《黄页》,服务律师,表明律师行业自律能力的提高。
8月25日 清理积案司法为民
■据《法制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9月底之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11月底之前将积案清理完毕,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落实司法为民思想新推出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23项具体措施之一。
司法的不公是社会的最大不公。因为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院办理案件有严格的时间要求,这就是法律上讲的期限。一般说来,法院不按时结案,就是违背程序法,而违背程序法无疑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清理积案理所应当,法所必需。23项措施提得好,都是法院依法办事的分内之事,关键在落实。司法为民讲的是一种司法指导思想,清理积案是依法纠正法院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为民的效果。对比群众呼声,法院司法为民不仅要落实已提出的23项措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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