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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上半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8起,但很多受害人得不到有效的经济补偿——快撑起责任险保护伞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0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2003年上半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8起,但很多受害人得不到有效的经济补偿——快撑起责任险保护伞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2'...

2003年上半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8起,但很多受害人得不到有效的经济补偿——快撑起责任险保护伞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2003年上半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8起,但很多受害人得不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快撑起责任险保护伞
曲哲涵 付蓓
  责任险与百姓息息相关
  去医院看病,你在意医生是否投保了“医疗职业责任保险”吗?恐怕不会。然而在欧美等国家,从医者不买这个责任险,同业协会将拒之门外,患者也不登门就诊。为什么?万一出了医疗事故,患者的损失谁来赔偿?
  责任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各国的责任险千差万别,有的多达几千种,都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总的来说,责任险有四大类:消费者在商场失窃、体育场的看台在比赛时坍塌、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等,如果商场、体育场和运输方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受损方都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产品责任险则承保产品对消费者及其他任何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费用等,目前家电、药品及食品等产品投保这一险种的较多;雇主责任险在许多国家都是强制保险业务,政府为保证员工人身安全,要求煤炭开采、电力作业等行业雇主必须购买这一险种;职业责任险就更普遍了,在一些发达国家,针对医生、会计师、律师、设计师、经纪人、代理人、工程师、职业经理人等存在职业责任危险的技术工作者,提供多达七八十种的职业责任险。
  责任险不仅给潜在的受损人提供保险保障——“要是一个工程项目投保了责任险,那儿就总有保险公司的勘察员四处转悠,因为万一出险,保险公司将面临巨额赔付,你说,他们的责任心不强行吗?他们对风险的管理能不高效吗?”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丁小燕一语中的:“责任险能做到‘事前加强管理、事后经济补偿’,它的涉及面越广,对社会和百姓生活的风险管理就越全面、越有效!”
  我国责任险为啥不成气候
  这样的数字令人触目惊心:仅2003年上半年,全国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8起,死亡1238人;而酒后驾车造成的大小交通事故共有5666起,共造成近2000人死亡。这些事故发生后,很多受害人得不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社会呼唤责任险,然而多年来,我国责任险占整个财险业务的比重仅为5%左右,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高达20%,在欧美国家达到40%。广东是中国经济的一艘快艇,可中国保监会去年的一项调查显示,该省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险也只占财产险的6%。责任险发展缓慢,不仅与阔步前行的中国保险业整体面貌极不协调,也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
  责任险在中国为什么“不吃香”
  “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不够细化,老百姓的维权意识也不强,使一些企业、单位、个人的‘违规、肇事成本’低,不足以产生购买保险去转嫁风险的紧迫感。”丁小燕举例说,很多人开罐头划伤了手,开啤酒瓶崩了眼睛,都不认为这是商家不作提示的过失,也不去索赔,而是自认倒霉。由于我国民法规定“谁主张,谁取证”,个人相对于企业、单位处于弱势,即便较真儿打官司,取证这关就让很多人铩羽而归。此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对公众造成的损失,都由国家“买单”赔偿,所以经营者普遍忽视对责任险的投入。
  保险公司对责任险热情不高,投入不多。责任险的赔偿金额较高,其经营“风险”要远远大于普通财产险;加上我国的“分保机制”不是特别完善,保险公司经营责任险的风险不能被有效分散,因此,保险公司不愿在责任险上多做文章。
  政策环境有待改善。在国外,很多种责任险都是法定保险,即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强制企业购买。而在我国,除了机动车责任险属强制责任险外,其余险种都是商业经营,其中一些十分有必要推广的险种并不为市场所认识、接纳。比如,我国煤炭行业安全事故频发,死伤惨重,可“窑主”们并没有被强令购买“雇主责任险”,事故发生后,遇难者家属得到的经济赔偿十分有限;再如,由于董事及高级管理职员的行为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事件越来越多,而最近平安保险公司针对这种情况推出的“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买者寥寥。
  保险产品核心的数理基础是“大数法则”,开发任何一种新的保险产品都离不开长期、厚实的数据,我国的财产保险在这方面缺乏积累,在产品研发、后续管理、技术跟进等方面就显得“没底气”。这造成我国责任险市场滞后的恶性循环。
  多方投入共谋发展
  责任险呼吁全社会的“帮扶”。
  优化法制环境,是责任险获得长足发展的前提。最近,由中国保监会牵头,国家法制办、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卫生部、交通部、建设部、海事局等七部委共商责任险发展大计。参会方达成共识:完善有关法律及行业法规、细化条款,进一步界定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责任险来说,必要且紧迫。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企业和职业执业人摆脱传统观念,充分借助责任险分散经营及从业风险。除了保险公司的营销,有关媒体和教育部门应该担负起普及责任险知识的义务,让更多的人都了解责任险,用好责任险。
  让别人舍得花钱,保险公司得拿出好东西。要紧跟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在国外,保险风险勘察员都是各行业的专家,如建筑专家、农业专家、企业管理专家等,他们熟悉各行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技术问题。有他们在,不仅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被牢牢掌控,投保人的“风险”也都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下。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大差距。
  随着保险业的开放,外资保险巨头将纷至沓来,它们依靠母公司强大技术和资金支持,将给中资保险公司带来更大压力,也会让一向波澜不惊的中国责任险市场演绎出更多精彩。统计显示,外资“先遣团”们已经在责任险市场占了上风:三资保险公司责任险保费收入占其财险收入的15%—16%,远远高出中资财险公司。
  竞争越激烈越好,只要能让责任险大显身手,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而言,都是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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