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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播报谨防“人为加工”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治安播报谨防“人为加工”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治安播报谨防“人为加工” 允平 从7月22日起,北京警方正式推出“治安播报”制度,其内'...

治安播报谨防“人为加工”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治安播报谨防“人为加工”
允平
从7月22日起,北京警方正式推出“治安播报”制度,其内容包括: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介绍重要案例时进行通报、定期向媒体通报信息等。其内容大致包括一周的治安总体形势、多发性案件、发案地区和地段、发案形式、警方提示等等,对市民进行广泛宣传。北京市民将会像接收天气、旅游和交通预报那样及时掌握北京的治安形势。
  北京警方推出“治安播报”制度,其进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说,老百姓对某个地区政府管理水平的最直接评价之一就是这个地区的治安状况,而治安状况的好坏,又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案件发生数量;第二层面是民众对本地区治安状况的知情程度,也就是警务信息公开程度。如果民众总是无法通过正常渠道了解治安状况,可能会出现某些犯罪行为由小变大、对民众危害不断加大的情况,这在以往的“敲头案”、“斧头帮案”乃至“艾滋病针案”中都有过深刻的教训。
  出台“治安播报”制度,体现了北京警方正努力从过去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管理与服务并重,但警方的责任也相应增加。可以想见:一个在“治安播报”中案发频率总居高不下的地区,该地区警方理所当然地面临民众和舆论的压力。那么,是否会出现压力之下,某些地区对当地治安状况真实信息隐瞒不报或者“人为加工”的可能?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那么就有这样一个问题:如何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信息公开其实是民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体现,民众有权对信息公开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从程序到结果,都应当置于民众的眼皮之下。要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内部监督,警方应建立一整套信息监控体系,比如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地到基层进行摸底调查、核实数据,建立信息错误问责制,对那些有意隐瞒信息者给予相应处罚,并且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既让公众了解最终结果,也起到了一种对那些信息误导者的震慑作用;一种是外部监督,这就包括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事实多次证明,媒体和民众往往能掌握更真实的信息(虽然这是针对个案而言),那些事关重大的案件在当今这个信息传播渠道发达的社会,更是难以遮掩的。因此,警方应加强与媒体、民众的合作,建立信息反馈和投诉平台,通过双方互动强化信息管理的科学化、透明化。
  信息公开的前提是信息的真实性,笔者期望“治安播报”制度能够在信息公开的程序上严格把关,避免让“治安播报”流于形式,从而为民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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