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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禁了之”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1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不能“一禁了之”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不能“一禁了之” 白天亮   某地一纸禁令叫停电动车,引来了不少意见。遭受损失的电动车生产商、经'...

不能“一禁了之”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不能“一禁了之”
白天亮
  某地一纸禁令叫停电动车,引来了不少意见。遭受损失的电动车生产商、经销商近日已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许多消费者也纷纷表示支持企业的这种做法。一纸禁令不仅没能“一禁了之”,还闹出这么大动静,这恐怕是当地政府最初没想到的。
  封杀电动车,该地摆了4条理由:城市道路状况制约;交通安全存在隐患;电动车废旧电池污染不易防治;与当地公交发展战略有矛盾。政府想改善交通环境,优化交通资源,出发点是好的,为啥良好的愿望最终却引来不少意见呢?恐怕问题出在方式方法过于简单上。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忽视人们的客观需求,不能仅仅靠行政权威,用强制命令来规定人们只能这样不能那样。
  市场经济是开放的,人们享有充分的选择自由,选择交通工具也一样。人们的这种选择不是盲目的,总会经过理性的思考。有人选择骑自行车,有人选择乘公交车,有人选择开私家车,也有人尽管拥有私家车却仍乘地铁上下班,每一种选择背后都是有原因和道理的。以电动车为例,老百姓之所以对其青睐有加,可能是因为它速度快、价格低,也可能是因为没有更合适的交通工具。在肯定人们拥有足够的经济理性的前提下,政府部门如果想提倡或限制某一种交通工具,并不一定要下什么禁令封杀,采取符合经济规律的做法会更为有效。
  一种商品畅销的背后必然有着旺盛的需求,这是政府作为管理方首先应该认识到的,而需求则是一纸禁令远远禁不住的。出现老百姓喜欢政府不提倡的交通工具这种情况,政府应反省,是不是所提供的公共交通发展得还不充分,无法满足百姓的需求?倘若如此,那么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政府若认为电动车不应再发展下去,还可以综合考虑电动车运行对城市交通带来的附加成本,确定一个运行时的附加费用。老百姓不傻,如果公共交通又便宜、又快捷、又方便舒适,而电动车的成本却高出许多,相信他们绝大多数都会放弃不划算的电动车,而去搭乘政府鼓励的公共交通。老百姓这样选择了,电动车没了市场,销售商自然会考虑停止销售,生产商也会考虑转产。
  小小电动车给政府部门带来不少麻烦,但笔者认为这未尝不是件好事。或许这一风波能促进那些习惯以一纸禁令来解决经济问题的政府部门转变一下观念,在制定政策、出台措施时能多角度地考虑问题,更加以人为本、尊重客观经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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