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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泛市场化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7-1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拒绝泛市场化 第9版(理论) 专栏:学者论学问 拒绝泛市场化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梁小民   2001年4月12日,美国《波士顿环球报》刊登了一条社会新闻。一位'...

拒绝泛市场化

第9版(理论)
专栏:学者论学问

拒绝泛市场化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梁小民
  2001年4月12日,美国《波士顿环球报》刊登了一条社会新闻。一位名叫苏珊·斯蒂文的妇女,儿子急需换肾,但她的肾不适合儿子。医生建议苏珊把肾捐给不相识的人,作为交换,她的儿子排在等待换肾者的最前面。结果两个病人都换到了肾,恢复了健康。这篇文章的题目叫“母爱挽救了两条生命”。
  这篇文章的本意是歌颂母爱的伟大。美国经济学家格里高利·曼昆根据这件事在《经济学原理》(第三版)中写了一个案例,以证明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他认为,普通人有一个肾就可以生存,即人的两个肾中有一个是闲置资源,而美国每年约有6000名肾病患者由于换不到肾而死亡。如果允许肾这样的人体器官自由交易,由市场机制调节,病人生命得到挽救,卖肾者增加收入,岂不是一桩双赢的交易?
  这里涉及一个重要问题:是不是一切东西都可以进入市场交易?或者说是不是应该用市场机制来调节一切社会活动?关于允许人体器官交易的主张,早就有人提过,但至今也没有一个国家实行。人体器官不能交易,首先因为生命是有尊严的。捐赠器官是一种崇高行为,不能让金钱亵渎——人们可以无偿献血,可以死后捐献遗体,但不能出卖作为生命一部分的器官。人体器官交易为社会伦理所不能接受。而且,如果允许人体器官交易,卖方一定是穷人,买方一定是富人,实际上等于富人用金钱购买穷人的生命。穷人的生命同样珍贵,不能用金钱来剥夺。人体器官交易还会引起许多灾难性的后果,如人体器官走私,或为了获得器官而杀人。在各国都不允许人体器官交易的今天,仍存在猖獗的人体器官走私,如果这种交易合法化,还不知有多少人要因此而失去生命。
  从纯经济理论的角度看,允许人体器官交易的确可以双赢,但这种交易亵渎了生命,为社会伦理所不容,不能合法化。这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是一切东西都可以作为商品自由交易,也不是一切活动都要由市场机制来调节。那些违背道德的交易(如卖淫)、不利于整个社会的交易(如买卖野生动物)都是被禁止的。市场原则只适用于法律、道德所允许的经济活动,市场机制并不是调节社会活动的唯一机制。
  企图用市场机制来调节一切,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是一种泛市场化行为。所谓泛市场化,即把市场交易运用于一切领域。在我国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是市场化程度不够,一些该由市场调节的还没有交给市场;另一方面也存在泛市场化现象,一个例子就是高薪养廉说。公务员应该有与自己地位和贡献相称的工资,他们的辛勤劳动理应得到合理的报酬,而且报酬也应该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加。但这并不等于高薪养廉。高薪养廉实际上是一种市场交易原则,即用高价去购买廉洁为公的行为。把市场交易原则运用于政治领域,是不可取的。廉政作为一种高尚行为不能进入市场交易,也不是用钱就能买来的。政治生活中不能通行市场原则,应该讲政治、讲责任、讲道德,而不是讲金钱。
  泛市场化是对市场经济的误解,是对市场化改革的歪曲,最终会葬送市场经济改革。曼昆把人体器官交易作为一个案例,仅仅是为了证明交易的双赢,是说说而已的“黑板上的经济学”,没有实用意义。所以,尽管他现在担任有相当决策权的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却没有把允许人体器官交易作为一项政策提出来。如果认为市场原则无所不能,一切都要市场化,就会后患无穷。真理再向前跨一步就是谬误,把市场化变为泛市场化,就迈出了那谬误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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