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不是荣誉,而是责任”
——访上海市人大代表周文芳
本报记者吴兢
采访上海市人大代表、静安区总工会主席周文芳,记者听到最多的一个词是:责任。他说:“当一名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责任,实实在在的责任。”
第一次当人大代表,早在13年前。时任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周文芳,以高票当选了十届区人大代表。“我会尽全力当好一名人大代表,为民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呼声带给人大、带给政府,使群众的困难得到解决。”
周文芳代表为选区居民“排忧解难”的第一件事,便是居民反映强烈的“粪便漫溢”问题。当时,由于排污管道老化,再加上人口大量增多,管道不够用了,粪便就四处漫溢出来。居民们苦不堪言。
急群众所急。周代表立即联络别的代表联名提出了三份书面建议,将居民的困难提交给人代会。同时,又专门转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环卫部门对代表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及时派人解决了这个难题。
响亮的“第一炮”,让居民们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个瘦瘦高高、作风踏实的“周代表”。提起他,这里的居民都会竖起大拇指。所以,再次当选静安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对于周文芳来说,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这一次,他为群众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住房改造”。永源浜有一片居民住宅,居住条件十分困难。30多户居民联名写了情况反映,通过居委会交到周文芳手上。周文芳及时将情况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反映给区政府。当时的陈立品区长当场批示:列入当年的住房改造计划。
就在这一年,这片令老百姓忧心的旧住宅顺利改造。
在第三次当选了静安区人大代表之后,1998年,周文芳同时当选了市人大代表。“既当区人大代表,又当市人大代表,我觉得肩头的责任更重了。”
倾听民意,关注民生,市、区双重代表身份的周文芳劲头更足,做得更加尽心尽力。一次一次,他将目光投向了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最敏感的矛盾,抽时间、花精力专门进行调研,然后有针对性地拿出意见和建议。近年来,他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由于准备精心,有关部门的采纳率相当高。在区人大和市人大召开的有关会议上,我们都能听到他诚恳的声音:城市改造、社区管理、残疾人保护、住房改革、依法治市、关心困难群体……
“当人大代表,就要当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这是周文芳常说的话。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不负人民重托
大连市人大代表贵立义
我是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教授,1989年开始担任辽宁省大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顾问,从1993年起连续两届当选为大连市人大代表。
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充分反映群众呼声。大连市享有地方立法权。由于我是从事法学专业的人大代表,为了保证地方立法的质量,市人大法工委聘请我为地方立法顾问,市政府聘请我为地方立法研究员。不论是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还是市政府制定政府规章,我都积极参加论证和讨论,并利用这样的机会,充分反映群众的呼声。
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因为我学法、懂法,不少群众慕名而来,希望我通过行使人大代表的监督权为他们解除心中的烦恼。我把群众的疾苦当成自己的疾苦,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法律问题。如大连石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中日合资企业,该公司的一台进口面包车被盗,虽然已经破案,罪犯已被判刑,但由于某些个人的干涉,被盗的车长期追不回来,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方经理找到我,希望人大代表为他们伸张正义。我想,这件事虽然不大,但影响到对大连投资环境的评价,影响到对外开放。于是,我立即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领导取得联系,市人大白玉祥副主任还亲自作了批示。在人大的支持下,公安机关终于将被盗的车“完璧归赵”,外商盛赞大连市人大在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还给人大送了一面锦旗。
认真宣传法律知识,为普法教育做贡献。在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教育中,我认为,人大代表应该作普法先锋。近年来,我先后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的人大代表多次讲解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法律知识,受到广大代表的赞誉。
与此同时,我还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的安排,为大连市的正副局级、处级干部,讲解行政诉讼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等专题,近两年就达20余场(次),经常为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外资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宣讲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等,听讲人数达千人以上。
我将继续努力,不负人民重托,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为大连市实现依法治市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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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基层也精彩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黄德明
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当我第一次走进北京人民大会堂,与国家领导人和其他代表一道,共商国是时,我感到无比光荣和骄傲!同时,想想如何当好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又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
初当代表,我对自己提出要求:模范遵守法律,认真履行职责,绝不平平庸庸做一名“开会代表”、“听会代表”,认认真真为人民做一些实事。
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我提出了“关于解决农村基金会问题的建议”和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禁毒力度的建议”。农村基金会原是群众自愿入股、互助性质的一种特殊情况下产生的经济实体,后由于监管不力,不少基金会违规变成类似银行的金融机构,甚至高息吸储,高息放贷,造成大量资金流失,无法按期支付群众到期的股金(存款),由此,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到处上访,少数过激群众甚至冲击政府部门,造成不稳定因素。我走访了周围几个地级市的部分金融机构及80多名群众,作了详细的调查后,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建议,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我提出的“关于全面改革身份证制度、加强人口管理的议案(后改建议)”,既指出了当前身份证存在的诸如“异地遗失难补、容易伪造、16岁以下青少年没有身份证不利于人口管理”等问题,同时也提出可用全国联网IC卡的形式并给16岁以下青少年发证等一系列改进建议。公安部门也作出了答复。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共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11件,多数问题都得到解决。
在闭会期间,我以办理代表建议直通车的形式向中共广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提出建议9件,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6件,最后都得到满意的答复。
我每年用于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列席省人大会议、参加会前集中统一视察及出席常委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的时间,约占全年的1/5。曾经有人问我:你花那么多时间去搞代表活动,不怕影响生意吗?是不是国家每年给你一百几十万工资报酬呢?我告诉他一分钱也没有。但我的收获其实很大很大,无法用金钱衡量。通过参加各项活动,我的法律知识大大丰富,民主与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在履行代表职责的过程中,自身素质的提高也促使我的企业得到快速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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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编者按: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刚刚闭幕,肩负着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职责的全国人大代表,又回到了各自的岗位上。他们与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一起,在履行职责的征途上不断开拓创新,让“人大代表”的深刻含义在人民群众的心中闪光!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我们期待着与我们的代表有更近距离的接触,去发掘他们的事迹、聆听他们的见解、捕捉他们的身影。让我们一起“走近人大代表”!
群众不富我心不安
——记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张新安
胡仁
1998年1月,张新安当选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面对那一张张鲜红的选票,她深感责任重大,她常说:“我是人民选出的代表,群众不富我心不安。”几年来湖北省仙桃市陈场镇
园艺场党支部书记张新安先后拿出4.3万元帮助村里的贫困户建成了家庭小柑桔园,还无偿提供桔苗,手把手地传授栽培技术,举办柑桔种植培训班。在她的帮助下,这些贫困户现已全部摆脱贫困。为了让柑桔生产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特色,她建议镇里建一个园艺场专门发展柑桔生产。她的建议得到了镇委、镇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她的带动下,全镇现已发展柑桔1.2万亩,陈场因此成为江汉平原最大的桔橙生产专业镇。园艺场与外运公路隔河相望,交通运输十分不畅。张新安建议建一座桥,把园艺场与外运公路连接起来。为筹措资金,她自己带头捐款5000元人民币,并筹措20多万元资金。1996年大年夜,园艺大桥终于建起了。群众说,园艺大桥是一座连心桥,是一座致富桥。依靠这座桥,园艺场进出的车辆挤起来了,卖出的柑桔多起来了,群众的口袋也鼓起来了。
在出席全国人代会时,她多次就当前农民负担的现状、农民生活水平及农业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共鸣。她说:“我是一名农民代表,来自基层,就要把最基层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上去,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职责。”
农民负担是代表们议论的中心议题,为了把情况摸准,在列席省、市人代会期间,她选择一个典型村做全面调查,走村入户,准确地了解农民负担的真实情况。
为了解决困扰农村发展的诸多问题,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张新安更忙了,更累了,但她说:“我觉得忙得高兴,累得值得,因为我在履行着一名全国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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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努力实践反映民意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张友隽二三事
张鹏
张友隽连续当选为第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他深情地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是我一生的光荣,我要努力实践,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努力反映社情民意,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
在上海船厂整整工作了36年的张友隽与船舶结缘,振兴中国船舶工业成为张友隽履行代表职责中永恒的主题。在七、八、九届全国人代会上,他多次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我国‘造船振兴法’”、“设立船舶与海洋工程工业部”、“尽快制订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工业振兴法’”等代表议案和建议,强烈呼吁重视发展船舶制造工业,他认为船舶制造工业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工业和科技水平。作为来自造船界的全国人大代表,有义务更有责任如实向决策部门反映我国造船业的现状,建议加快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推动我国船舶制造业的快速进步。他的意见与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来,在船舶工业积极调整布局,进行大规模资产重组和技术改造,广泛开展国际技术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等举措中,都在不同程度上采纳了张友隽的有关建议。
张友隽孜孜不倦地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提高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张友隽提交了18件议案和建议,内容涉及造船、信息、教育、商业、农业、金融等行业。
张友隽代表每年收到的人民来信有几十件,经他筛选转交人大信访部门处理的就有10多件,在信访部门的认真处理下,群众的困难都得到了解决。
十几年弹指一挥间。张友隽由衷地感到,只要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深入实践,一定能依法担负起代表人民的意愿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为群众多做一些工作,更是代表分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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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增强代表使命感责任感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陞
在人大工作中改进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首要的是要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
提高代表的素质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人大代表要胜任代表工作,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就必须进一步提高代表的素质。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入口关”。在选举人大代表中,要认真贯彻政治首位的意识,改善代表结构,注重代表个体素质和整体素质的提高,提高候选人提名的民主程度,并引入竞争机制,使更多政治合格、参政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当选为人大代表。二是注重代表的学习培训。要通过以会代训、订阅业务报刊、代表小组组织学习和集中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和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三是拓宽代表的知政渠道,积极组织代表活动。要及时给代表通报政情政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并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认真组织好代表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四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对代表的组织管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持与代表的经常联系,加强代表活动小组建设,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制定组织管理代表的规章制度,建立代表小组和代表个人活动的档案,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管理。五是建立和完善代表工作监督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述职评议和评选活动,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管理。对“听会代表”和“挂名代表”等不称职的代表实施劝退和罢免。
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要提高建议办理质量,首先要规范代表建议,提高建议的质量。代表要有全局观念,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吃透有关法律政策精神,提出有价值、高质量的建议。其次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办理代表建议的程序,使办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第三是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代表建议督办检查力度,通过召开会议督办、组织代表督办、进行舆论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督办。第四要注重办理质量,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办理质量是代表建议这一民主权利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代表所提的建议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一方面会挫伤代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对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不尊重,在社会上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加强建议办理的落实工作,就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或只答复不落实的“建议白条”问题,切实加以解决。努力做到重在办理,贵在落实,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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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开拓代表活动新领域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运昌
我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有14个年头了,抚今追昔,我最深刻的体会是: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人大工作要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勤于实践,勇于创新。
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激发代表工作的活力。我省现有各级人大代表近16万人,他们来自各个方面,生活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间,知社情,晓民意。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这是法律的要求。自1992年代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实践,总的来说是年年有进步。当然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与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较少,感情联系多;对代表支配意识强,服务意识较差;组织代表活动流于形式,缺乏具体主题和明确目标。
开拓代表活动的新领域,不断促进代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当前,代表活动的创新可以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主题创新。逐步引导代表从单个的扶助捐赠、做好人好事,向普遍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依法维护社会的公正平等转变。二是指导创新。通过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提供条件,进行有效指导,引导代表从被动听从安排向主动自觉履职转变。三是服务创新。认真接待好代表的来信来访,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除了抓办理、抓答复,还要抓督察、抓评比。改进代表视察的方式方法,提倡专题视察、交叉视察、代表个人持证视察。视察时,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接触群众。
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努力夯实人大工作的基础。推选和培训一支高素质的人大代表队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代表工作的长期任务。一是把好代表的推荐选举关。要坚持唯才是举,把那些讲民主,懂法律,敢于为民代言,乐于为民办事,群众拥护的人推荐到代表队伍中来。二是建立代表履职情况的跟踪制度。要逐步建立省级和市州一级的代表信息库(网),对每个代表参加会议,提出建议,走访选民,为民解忧的情况作动态跟踪和评估。三是表彰有为,劝诫不为。在褒奖先进的同时,还应该对不作为的代表进行善意的劝诫,严重的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终止资格或者罢免。四是广泛开展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今年是代表法颁布实施10周年,我们要总结新经验,集中新智慧,探索新途径,开拓新领域,开创一个强化代表意识、全面贯彻实施代表法、创新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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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教育立法鼓与呼
——全国人大代表胡平平素描
郑建华唐云岭
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自1993年当选代表以来,在她参加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有7次被推选为大会监票人,其中有两次被推选为大会唯一的总监票人。
这么高的荣誉,这么大的责任,怎么会落在胡平平身上?凡熟悉她的人都会得出相当一致的看法:她不仅热情坦诚,品格高尚,而且责任感很强。胡平平当代表9年来,领衔提出的议案、建议有40多件,尤其是她多年来对教育立法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基础教育面临严重困境。中西部地区的广大农村,拖欠教师工资现象严重,造成师资的大量流失。胡平平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当时身为安徽省马鞍山市二中一名普通教师的她,利用处于基层的优势,通过接触走访大量的教师和干部群众掌握了许多第一手材料。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胡平平提出建议: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让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孩子也能同别处的孩子一样平等接受教育。
近年来,农村基础教育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财税体制改革后,县、乡两级财政困难,教育经费不足和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再次出现。于是,在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胡平平提出“尽快出台教育投入法的建议”,呼吁对教育的投入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2000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胡平平再次提出建议,国家应综合研究和理顺乡以下教育经费收支体制,确保教育经费的投入和广大教师工资的发放,引起了较大反响。
在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前夕,她又利用3个多月时间,深入基层,进行了大量调研。在调研中她深深感到:农村的义务教育情况不容乐观,其中首要问题仍是教育投入问题。为此,她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的议案”。胡平平高兴地说,目前她在议案中提出的大部分措施,都被国务院2001年6月出台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其它一些相关政策中采纳或部分采纳,有些政策已经到位,基础教育事业已因此受惠。
胡平平常说,当好一名代表,关键是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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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运昌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陞
全国人大代表胡平平
全国人大代表张友隽
全国人大代表张新安
全国人大代表黄德明
上海市人大代表周文芳
大连市人大代表贵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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