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版(理论)
专栏:
编者的话:如何根据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是当前我国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本报陆续收到探讨这一问题的大量来稿。这些来稿虽然角度各异,具体观点不尽相同,但都表达了一个共识: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关于“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的论断,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化对这一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是时代赋予理论工作者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中央向广大理论工作者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马克思主义提供了发现真理的科学方法,积累了认识真理的光辉成果,也留下拓展真理的广阔空间。许多作者在来稿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要结合新的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要有创新精神,又要处理好坚持与发展的关系,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
根据读者的要求,我们对部分来稿中有一定代表性的观点作了整理,介绍给广大读者。
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
来稿普遍认为,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一个严谨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他们所处时代的特点和社会实际出发,批判地吸取了古典经济学派价值理论的合理成分,创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正是因为有了唯物史观和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剩余价值学说这两个伟大发现,社会主义才从空想变成科学。来稿强调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必须坚持,认为“是否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判断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一个标准”。
许多作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体现出科学性、实践性与阶级性三者的高度统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程恩富在《科学认识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文中认为,“当代西方经济学并没有完全科学和准确地揭示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运行机制”,“其根本原由在于‘劳动价值论缺位’”。“劳动价值论也是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石和有效方法”。刘永佶在《劳动价值论是劳动者的经济观》一文中认为,劳动价值论“是生活于商品经济矛盾中,并作为矛盾的一个方面的劳动者的经济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其在经济矛盾中形成的经济意识的理论概括”。作为这一体现和概括,劳动价值论“不仅是劳动解放的经济宣言,也是对商品经济发展历史与现实矛盾的系统论证。劳动创造价值,又是人类经济及其发展的基础”。“并不是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而是它正在‘应时’”。
胡懋仁在《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几点断想》一文中认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分析,必须按照严格的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进行。”任何脱离科学的方法和观点都会导致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歪曲,进而得出错误的结论来。程恩富进一步提出,“要消除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种种无知或曲解”,比如,以为劳动创造价值是单指体力劳动,以为劳动价值论产生于小生产时代,以为劳动价值论不承认有形或无形的生产资料创造财富或使用价值的巨大作用,以为劳动价值论仅适用于实物交换和一国内部的交换。他还强调,“要批评倒退到近代资产阶级经济学上去的种种观点”。比如,“认为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实质上是生产资料创造价值的翻版”;认为“土地、资本、劳动三者共同创造价值,则是典型的西方庸俗经济学‘生产三要素论’”。
第9版(理论)
专栏:深化对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
结合新的实际研究和认识劳动和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来稿普遍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与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不同的新情况。比如:科学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单位商品中活劳动的含量大大减少;科技革命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引起劳动结构变化,劳动者向知识化、脑力化、技能化发展,生产劳动由体力劳动为主转向脑力劳动为主;产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工农业等物质生产部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日趋减少,而商业、金融业等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日趋增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新的分配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等等。因此,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
是否所有的劳动都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劳动和其他诸生产要素的关系如何?
何干强在《略论价值创造与先进生产要素的关系》一文中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理论与重视先进生产要素是辩证统一的”,“要肯定先进的客观生产要素有助于创造较多价值”。但是,“先进的客观生产要素本身”,比如先进的高新技术,“并不能创造新的价值”。“完全没有必要,为了强调先进客观生产要素对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就把它们加到价值实体的成分中来”。
程恩富认为,“社会各类劳动体现了社会分工,有的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有的属于实现价值或价值形态转换的流通劳动,有的属于分割现存价值的分配劳动。”不能把“一切服务劳动乃至社会上所有的有效劳动和有益劳动,统统说成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更“不能认为一切同国内生产总值相关的活动都是生产劳动,否则就有意或无意地否定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割、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以及不同类型的劳动在本质上的差异”。
郑志国在《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一文中认为,“人类劳动创造价值,固然同劳动对商品使用价值形成所起的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分不开,但是根本原因还在于:劳动力是唯一由人自身输出的经济资源。”应当把各种要素对商品使用价值形成所起的作用与对价值的作用区分开来,而不能简单地根据各种要素对使用价值形成所起的作用来推断它们是否创造价值。
刘解龙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并不否定劳动创造价值》一文中认为,“生产要素创造价值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是配置生产要素的劳动创造价值”。“劳动是推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唯一要素”,“所有生产要素的配置都是由劳动推动的,生产要素的流动与配置,是对劳动的传递与组合”。生产要素价值量大小背后所体现的是配置生产要素的劳动的多少。“生产要素配置的社会化与层次化,体现的是全体社会劳动者在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中共同创造价值的劳动关系。”
顾钰民在《深化对作为价值源泉的劳动的研究和认识》一文中认为,“物化劳动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说物化劳动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其实质是说物质资料不创造价值。”劳动者的一次劳动不能多次创造价值。而且,物化劳动也能创造价值的观点,不能具体说明物化劳动与价值量之间的关系。
科技工作者的劳动、管理劳动和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
杜厚文、童有好在《从四个方面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一文中认为,基于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第三产业的劳动、科技工作者的劳动、管理劳动都应纳入创造价值的劳动之中。“完整的商品生产过程应该包括前生产过程、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生产过程,每个过程中的劳动都创造价值。”“价值的载体是否物质的丝毫不影响抽象劳动的凝结,就像劳动产品是否物质的丝毫不影响其成为商品一样。”
吴海峰在《从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上认识劳动价值论》一文中认为,应该肯定“三大产业的劳动都创造价值”。“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生活越来越商品化和货币化,劳务和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服务业或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科技劳动创造的价值多倍于普通劳动”,“现代社会财富的价值源泉是总体劳动者的协同劳动”。
顾钰民认为,“科学技术作为独立的要素本身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直接创造价值的是人类运用科学技术以后所具有的高效率的活劳动”,“而劳动本来就包含了科技劳动”。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极大提高,“使创造价值的劳动呈现出日益分解的趋势”,整个生产过程“是由众多的劳动者在分工与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总体工人’来完成的”,“创造价值的劳动也就由‘总体工人’的劳动共同构成”。“从事科技活动和经营管理的劳动者在‘总体工人’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王宜新在《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几点新思考》一文中认为,“随着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应用愈益广泛,不仅有大量的科技劳动存在于直接生产过程,而且有大量的科技劳动存在于直接生产过程的上游和下游,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生产过程并为生产服务”。科技劳动“不仅是社会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必然参与价值的形成”。
刘永佶认为,“技术创新只表明劳动能力的提高,而非在劳动之外的又一个生产的新‘要素’”。“所有的劳动都是技术的应用,只是由于私有化,才把一些技术性知识资本化”,才似乎与劳动相分离,成为生产的一个单独“要素”。实际上,当它被劳动者掌握和应用,在生产即价值创造中起作用的时候,它已成为劳动能力的内在成分。
王宜新认为,管理劳动创造价值。“现代企业的管理劳动都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物质生产过程,毫无疑问是生产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必然是价值的源泉”。“当代世界的高度复杂的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都必然凝结为大量的新价值”。刘永佶则认为,“管理是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只要是生产中必要的管理——而非政府或政党活动———就是劳动的一种形式或环节,不是劳动之外的另一‘要素’”。
刘永佶还认为,在服务业还没有成为一个产业的时代,马克思不把它作为重点是应该的,但马克思绝未否认服务业的劳动创造价值(而且还提到一些劳务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在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前提下,“我们今天发展劳动价值论,重点也在这里”。
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者有什么新特点?
张建君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几点思考》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一个突出特点应该是,一切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一切劳动活动都创造价值”。“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这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即生产剩余价值有根本区别”。肖云、王炳在《与时俱进: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一文中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劳动的范围扩大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范围也扩大了。不仅工人的劳动创造价值,管理者的劳动也创造价值;不仅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创造价值,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也创造价值;不仅生产有用物的劳动创造价值,提供服务的劳动也创造价值。根据就在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郑志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出现了若干新变化,新的劳动形式层出不穷,“科技劳动和经营管理作为两种主要的劳动形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导力量”。劳动的知识含量和质量不断提高,这主要反映在劳动者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劳动的组织管理水平、生产资料的先进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等方面;劳动的分工合作更加广泛和密切;活劳动推动的物化劳动逐步增加,“主要表现在人均使用资本量的增加和生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
徐伟平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代发展》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性质和劳动者队伍的规模与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业劳动、农业劳动、服务劳动、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等都已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要“把与工人和农民具有相同历史使命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技工作者、管理工作者等,作为社会主义劳动者队伍的组成部分”。
杨天宇在《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与资本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区别》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雇佣劳动性质不同。“尽管同样是资本雇佣劳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价值论的逻辑结果必然是全社会对抗性矛盾的出现;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劳动价值论引申出来的结果却是私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的私营企业主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国外的资本家在社会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苏恒在《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一文中认为,“私营企业主的经营管理活动也是一种劳动”。“特别是对于有些凭借自己掌握先进技术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私营企业主来说,他们的劳动不仅包括经营管理劳动,还包括科学技术劳动”。
怎样理解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莫惠林、伍爱华在《结合新的实践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一文中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制度。“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为依据的”。
何干强认为,现实分配关系取决于现存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又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实际水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指导思想上,应该把参照按要素分配形式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同私有制条件下的按客观要素分配剩余价值区别开来;把对大多数劳动者实施按劳分配原则,同对少数人在特殊条件下实施超出该原则的特殊分配政策区别开来”。
王宜新认为,“必须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客观必然性”。一方面,“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因此必须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另一方面,“价值的决定不同于财富的创造”,“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财富的创造决定于各种生产要素的共同作用,因而,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完全可行的”。杨天宇、徐伟平、郑志国认为,在现代生产中,不仅生产要素已在传统的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外,又增加了知识、信息、管理、技术等新的要素,而且这些新要素都具有资本化特点,即它们既可以通过评估作为资本投资入股,又可以按照同股同酬原则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而不涉及价值创造问题。
(卫 庶整理)
第9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军队建设
——读《“三个代表”思想与新世纪军队建设》
侯树栋
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建设的纲领,也是军队建设的纲领。温宗仁撰著的《“三个代表”思想与新世纪军队建设》一书(军事科学出版社出版),对如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新世纪军队建设,作了较为全面而深刻的阐述。该书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对指导军队建设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军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的有关军事论述,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必须深入实施科技强军战略。军队建设体现“三个代表”要求,就要坚持以战斗力为标准,进一步推进军队的改革,提高军队战斗力,真正解决“打得赢”的问题;就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不变质”;就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研究解决军政、军民关系和官兵关系出现的新变化和新问题。
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军队建设的新情况,怎样全面加强我军的现代化建设,提高军队战斗力,真正把我军建设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保卫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怎样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本色和作风,使我军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怎样始终站在时代前列,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这些都是时代对军队建设提出的要求。该书指出,江泽民同志从历史高度和时代要求出发,从根本上回答了世纪之交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的历史性课题,形成了建设一支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理论,其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实现一个目标、解决两个历史性课题”。一个目标:沿着毛泽东、邓小平开创的建军治军之路继续开拓前进,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军队和国防的现代化。两个历史性课题:一是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跟上世界军事发展形势,打赢未来可能发生的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捍卫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本色和作风,永远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革命军队。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的“军魂”。该书指出,在新世纪进一步强化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军魂”意识,就要在军队党的建设中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一系列根本制度。
人才为政事之本,也是建军治军之本。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军队干部队伍,是新世纪军队建设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该书指出,新型军事人才应该具备先进的政治素质、深厚的理论素质、广阔的战略思维素质、纯洁的道德素质、过硬的军事技术素质和高超的军事指挥素质,全面反映未来高技术战争对高素质军事人才的要求。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要繁荣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军事理论,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该书回顾了我军军事理论发展史,对军事理论创新的特点和规律进行了深刻总结,指出要创新军事理论,必须敢于突破传统观念与教条主义的束缚,主动适应时代条件的变化。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做大事还是当大官
蒋 韬
“我们是共产党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当大官,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江泽民同志这一谆谆告诫,对于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立志做大事,还是立志当大官,事关要不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改造旧世界、建设新世界的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马克思主义是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运动而创立的科学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的理论创新成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为中国最广大的人民谋利益。共产党人立志做大事,就是立志为中国最广大的人民谋利益。这就必然要求同一切剥削阶级的“官本位”思想彻底决裂。有了这种崇高的志向,才能真正把科学理论内化为自觉意识,转变为行动准则。而立志当大官,做的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梦,为的是自己、亲属或小团体的利益,这是同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共产党人的宗旨背道而驰的。
立志做大事,还是立志当大官,事关是不是保持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作出极其巨大的牺牲与奉献,创建了新中国,并不断开拓前进,已经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执政党的根本区别,也是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同一切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权力的根本区别。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为了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毫无疑问,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人,立志做大事,立的是执政为民之志,做的是执政为民之事。但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却把心思用在要官升官上,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官越大,就意味着权越大,随之而来的名和利也越大。这是对党的性质、宗旨的玷污,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亵渎。
立志做大事,还是立志当大官,事关能不能解决好两大历史性课题。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和我国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面前,我们党必须解决好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从一定意义上讲,“两个水平”的高低、“两个能力”的强弱,关键在于能否得民心,在于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是同广大党员干部矢志为民、靠民、利民分不开的。始终紧紧地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神圣职责,是提高“两个水平”、增强“两个能力”的根本途径。相反,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最终必然因失去人心而垮台。一个政权如此,一个政党如此,一个人也如此。
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复出时这样讲过:我出来工作,可以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做官,一个是做点工作。我想谁叫你当共产党人呢。既然当了,就不能够做官,不能够有私心杂念,不能够有别的选择。每个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把这三个“不能够”牢牢铭刻在心,立志永远做大事,永远为中国最广大的人民谋利益。
第9版(理论)
专栏:
形成诚心诚意为民办事的好风尚
张秋阳
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最重要的是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抓好抓实,才能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形成诚心诚意为民谋事、为民办事的良好风尚。
体察民情应提倡“六种方式”。好的方式、方法是掌握真实情况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蹲点的方式,解剖麻雀;二是对话的方式,沟通思想;三是包扶的方式,增进感情;四是联系点的方式,常来常往;五是交朋友的方式,设身处地;六是微服私访的方式,掌握实情。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是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基础。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必须到群众中去,察民情、访民意、听民声。只有心系群众,时刻把握群众的所需、所急、所忧、所虑,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了解真情,必须扎下去、沉到底,不能搞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仅要听会上的,也要听会下的;不仅要听干部的,也要听群众的;不仅要看“门面”和“窗口”,也要看“后院”和“角落”;不仅要了解正面的意见,也要了解和倾听反面的看法。
了解民意应解决“四性问题”。了解人民意愿,反映人民意志,实现人民利益,是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表明,了解群众意愿,顺应群众意愿,实现群众意愿,我们的事业就发展、就成功;忽视群众意愿,违背群众意愿,挫伤群众意愿,我们的工作就会遭受挫折,甚至导致失败。因此,在了解民意上必须增强主动性、自觉性,防止盲目性、片面性。解决“四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用制度增强了解民意的主动性、自觉性,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对群众最关心、最期盼、最忧虑、最注目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决策时才会如实反映群众意愿,避免盲目性、片面性。
集中民智应畅通“四条渠道”。一是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得到正确而充分的行使。尤其是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成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胸怀全局,作风民主,多谋善断,做好团结协调工作,当班长不当家长,总揽而不包揽,果断而不武断,善于调动和发挥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把来自群众、来自基层、来自实践的经验集中起来,集思广益,改进工作。三是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使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四是运用各种载体和有效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群众民主权利。集中民智的关键,是要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从而把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珍惜民力应坚持“三不原则”。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旺盛的积极性和巨大的创造力,关键是要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这就要求必须珍惜民力。近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不珍惜民力的问题,甚至还由此派生出形形色色的腐败案件,严重地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克服这类问题,应该坚持“三不”原则:一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创新巧干,不摆花架子;二是高度珍惜人民的血汗钱,把钱用在刀刃上,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搞“政绩工程”;三是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搞“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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