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辑视角
先从自身找原因
周朗
2001年12月27日的人民日报第十版刊登了一封题为《如此“入选通知”太荒唐》的读者来信,作者是某企业的一名宣传干部。他在信中说:“11月中旬,我收到一封莫名其妙的‘入选通知’,说本人已入选《中国当代杰出共产党人》大型史料性工具书,将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军队领导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同载史册,阅后感到十分不安和气愤,‘当代杰出共产党人’的崇高荣誉岂能随便由几个人拼凑的草台班子命名、指定?!”
来信见报后,《中国当代杰出共产党人》的编辑单位之一——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几次来人来电话,先称“要核实情况”,后又说“这封来信失实”。作为编辑,笔者与学会的两位负责人——正副秘书长见了面。交谈中得知,他们认为“失实”的主要理由是“一直联系不上作者”,怀疑作者有假。笔者拿出他们寄给作者的“征稿通知”,上面不但有姓名,甚至还替人家撰写了“主要业绩”。两位负责人看后便说:“这事到此为止,我们不再提了。”
虽然他们不想再提了,但一些疑问一直在笔者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第一,秘书长说他调查了6天,才弄清《中国当代杰出共产党人》征稿活动是从2000年8月开始的。也就是说,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身为学会的主要负责人竟对此事一无所知。同来的那位副秘书长解释说,书是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文化专业委员会编辑中心参与编辑的,因为下面没有汇报,所以领导不知道。其实这位副秘书长是负责编辑中心工作的,他为什么不汇报?学会是怎样管理下属机构的?第二,副秘书长对笔者说:“他(指来信者)觉得自己不是杰出共产党人可以不应征,也没有必要给人民日报写信呀!”笔者简直不敢相信此话竟然出自一个冠有“中国”字头的学会负责人之口。还是秘书长说得比较中肯:“你们(指副秘书长等人)征集中国当代杰出共产党人先进事迹的工作与你们机构的职能和身份地位不相称,你们不具备开展此项工作的资格。”笔者想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做这项工作?图的是什么?
报纸刊登读者来信,对某个问题、某种现象进行监督、批评,并不是和某单位、某人过不去,而是希望读者的意见能引起足够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社会正气,反对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帮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本着这一宗旨,编辑在选编读者来信时非常慎重。来信刊登之后,大都会收到反馈信息,其中多数被批评者表示接受批评,并用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也有一些称“反映情况失实”的反馈意见,对此,我们总要认真核实,有些时候则发现所谓的失实只是细节上的问题,主要事实是存在的。为什么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同志对来自群众的批评、监督会有那么大的火气,总是要极力否定呢?说到底主要是个面子问题,其实也是作风问题。挨了批评,特别是这批评来自群众、来自舆论,觉得丢了面子,影响了“政绩”,心里不痛快,千方百计找批评者的毛病,为自己开脱责任。这些人为什么不能先静下心来,花些工夫查找一下自身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呢?受到批评,先从自身找找原因,这才是正确的态度,才是领导干部应有的襟怀。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
“大港杯头条竞赛”揭晓
由本报群众工作部和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联合举办的“大港杯头条竞赛”于1月中旬结束。经评委评选,下列作品被评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家贼掏空了一个国有企业》(作者:刘光辉陶庆伦赵立义编辑:李忠辉)
二等奖:《神话已经打破执法必须公正》(作者:傅昌波)《棺材当街卖坟墓进校园》(作者:叶俊学侯金章陆宏晓)
三等奖:《舆论监督艰难前行》(作者:赵蓓蓓王维香)《办身份证户口本竟如此难》(作者:马国英)《是非曲直看事实》(作者:傅丁根王维香)。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记者调查
如此执法 公正何在
——温县人民法院如此判决一起“故意伤害”案
本报记者 王华兴
2001年4月,河南温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在审理一起电业局因查处窃电而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中,竟把相互矛盾、漏洞百出的“证据”作为判案依据,作出温县职工俱乐部职工阎晓红犯故意伤害罪,管制一年;阎晓红、李豫温赔偿周保群8285.41元的判决。
一
1996年6、7月份,温县城镇供电所发现线损严重
超标,所长责成公用变压器管理组组长李豫温查找原因。8月8日晚,李接到举报:县保群食品厂厂长周保群的妻子董仙勾结电业局职工为其经营的华山娱乐宫窃电。李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电业局调查认定,华山娱乐宫窃电金额超过万元。按《电力法》有关规定,应依法追究董仙的刑事责任,于是电业局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未结案)。从此,周保群对李豫温怀恨在心。
10月6日11时许,李豫温和妻子阎晓红带着5岁的儿子路过周家居住的胡同口,周保群故意挑起事端,和家人一起殴打李豫温。阎晓红见势不好,急忙到几十米外用公用电话给家里和李的单位打电话求助。当她返回现场,李豫温已被打昏在地。
案发后,周保群硬说不在场的阎晓红踢断了他三根肋骨。温县公安局对此“特别关注”,又是调查取证,又是出具法医鉴定。
1996年末至1997年初,县公安局两次将案卷分别移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和批捕科,但两科都认为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
不久,县公安局第三次将案卷移送县人民检察院批捕科,新任科长郭某以涉嫌故意伤害为由,于1997年4月22日批准逮捕阎晓红(阎晓红外出躲避,直到1999年9月20日才回到温县)。2000年11月13日,县人民检察院将阎晓红一案起诉到县人民法院。
二
2000年12月22日,温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阎晓红故意伤害案”。阎晓红的律师当庭指出:证明阎晓红犯“故意伤害罪”的主要证据是法医鉴定。然而,公诉人给法庭提供的法医鉴定不真实,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理由有二:首先,该鉴定是1996年10月10日由温县公安局法医门诊部作出的,却有14日复查的内容。其次,根据周保群住院病历记载,第一张X光片显示日期应是6日,并不是法医鉴定书中所说的7日。7日并没有拍片,法医鉴定依据的X光片从何而得来?
在两次开庭审理过程中,李豫温夫妇和律师请求法庭让公诉人和周保群当庭出示法医鉴定中提到的7日和14日拍的两张X光片,但法庭始终没有让公诉人和周保群出示这两张X光片。记者到温县人民医院查阅周保群的病历,找不到7日和14日的拍片记录,也查不到这两张X光片的去处。记者又到温县人民检察院查找,该院以周保群不愿提供为由予以拒绝。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称,周保群遭到阎晓红殴打的时间是1996年10月6日11时许,而周保群病历记载的住院时间是当天16时30分。当日病历首次病程记载:“以胸痛1小时为主诉入院,1小时前被殴打后出现左胸剧痛、头晕……”这说明,周保群的受伤时间应在14时30分以后,从周保群住院时间上推断,周保群骨折与阎晓红没有关系。
李、阎夫妇曾对周的伤情提出过疑问,向温县检察机关申请重新鉴定,并交了300元鉴定费。但温县人民检察院不顾《刑事诉讼法》关于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的规定,让周保群到温县中医医院拍了两张X光片作为批捕依据。这种“证据”,能让人信服吗?
三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温县人民法院不仅在审理这个案子中有失公正,而且违法办案也非常明显。李、阎夫妇对记者说,公诉人在庭审举证中,只提及1996年10月15日公安局询问周保群的第二次笔录,而法庭根本不追问公诉人为什么不提供最能反映真实情况的第一次询问笔录。在判决书中,采用的是与周保群有利害关系、可信度小的其妻、侄的证言,对无利害关系、可信度大的旁观者的证人证言却不予采信。更离奇的是,在判决书中,竟把没有李豫温签字的询问笔录作为判案依据。
令人遗憾的是,在二审期间,阎晓红发现有人将法医鉴定时间由1996年10月10日篡改为18日,当即向二审法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温某质疑,这个庭长根本不理睬,还剥夺了李、阎委托律师的辩护权,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垃圾占道 有损形象
104国道浙江台州市峰江镇至泽国镇的一段辅助车道上,随
处可见成堆的垃圾,散发出阵阵异味,过路车辆、行人避之犹恐不及。这种情况已经持续1年多了,群众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但始终没有解决。大量垃圾长期堆放在国道上,既影响交通,也有损当地形象。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出面管管这事。
浙江台州市 陆晓明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新路造好 电杆挡道
浙江玉环县城关镇通向东岙里高山移民小区的一条新水泥路,已修好半年多了,仍有一台变压器和两根电杆立在路中间,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浙江玉环县委 凡夫 李金春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非法广告 搭车入户
我最近收到的《人民日报》中常夹带保健品类非法广告宣传品,其用语粗俗,不堪入目。明眼人都清楚,这些非法广告与《人民日报》没有关系,是投递单位夹带的私货。不过,这些非法广告宣传品确实损害了《人民日报》的形象。希望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借投递报刊之机夹带非法广告的行为。
河北丰南市文化大街68号 星火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黄梅县孔垅镇学校乱收费
学生成了摇钱树
湖北黄梅县孔垅镇多所中小学经常以课外作业费、补课费、试卷费、材料费等名义向学生乱收费,最近又以偿还“普九”欠款为由,要求每个学生交80元。
近年来,学校今天要学生交10元、明天交20元的事经常有,而且不给发票。政府修路灯也向每个学生摊派50元。收的钱都干了什么,学校和镇里都没个说法。
每次收费,学校都让老师逼着学生交。有的学生交不起,就不准上课。这种乱收费行为,已在当地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湖北黄梅县孔垅镇学生家长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芜湖鸠江区政府无视法规
占地千亩不报批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政府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征用官陡镇东河村3000亩菜地建城东工业园区;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强令村民拆迁,并在拆迁补偿方面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村民对此提出异议,有关方面竟说“官陡镇是土地流转试点镇,占地可以不报国务院审批”,实际上官陡镇根本不在试点范围内。村民质疑鸠江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城东工业园区尚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从法院得到的是一个蛮不讲理的答复:法律虽然规定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未明确说何时取得,所以在城东工业园区取得土地使用权前,房地产管理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违法。村民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办事,听到的竟是这样一段话:“我们知道与国家政策、法律规定不相符,我们就地方政策地方定,乡里狮子乡里舞。”
安徽芜湖市鸠江区官陡镇东河村 林仁贵 汪自成等23位村民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专题调查
便民服务利万家
——透视昆明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本报记者 张帆
去年初,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正式挂牌,宣告昆明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拥有500万人口的昆明市是西南地区重要城市,然而,截至2000年底累计实际利用外资仅8.7亿美元。昆明市政府下决心改善投资环境,集中20多家有投资审批权和管理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组建投资服务中心,对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以期尽快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投资服务中心迈开了昆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但由于只涉及与投资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局尚未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昆明市的决策者们经过反复论证,决定从服务入手,进一步探索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子。于是,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应运而生。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涉及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政策咨询的38个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机构以及工会、电信、银行和会计、律师等中介组织共45家单位,进入设在原云南机床厂院内的便民服务中心,为公众提供486项行政审批和22项咨询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一是为国内外公民和法人提供政务咨询服务,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二是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并办理有关的行政审批手续。任何人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都可以在免费提供的《服务指南》或多媒体查询台上获得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便民服务中心打破了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平衡,使政府的运转真正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据统计,2001年前10个月,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含4个分中心)共受理各种业务2155432件,办结率为99.57%。市容管理局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办理各类工程施工许可证3.5万份,几乎每个工作日都要办理150份以上。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做这些工作的只有2个人,而过去这些工作竟需要6个人。其他部门、机构设立的窗口也大都如此。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节奏之快、强度之大、服务质量之高,是过去在机关大院里所不曾见到的。
从单一的投资服务到全方位的便民服务,昆明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要真正与国际接轨,适应入世后的冲击和挑战,仍需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首先,要继续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尽快完成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世贸组织透明和非歧视原则,市场准入应该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昆明市去年已对审批项目进行过一次清理,但便民服务中心现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86个。如此众多的审批项目抬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不利于投资者进入。为此,昆明市政府已明确表示,将现有的审批项目再削减1/3以上,确实需要保留的应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并增加透明度。
其次,行政体制改革需要整体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的启动是全面改革的突破口。现在,便民服务中心体制和制度上已有创新,但内部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这不仅会挫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会很快将体制和制度创新带来的效益损耗掉,甚至可能使整体改革夭折。另外,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考虑,便民服务中心应与市政府的便民热线电话、110联动、局长接待日等多种手段整合起来,形成立体的服务体系。这样,既可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又可降低成本。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违章施工 景区遭殃
去年5月以来,金海林置业有限公司违章在国家4A级风景区——长沙岳麓山东坡毁林施工,严重破坏景区风貌。
1993年由原郊区城建开发公司出让给天马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这块土地,虽然办理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因无力开发,于1999年12月转让给金海林置业有限公司。2000年6月,金海林置业有限公司向岳麓山风景管理处申请办理“总体设计方案”报批手续。管理处向长沙市园林局请示,园林局不同意在植被良好的山坡上搞建设,指示经办人员停止办理相关手续。然而,金海林置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下旬开始,擅自砍伐山坡上的树木,动用施工机械大面积开挖山体。如今,岳麓山东坡已形成一个高15米、长200米左右的黄土堆。
图一:岳麓山东坡上随处可见被施工机械刨起的树根。
图二:煞风景的黄土堆。
图三:黄土失去植被的保护,一遇雨就塌方。
本报记者 周立耘摄(附图片)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基层见闻
湖北襄樊市机关干部
下楼出院义务清洁城市
1月26日,星期六,寒风凛冽。上午8时30分,襄樊市区4000多名机关干部手拿扫帚、簸箕、水桶,走上街头,到各自分管的路段当起了义务清洁工:清扫街道的偏僻角落,擦洗交通护栏,清除胡乱张贴的“小广告”。
襄樊市机关干部参加义务劳动始于1998年10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头,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上午到街头当义务清洁工,3年多来坚持不辍。机关干部用行动带了一个好头,市民中乱扔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已大大减少,不少市民主动加入义务劳动的行列。
湖北襄樊市 刘东仿 刘贤沛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
湖南郴州市万名干部
进村入户察民情送温暖
湖南郴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要认真开展察民情、送温暖活动,并将此作为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要求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每人向市委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民情调查报告。领导干部调查前不打招呼,调查时不要陪同,每人要走访10个以上城乡贫困家庭。1月6日,市委书记李大伦专程到偏远的桂阳县欧阳海灌区移民乡——银河乡,与有关部门商量拨出10万元资金和1.5万公斤粮食,帮助解决特困户的困难。目前,郴州市已有1万余名干部投身察民情、送温暖活动。
湖南郴州市 谭涛峰 陈维 龙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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