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调查与思考
拆隔心墙 架连心桥
——湖南慈利县分析如何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
为准确把握当前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现状,最近,我们采取个别访谈、座谈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湖南慈利县31个乡镇63个行政村248个村民小组进行了调查。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中,认为现阶段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的仅占13%,认为较好的占21%,认为一般的占46%,认为较差或很差的达20%。从调查的情况看,影响当前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矛盾集中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宗旨意识淡薄,干群之间有条难越的“沟”。一是“公仆”意识弱化。有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的职务是凭本事挣来的,不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口里虽自称是“公仆”,可实际行动上却以“主人”自居。二是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基层干部说得多做得少,工作拈轻怕重,避实就虚,得过且过,权力握在手,责任左右推,该管的不管,导致矛盾长期积累。三是急功近利。有的干部为了显示自己任期内政绩突出,不切实际地上项目、搞建设,热衷于上镜头、见报头、出风头,满足于参观有看的,汇报有说的,总结有写的;有的甚至搞强迫命令,签订经济责任状,层层压指标,于是一些水分大、可信度低、经不起检验的数字“政绩”层出不穷,严重坑害了农民。四是缺乏廉洁自律能力。问卷显示,70.8%的人认为当前乡镇干部存在最突出的问题是大吃大喝,廉洁自律差,严重损害了党的干部形象。
作风漂浮,方法简单,干群之间难架连心的“桥”。一是联系群众少。调查显示,仅有26.7%的干部经常访贫问苦,73.3%的干部不深入群众。二是关心群众疾苦少。问卷反映,30%的乡镇干部不安心乡镇工作,他们热衷于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捞取进城或晋级的资本,对老百姓的实际困难漠不关心。三是主动服务少。有的干部不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主动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而是群众意见成堆,找上门来反映情况后才研究解决的办法,形成被动的工作局面。
缺乏民主,干部不能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一方面,农村少数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在制定方案和工作决策时,不善于调查研究和集中大家的智慧,满足于“从文件中来,到会议中去”,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另一方面,有的干部回避社会矛盾,许多农民反映,乡村干部为民办实事不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不到位,老问题久拖不决,新问题层出不穷。
与民争利,给民增负。有的职能部门本位思想严重,为了小集团利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或高价推销商品,造成群众不满。有的村一年摊派下来的各类报纸杂志达10多种,订阅经费近万元,这些经费实质上都是由农民承担的。
村务难公开,干群之间有堵隔心的“墙”。群众最关心的是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担心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最疑心的是干部是否损公肥私,希望村务公开给个明白。问卷显示,10.5%的村没有实行村务公开,76.7%的村部分公开,随时公开的仅占13.5%。群众对村务公开有三个“不满意”。一是决策不民主。在大事决策上不征求群众意见,几个人甚至村支书、村主任个人说了算。二是财务难公开或公开流于形式。全县有近2/3的村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少数村干部怕麻烦、图省事,为应付上级检查才勉强作一些公开,其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都不符合要求,农民根本看不明白。三是少数村干部不敢公开。少数自知有问题的村干部怕村务公开砸了自己的牌,丢了自己的丑,逃避公开。
村民自身素质不高,干群之间有本难念的“经”。近年来,部分村没有组织村民学习过法律法规和党的农村政策;有的村组订阅的书报没有按时送达或摞置在某些村干部家中,群众看不到。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民的正面引导不够,教育手段简单,方法不当,使原本素质就不高的少数农民对党的农村政策认识不到位,对基层干部开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滋生了农村不稳定因素,使个别地方党群、干群关系处于僵持状态。
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党群、干群矛盾比较突出的现状,我们建议: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首先要加强乡镇党委建设。要完善监督网络,重点搞好对乡镇党委的思想、行为、政策、财务四项监督,切实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试用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等。其次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要严格按照政治素质好、开拓意识强、懂经济、会管理的标准选准村支部书记,大胆起用一批年纪轻、素质好、能力强的村级后备干部,配强村党支部班子。要选好村民小组长,增加村民组长中党员的比例,完善组织设置。第三,要稳定乡村干部队伍。要树立一批长期扎根基层、贴心为民和克己奉公的乡村干部典型,对违法违纪的干部要严肃查处。
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一要搞好民主科学决策。重大决策一定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在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发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小组的作用,通过他们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要求、建议和呼声。二要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公,解决涉及面较大的复杂问题。三要落实领导干部联点责任制。四要继续搞好扶贫帮困。要长期坚持进村入户访贫问苦,坚持开展“把政策送到农民心里,把温暖送到农民家里,把技术送到农民手里”的活动。
努力改进农村工作方法。既要说服教育,引导推动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又要示范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执行党的政策。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自觉执行政策的表率。切实转变农村基层组织职能,变管理为服务,鼓励农民从事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生产。
注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子、车子、机子(公费电话)进行认真清理,对吃喝玩乐、大办庆典和请客送礼等歪风加以有效遏制。要以推行民主议事、办事公开制度为切入点,疏通联系群众的渠道。
湖南慈利县委组织部 胡长品 李思军 张湘辉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来自一线
白城市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对乡镇“走读官”亮黄牌
近年来,吉林白城市的一些乡镇领导干部纷纷把家搬到县城居住,自己周一来、周五走,或干脆“打跑车”早来晚归,群众称之为“走读官”。截至去年底,全市一百零三个乡镇的八百一十九名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有三百四十二名“走读官”,占百分之四十二。
一些“走读”的乡镇领导干部,住在城里、坐在车里、吃在乡里,很少到百姓家里,丧失了党的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作用,难以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助长了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在一定程度上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尤其不利于农村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
今年初,白城市委在认真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把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作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明确规定:凡是乡镇“走读官”,在今年七月底之前要把家搬到工作所在地,否则就地免职。所属五个县(市、区)都按市委要求,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具体办法,对“走读官”的配偶工作调转及住房等问题作出规定。目前,已有四十二名原来“走读”的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把家搬到了乡里,其他“走读”的乡镇领导干部也已作出了在七月底之前搬家的计划。
吉林白城市 阎建国 黄秀清 于海波 辛峰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民主建设在乡村
村民自治让民做主
村民自治的法律含义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二条将村民自治归纳为“三个自我”和“四个民主”,即“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村民自治的重要特点是还权于民。它改变了过去那种依靠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办事的习惯做法,采取民主选举村委会、民主决策村中大事、民主管理日常村务、民主监督村委会工作的民主方式。这是一种与农村新的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崭新做法,充分体现了村民当家做主的原则。村民自治已受到广大村民的欢迎。
村民自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产物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后,发生了三个显著变化:一是农民的经营方式变化了,由过去的集体经营,变为各家各户的分散经营;二是分配方式变化了,由过去的集体统一分配,变为以自主经营收入为主;三是完成国家任务的方式改变了,由过去的集体统筹,变为各户分担。
在农村完成经济体制改革后,广大农民随着在经营、管理和分配诸方面自主权的扩大,迫切要求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与新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制度,开辟多种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推动农村经济和政治的同步发展。农村再用原来那种生产队敲钟的方式组织生产不行了,村干部再靠传统的领导方式不灵了,变革农村管理形式的时机日臻成熟。
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扩大了农民在经济方面的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政治体制的改革,推动了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让农民在村务管理中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实行村民自治,由“干部要为民做主”变为“干部要让民做主”,实现干部和村民主仆关系的换位,使农民真正成为管理村务的主人,这既符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又符合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这不是哪个人苦思冥想出来的,而是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必然结果。
农民当家做主的第三次历史性飞跃
广西的宜州市和罗城县,在1980年冬首创了第一批村民委员会,在我国拉开了村民自治的序幕。党中央对农民的这一创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1982年4月,新宪法确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法律。从此,村民自治正式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村民自治在我国农村的普遍推广引起了强烈反响。有人形象地将村民自治比作农民当家做主的第三次历史性飞跃。他们认为,第一次飞跃是新中国诞生后农民翻身得解放,从政治上成为国家的主人;第二次飞跃是土地改革使农民分得了土地,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第三次飞跃是村委会的建立,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由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使农民成为管理本村事务的主人。
村民自治是渐进的发展过程
村民自治有一个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这不是人们的主观意志所能改变的,是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进程相适应的。
在民主建政的实践中,既要防止墨守成规、止步不前的倾向;又要防止急于求成、一步到位的倾向。这两种倾向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准确地把握我国的国情,不了解民主建政是受政治和经济发展制约的。我国地域辽阔,政治和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村民自治不可能“齐步走”,也不可能“一刀切”,只能是区别不同情况渐进发展。
当前,在村民自治中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对村民的自治能力存有疑虑,因此不敢放手让村民大胆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违法任命、委派、指定和罢免村委会成员的案例时有发生。有些基层领导干部还不适应村民自治的要求,习惯于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有些地方在国家法律之外,自行制定“土政策”和“土规定”,对村民自治加以限制。有些干部对村中重大事项的决策,总是以种种借口,不让广大村民直接参与,又自觉不自觉地回到由少数人决定多数人事情的老路上去了。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村民自治就会流于形式,让农民当家做主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要解决好这些问题,最根本的是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普法教育,使更多的村民特别是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法律宗旨,掌握村民自治的真谛,把认识统一到依法办事上来。
全国人大内司委 佟宝贵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实话实说
社会监督员不能聘而不用
山东安丘市政协 周洪义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中选聘监督员,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社会监督形式。现在,很多部门和行业聘请了社会监督员,通过他们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使自己改进工作,转变作风。
但也有一些部门和行业,把选聘社会监督员作为一种时髦,见别的部门和单位都聘请监督员,自己也不甘“落后”,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是聘而不用,没有发挥监督员应有的作用。有的部门,聘的监督员不少,聘任发证仪式搞得也很热烈,但一年到头也不组织社会监督员活动,不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甚至对监督员主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也不理睬,更谈不上为他们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创造条件。这样,社会监督员便成为一种摆设。
“聘”是手段,“用”才是目的,对社会监督员不应该聘而不用。为此建议各有关部门:一是要积极组织社会监督员参加本部门本行业组织的一些活动,及时向他们提供国家及部门、行业制定的法规政策和有关信息资料,帮助他们了解上情、熟知内情、掌握下情,为他们履行监督职能创造条件。二是注重听取、采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监督员目标责任制,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提出批评,直至解聘。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聚焦
南宁尖峰岭林场的悲哀:
坟头多了千余个 树苗砍掉万余棵
昔日漫山遍野郁郁葱葱的松树苗如今已变得稀稀疏疏,取而代之的是鳞次栉比的用砖和水泥建起的坟墓(左图)。这是笔者今年4月9日在广西南宁尖峰岭林场看到的令人痛心的一幕。
林场负责人韦覃中告诉我,因为有风水先生说这里是块难得的风水宝地,加上交通便利,所以,这几年不仅当地老百姓,连城里人也都纷纷来林场建坟修墓。1998年以前这里的坟墓总共不到20个,现在增加到1000多个,而且还以每天3个的速度递增。更有甚者,还在山上砍倒几株树苗插在堆起的空坟头上,表示此处已有主,为活人抢占坟地(左下图)。
造坟毁林付出的代价很大。韦覃中介绍说:这两年建坟砍掉了万余棵树苗,占地50多亩。
笔者在修坟建墓的现场看到,这里的坟墓一般是水泥包装,青砖铺地,比较简陋的要花费800元,甚者石狮把门,大理石镶嵌,花费达上万元乃至几十万元。而且这股坟墓装修之风大有愈刮愈猛之势,几乎每天都有人在山上装修扩建坟墓,为死人争个体面。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制止在林场建坟修墓的歪风,保护林地、保护树木。
广西南宁市 陈星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短波
社会短波
息县林木采伐明显过量
最近,息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林业局对本县近3年林木采伐情况进行了调查,证实息县乡、村两级林木采伐量1999年比1998年增长36.13%,而1999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息县林木立木蓄积量年增长只有10%,其采伐量明显超过增长量。
河南息县纪委 金雷
旅游区应重视环保工作
近几年新疆的森林公园发展很快,随之带来的却是旅游点的环境令人担忧。笔者曾到新源县乌拉斯台森林公园和那拉提森林公园旅游,发现园内塑料食品袋、塑料饮料瓶、一次性塑料饭盒等随处可见。有些塑料袋被风吹挂在树枝上,有的小河边竟有成堆的塑料瓶和塑料饭盒,有的人把玻璃饮料瓶打碎扔在草地上。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长此以往,旅游区将变成“垃圾区”。
新疆伊犁七十二团政治处 李龙夫
忻城县蔗农盼白条兑现
自1999年至今,广西忻城县农民卖甘蔗分文无收,只得到一张张白条。县收购站对甘蔗实行压价收购,去年春每吨甘蔗170元,今年150元,减去运费,蔗农卖一吨甘蔗只收入120元左右。现在,农民的种蔗积极性已受到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兑现农民的甘蔗钱。
广西忻城 黄冲天
余干县纠纷解决在基层
今年,我县为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事件,要求基层有关部门建立纠纷调解、流动人口管理等各种档案,做到每次纠纷有笔录,纠纷遗留问题有交待,流动人口管理有记录。全县至目前已化解农村各类纠纷1056起,有效制止越级上访案件5起,农村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
江西余干县委 饶汉生 史俊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焦点透视
射阳
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防止购销环节不正之风
江苏射阳县自1999年4月起,在全县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每月一次,至今成交额累计达3050万元,所购药品1200余种。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来,不仅药品价格全面下降(平均降幅达11.3%,共降低成本217万元),质量有所提高,群众得到了实惠,而且也有效地防止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县卫生局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过程中,主要做法是:
统一思想,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近几年来,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经多次整顿,但始终没得到根本解决。射阳县卫生局领导班子经过讨论研究达成共识,面对不正当竞争愈演愈烈的医药市场,医疗机构购药的“暗箱操作”给不正之风以可乘之机,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只有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联系,才能从源头上加以治理。经过多方调查论证,他们认为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一个好办法。在县纪委的大力支持下,县卫生局专门成立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从基层抽调了4名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成“射阳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专门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运作过程中,采购中心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
稳步实施,不断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在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以医疗机构为招标主体,采购中心为中介组织负责招标,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投标,医疗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购买中标药品。为了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有序运行,县卫生局不断探索、逐步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主要抓了制订相关文件、建立供应单位登记制度、确定采购中标原则、设立评标委人才库和实行首席评标委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严格督查,促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不断深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能否持续下去,坚持原则是关键。一年多来,通过大力开展督查工作,维护了原则的严肃性。一是每次招投标,纪检部门都要到场实施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二是把评标的过程和方法,定期向供应商公布,让竞标者参与监督。三是邀请人大、纪检、工商、司法、税务、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和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的领导一起座谈,共同为招标采购工作把脉,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四是对各中标单位所供药品进行质量跟踪检查,发现假劣药品,供应单位不仅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还将被中止入场资格。五是严格禁止医疗单位擅自进药,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医疗单位巡查,一旦发现擅自进药者,坚决从严处罚。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射阳县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在进一步完善之中。县卫生局将继续坚持改革方向,不断探索,确保全县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
江苏射阳县 栾德美 胡春曙 李万全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专题调查
老河口市的一项调查表明:
应加强对国企领导监督
最近,湖北老河口市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1997—1999年度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调查,发现因各种原因犯错误受到法纪处分的有12人,从犯错误类型看,贪污受贿4人,挪用公款2人,因工作失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3人,其他3人。剖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党内监督失之于宽。目前,不少国有企业实行党政领导“一肩挑”,少数企业“一把手”不能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而党委成员中因相互沟通少,缺乏监督制约;党内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不高,也难以达到监督的目的。
群众监督失之于疲。有的企业主要领导在内部要害岗位安插亲信,织成一张“关系网”,使领导人的违纪行为难以进入群众的监督视野。另外,部分职工群众监督意识不强,有的认为监督不起作用。
监事会作用失之于软。企业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但它在经济上又受制于行政,监督缺乏权威性,个别企业监事会主席干脆放弃职责。
自我约束失之于弱。少数企业领导干部缺乏自律意识,不用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现行规章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我行我素。
针对上述情况,各级党组织应采取措施,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
企业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同时要加强内部监督,企业党组织要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与落实,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使党内监督发挥效力;要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发挥企业职代会的监督职能;要强化监事会职能。还要加强外部监督,审计、纪检监察、财政、工商、税务、司法等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尤其要强化舆论监督,抓好企业领导干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与剖析,创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湖北老河口市 邓凌云 刘世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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