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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9日人民日报第10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4-19 19: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春天的气象 '...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春天的气象
  本报记者 武侠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开始实施,标志着中国气象事业进入了法制时代;中国气象工作史上规模空前的普法活动正在进行;气象管理部门首次获得行政执法权,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已经启动。中国气象事业呈现出———
  气象关系百姓家
  气象工作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气象灾害在我国各类自然灾害中所占比例高达70%。每年我国因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另一项统计表明,1996年,仅广东省就发生雷电灾害1197起,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而随着各种计算机通讯网络的建立,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将会越来越大。
  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气象工作和发展气象事业的方针政策。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改革的不断深入,气象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存在重复建设现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些组织或个人擅自向社会公开发布气象预报甚至灾害性天气警报,造成了不良后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迅速,作业过程中存在不安全隐患;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影响了气象法规的贯彻执行。
  气象法以法律形式来规范全社会的气象活动和行为,标志着我国气象事业进入了法制时代。
  气象执法队开始行动
  3月10日,河南省南阳市气象局观测站的职工发现观测站旁边一家农户正在施工,该农户准备盖两层楼房,墙体距观测站围墙仅40厘米。局负责同志经调查后,赶赴现场进行说服教育,然而户主态度恶劣,拒绝协商。气象局负责人依法办事,终于迫使该农户拆除了违章建筑。
  中国气象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气象法颁布后,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气象法宣传活动,几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气象局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无线寻呼台非法传播不正确天气信息曾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通过大力宣传气象法,许多寻呼台开始主动向气象部门咨询合作事宜,并签订了正确、合法使用天气信息的协议。为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全国已有22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气象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全国已有经培训考核上岗的气象行政执法人员3000多名,并已经依法处理了一批违反气象法的案件。
  气象需要你我他
  气象法明确规定了气象部门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及相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和渠道。因此,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对气象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各地方人民政府越来越重视气象科技的作用,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和人力,发展地方气象事业并直接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和防灾减灾工作。但是,个别领导干部还存在着把气象工作当副业的糊涂观念,缺乏应有的重视。
  “气象事业的健康发展,不是一部气象法就能解决问题的,也不能仅靠气象部门的自身努力。气象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记者采访的每一位气象工作者都发出这样的呼吁。
  气象法规定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法律制度。按规定,城市改造扩建及一些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都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可是据了解,目前,气候可行性论证尚未建立相关的法定程序。
  随着我国防雷手段的系统化和现代化,大量现代化的防雷产品不断涌向市场,其中相当一部分缺乏应有的技术监测和审查,而是由生产厂家直接供给建筑设计部门,而这些建筑的竣工验收又没有气象部门参与,为防御雷电灾害埋下了隐患。
  此外,还有雷电减灾工作的管理体制、气象信息传播手段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国气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国气象局正对300多件法规文件进行清理,对其中与气象法相抵触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废止。与此同时,一批有关气象有偿服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雷电减灾管理和气象资料管理的法规正在起草中,这批法规的出台将为执行气象法提供更加具体的规则。 wW0品论天涯网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风中有朵法做的云
  ———气象法立法透析
阿 计文
陈 群摄影
  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你或许不在意,可是,你是否关心这些问题呢:楼顶上的避雷针是伪劣产品吗?BP机上的天气预报正确吗?购物时,飘扬在商场门前的氢气球会突然爆炸吗……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气象法为我国气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赋予了气象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从而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更加细致周全的法律保护……
  一 短缺与重复的尴尬
  浙江舟山渔场是中国最大的渔场。近年来随着内海渔业资源的枯竭,渔业捕捞被迫向外海扩展,昔日1至2天的短期天气预报已无法保证渔民的安全。因此,浙江于1994年投资200多万元,在舟山普陀山建成了全国惟一的专门为渔业服务的“舟山海洋气象广播电台”,提供长达5天时效的中期预报,当地渔民感激地说它是“渔民的保护神”。但“舟山海洋气象广播电台”运转5年后,设备已经严重腐蚀老化,却无力更新,每年高达20多万元的维持费用更是不堪重负,实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境地。人们不能不提出疑问:“渔民的保护神”,还能保护渔民到何时?
  一方面是气象设施短缺现象令人困惑,另一方面则是比比皆是的低效率重复建设。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规划,除了专业的气象部门外,军队、水利、农场、林区、民航、海洋、交通等部门都在气象设施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据统计:仅全国水利部门就建有1.6万个降雨观测站,远比气象部门的台站密集。而这种各自为战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结果往往是资源浪费、效能降低。
  为了告别短缺与重复的尴尬,气象法为气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设置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其中新思路是: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要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并实行严格的报批制度。
  二 失守的阵地
  最早观测到西风带的新疆气象台站是中国天气预报的上游指标站,但随着不少单位在新疆进行大规模的工程建设,新疆气象探测环境屡遭灭顶之灾,全疆105个气象探测站,已有31个被迫迁移。这不仅降低了对新疆乃至全国的气象服务质量,而且危及气象资料的国际交换,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声誉。
  全国性的统计是:已有近1/3的气象探测环境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不少气象台站被迫多次搬迁,不仅使大量国家资产成为泡影,而且使许多长期积累的气象资料成了一堆废纸。
  偌大的中国,如何才能维护一片安全的气象探测环境?气象法为此对种种破坏行为设置了一系列禁止性法律栅栏,并对有可能危及气象探测环境的工程建设规定了严格的审查制度。
  又一个令人困惑的事实是,由于中国的气象探测长期以来实行部门分割管理的体制,在部门保护主义和利益的驱动下,气象资料的行业保密、有偿出售已成了不少部门雷打不动的“规矩”,不少原本应该公开交流并为全社会作贡献的珍贵气象资料,就这样在蝇头小利的阻击下成了一堆死资料。
  另一方面,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近年来为了截取中国的军事气象情报,不断派遣空飘气球、海洋调查船等进入中国军事地区尤其是南海、东海等海域,中国渔民甚至已在海上捞到这些国家偷偷布设的气象、水文观测仪器。更令人担忧的是,国内的一些单位和个人,被这些国家以所谓“科研、开发、合作”等幌子所迷惑,不惜将具有重要军事价值的气象、水文资料拱手相送,甚至是出卖牟利,这种无原则的泄密已对中国的国防安全构成了隐患。
  事实上,“资源共享、有利保密、方便使用”一直是中国气象业倡导的原则,于是,在气象法中,我们读到了立法者所设计的两种义务:一方面,规范了各类气象机构应尽的资料共享、共用的义务;另一方面,对应该保密的气象资料,确立了严格的保密义务。
  三 困惑的预报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五日,残暴的龙卷风袭击了广东省遂溪县城月镇谭葛村,短短二十分钟内,四百六十五间房屋严重受损或倒塌,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三百三十多万元,更有五十一人受伤,十二人被风魔夺走生命。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次灾害发生前,气象卫星拍摄的云图已经追踪到了风魔的踪迹。可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地面接收系统并不是实时接收云图,而是下午三时才收到,此时,灾害已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另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个人生活对气象信息的日益依赖,一些非专业气象台站的组织和个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公然向社会发布所谓的“气象预报”、“气候预测”、“灾害性天气警报”之类的信息,甚至不惜编造虚假的气象信息蛊惑人心。这类违背科学和道德、四处招摇的“业余播报”,直接导致了混淆公众视线、干扰经济生活、打乱防灾规则的恶劣后果。
  一九九四年七月,广东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上海某大报上刊登了通栏广告,该广告以醒目的字体宣称上海的“高温天气还将持续二十多天!”事实上,上海市中心气象台的观测表明,该年夏季,上海市三十五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仅仅只有七天。做广告者之所以指天撒谎,正是为了推销他那“为您体内装一台空调”的某种口服液。
  为了解除诸如此类的困惑,气象法确立了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气象部门统一发布的制度,非专业气象部门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就此被驱逐出列。同时,围绕着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服务水平及传播方式等诸多重要环节,气象法也量身订造了一系列规矩。
  四 在公益和利益的天平上
  在气象法立法过程中,围绕着气象部门的气象服务究竟应该无偿提供还是有偿收费,曾爆发了一场激烈的立法争论。
  事实上,中国各地的气象部门早已开始了气象有偿服务的尝试。
  上海市气象局肩负着华东数省的气象服务重任,每年从中央和地方得到的经费,仅能应付总支出的1/3。
  新疆气象部门通过有偿服务挣来的经费仅占全部支出7%的份额。地处大漠戈壁的新疆,105个气象站中,工作条件十分恶劣的站就占了41%,由于资金不足,长期无法得到改善。
  上海的远洋气象导航,早已被美国大洋导航公司占领,约有700多艘船舶每次出航,都要出高价向美国公司购买气象信息。近年来,这块“大肥肉”又被日本公司无情夺走。
  有识之士因此指出:中国如不搞气象有偿服务、加速建设气象信息产业,市场蛋糕就会被外国公司强行切走,到时悔之晚矣!
  问题是:气象信息是否会被哄抬成远离大众的奢侈品?事实上,这样的担忧并非多余。一些科研部门因支付不起昂贵的费用,科研被迫停滞;同样肩负公益任务的一些工程项目在建设时,因缺乏气象资料购买费,被迫撂工;更荒诞的事还有,一些气象部门在部队参加抗洪救险或实施重大军事行动需要气象情报保障时,竟然也伸手索取钱财。
  《气象法》最终的法律裁决是:“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很显然,这是一个过于原则性的法律回答,至于更深层面的疑问,诸如:“公益”和“商业”的界河究竟应该如何划分?“无偿”和“有偿”的标准又该如何澄清?还有待于更加细化的规则,有待于未来实践的磨合。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多的少数国家之一,气象服务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中国已经能够比较准确地做出短时、短期、中期天气预报,世界有能力发布七天中期天气预报的国家寥寥无几,中国已跻身其间。专家们的评价是:中国目前的气象水平已居发展中国家前茅,某些领域已赶上发达国家九十年代初的水平。如今,在祖国的上空已经飘起了一朵“法”做的云。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与“老天爷”抗争的道路上,人类将掌握越来越大的主动权!
  ———编者(附图片) wW0品论天涯网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心系万里铁道线
  ——记沈铁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文彬
  穆连弟 郭东旭
  沈阳铁路局所辖的铁路线,分布在辽宁、吉林省的全部以及内蒙古、河北、黑龙江省的部分地区。在这纵横万里的铁路运输线上,沈铁公安局8000多名铁道卫士,肩负着旅客的安宁和运输安全的繁重任务。这支队伍的总指挥,就是1992年走马上任的沈铁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文彬。
  八年来,李文彬自修了《刑事侦查学》全部教程,管内发生重大案件,只要条件允许,他不管身在何处,都要迅即赶赴现场,和侦查员们一道破案。1999年“追逃”期间,李文彬率领局大要案侦破组日夜奋战,三个月抓获各类逃犯799名,受到公安部的奖励。李文杉主管刑侦工作,不仅明察善断,而且对技术侦查手段运用自如。在侦破吉林省舒兰车站爆炸案件时,他亲自通过文检24个字将爆炸案嫌疑人查获。近年来,他先后参与或组织指挥,成功地破获了本溪杀人碎尸案、德惠车站储蓄所杀人抢劫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
  作为公安机关治警带兵的领头人,李文彬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当社会上有些领导干部把生病住院、红白喜事当成敛财之机时,李文彬对自家的事一切保密,对民警家中的困难却时刻挂在心上,不论哪个民警患病住院,他听说了总是抽出时间、自己掏腰包买上一些水果、补品到医院看望。去年春天,开原车站派出所一位老民警患了结肠癌,李文彬连夜驱车赶到开原,亲自帮助联系医院、找名医,手术时他守护在医院,离开时又从自己腰包中掏出1000元钱。李文彬任局长以来,用来看望、慰问老干部和民警的稿酬和奖金已达万余元人民币。
  万公里铁道线的200多个基层所队,处处都留下了李文杉的足迹。李文杉坚持以自身的人格力量带队伍,使沈铁公安队伍的正气得到升华,全局争先创优的意识得到强化。近三年来,全局破获各种刑事案件8607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904起,摧毁犯罪团伙334个。1999年,全局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127个集体和930名民警立功受奖。李文彬也多次被沈阳铁路局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铁道部为他荣记二等功两次。 wW0品论天涯网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白头盔,好样的!”
  ——记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崔佳 郑辉武
  两年多以前,当头戴印有“督察”字样白色头盔的重庆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出现在重庆街头时,不少市民好奇地驻足围观问询,而如今,群众不仅知道他们是“管警察的警察”,谈到他们时还会竖起大拇指说:“白头盔,好样的!”
  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20多名精兵强将,平均年龄35岁,平均警龄9年,其中党员和大专以上学历的占了90%。督察大队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所赋予的职责,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的公安干警,纠正了大量警务活动中的违规现象。
  警察管警察,会不会动真格?重庆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的尊敬和赞誉。去年5月,督察大队接到一村民的投诉,称其丈夫被同村游某伤害致死,当地公安机关捉获游某后,不知何故又放了。督察大队立即对此展开调查。经查,是该县公安局审批科某领导既不阅卷,也不报告,擅自决定不刑拘。县公安局随即依法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捕回了犯罪嫌疑人。去年夏天的一个中午,重庆某中学学生张伟乘公交车回家,被同车一妇女怀疑扒窃并被扭送至派出所。张伟自感无力辩白,便违心地承认了扒窃行为。办案民警未对案件进行认真的调查取证就认定张伟是作案人,分局法制科也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审核了治安处罚决定。事后张伟的家长对此不服,打公开电话向督察大队反映。督察大队立即派人作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经由市公安局法制处复议,撤销了对张伟的治安处罚决定。
  重庆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在工作中形成了三大特点:一是对于群众举报每事必复。无论线索是否真实,都严格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二是把督察工作重点放在八小时以外。他们经常利用下班后和节假日到有警务活动的地点进行现场督察,重点检查值班到位、公车私用及民警参与公款高消费等情况;三是督察工作不沾一分钱。他们规定,督察警不直接收罚款,佩戴督察标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进饭店接受吃请。
  成立至今,重庆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共出动警力1万多人次,警车2000多台次,组织专项督察23次,明察暗访基层科、所、队、点400多个(次),受理各类群众举报3600多件,移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700多件。 wW0品论天涯网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领导重视”谈
修英
  “在某某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某某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听滥了、说惯了的话,我们常常不以为意。一到基层采访,才知道此言不虚,一项工作,领导重视不重视,支持不支持,其结果大不相同。
  就说气象工作,明明气象台作了灾害性预报,可有些领导把它当成了耳旁风,结果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明明国家三令五申,要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可各地危害探测环境、蚕食探测场地的事件时有发生;防雷产品质量不过关意味着什么,大家都知道,可市场上各种防雷产品还是鱼龙混杂。
  于是,人们呼唤法制,期望把所有的事情都纳入法的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应运而生。但是,经验告诉我们,法是由人来执行的,但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忽视人的作用。
  气象法规定了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双重财务体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同时,法律也明确了气象事业必须将公益性服务放在首位。那么,在地方各项事务中,公益性的气象服务事业将被放在什么位置上呢?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认识,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
  领导重视了,气象事业的发展经费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领导重视了,气象设施的重复建设就容易得到控制;领导重视了,多头管理的体制就可以较快地理顺;领导重视气象法,下大力气搞宣传,才能做到家喻户晓,气象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欣闻,气象法颁布后,各地的宣传规模是中国气象史上空前的。中国气象局有关气象法的实施细则正在起草中,此外,许多省市也专门为此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地方性的气象法规。中国历史上第一批气象行政执法案件得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通过媒介表态,不仅要大力支持气象部门依法行政,还将运用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等方式宣传气象法,以推动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的提高。
  所以,任何一项工作,有了领导的重视,并且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才能顺利进行并取得有效成果。毛泽东同志讲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各项工作上,都是这个道理。 wW0品论天涯网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经过4个多月的紧张筹备,黑龙江省气象台日前将装饰一新的省气象科普馆向市民开放,成为黑龙江省又一处科普教育新基地。在该馆内,人们可以了解到一些常见的气象常识。图为一批参观者聚精会神地倾听讲解员的讲解。
  新华社记者 李勇摄 wW0品论天涯网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律知识ABC

  报错天气是否要赔偿
  《气象法》明确规定气象台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依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气象台收了钱,一旦预报不准是不是应该赔偿?
  有关气象专家告诉记者,目前气象预报主要是通过建立台站探空网,在高空获取气象资料加以分析,了解到的信息是粗线条的,是一种“大尺度”,某些“小尺度”天气现象,如冰雹、山洪暴发等强烈天气,范围仅有几公里,很难预测到。长期以来,气象作为一种公益事业,基本上都是无偿的,即使某些有偿服务,收费也很少。对要求提供专项服务的单位,气象台采取签合同的方式,合同上就讲清楚。
  法学专家从合同法的角度,认为既然气象台提供的是有偿服务,一般来说,如果预报不准确,这在法律原则上会被视为违反合同,除非事先说明允许出现的误差率是怎样一个范围,否则即使气象工作者没有渎职,气象台也应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
  (扬子晚报供稿)
  违反气象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三)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的。
(引自《气象法》第三十八条) wW0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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