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年近七旬的申纪兰是连续九届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
1954年,全国劳动模范申纪兰作为西沟金星农林牧初级合作社的领头人,骑着毛驴第一次走出大山,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了让西沟村人真正走出大山,摆脱贫困,近年来,申纪兰带领村里人开办了山西纪兰农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从事铁合金生产、农产品深加工等。1999年10月,经过深思熟虑和市场调查,申纪兰携带村里独具特色的土特产,领着一帮年轻人到太原市开办“西沟人家”饭店(图①)。
走进“西沟人家”,顾客可以看到申纪兰参加全国人大时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合影照片,以及西沟当年开展合作社时用过的犁(图②)。
开饭店,对申纪兰是个挑战,身为董事长的申纪兰(右)常到饭店了解经营状况(图③)。
新华社记者 吕晓宇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立法之后的关键是执法,执法的关键是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提出,人大只有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执法检查,才能———
使执法监督更有力度
本报记者 毛磊
在过去的一年中,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把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体现法治精神,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全省先后集中力量开展了农业和农村工作、政法工作、环境保护等三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对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有重大影响的执法大检查,检查既有声势和规模,又有深度和力度。据统计,共查究个案6706件,有72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7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对三项执法检查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这样的检查动真的,来实的,既打雷,又下雨。
人大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单纯地查究一些问题,处理一批人员,而是要通过监督促使司法、执法机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从机制上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那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是如何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的呢?记者近日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
“河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伊始,就将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切入点,去年我们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在以往‘两制’推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理顺执法关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将‘两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指导思想。”程维高说。
他介绍道,前不久,我们以省人大常委会的名义,重点听取了有关司法和执法部门的报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特邀的百名人大代表和法律咨询委员,就这项工作的成果、经验和问题,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层次较高的执法评议。从报告和评议情况看,通过执法检查和错案责任追究,各执法主体和广大执法、司法人员从正反两个方面普遍受到了一次实在而又深刻的法制教育,依法秉公办事、廉洁严格执法的意识和自觉性有了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和执法作风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不仅下力查究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糊涂案,而且严肃追究了一批违法违纪人员,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和害群之马,解决了一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处理了一批久拖不决、长期扯皮的老大难问题,堵塞了一批滋生司法腐败的漏洞,执法队伍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随心所欲、违法乱纪以及司法腐败的状况得到了一定遏制。
记者问:“现在有一些地方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往往重查究、轻追究,特别是涉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违法乱纪和腐败的问题,往往追究不到位,处理不严肃,你怎样看这个问题?”
程维高认为,这虽然有一些案件相当隐蔽,调查、追究有难度这一因素,但最根本的则是反映了我们有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讲政治、不讲原则,在深追真究上软弱无力。对执法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果只是就事论事、就案查案地加以纠正,不从中找出问题发生的真实原因,不去分清问题的性质,不追究当事人应负的责任,不建立堵塞漏洞、防止腐败的预警机制,这样的执法检查就难以起到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惩前毖后、完善机制的作用。因此,执法检查一定要真查不要假查;一定要重点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的问题,不要只满足于纠正某些具体案件;一定要集中精力抓实体性问题,防止以法律知识不足、业务素质不高、执法程序不严为借口掩盖司法腐败。要坚持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不能只查究、不追究或者明追暗纵,姑息养奸。
“你如何看待个案监督与执法检查的关系?”记者问。
程维高强调,个案监督是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不仅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而是集中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尤其是在当前司法腐败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个案监督必须进一步加强,决不能有丝毫削弱。实践表明,个案监督是同执法检查相辅相成、密切配合、互相促进的执法监督活动。只一般性地抓执法检查,不抓个案监督,执法检查就难以深入;只孤立地就个案抓个案,不能通过个案监督推动整个行政、司法机关公正、严格执法,个案监督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个案监督并使之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才能增强执法监督的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抓好个案监督,一要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及时发现那些典型的违法案件和明显的司法腐败案件;二要紧紧扭住行政、司法机关中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监督;三要严格坚持事后监督、不代行司法机关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和党的领导的监督原则。
当记者提出“新的一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如何加大监督力度”问题时,程维高表示,今年,省人大将“两制”的推行在有效实施上下功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义务教育法及社会办学三项执法检查将集中精力、扎扎实实地搞好;省劳动厅、省教委和环保局作为执法评议的对象将面对人民代表的评说;个案监督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并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在一起;督促政府全面完成“九五”计划,谋划好“十五”计划将成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重头戏。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谈“不用机器用零件”
寸言
近几年,一些地方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与政府负责人共同分管某一项行政工作,“捆在一起抓经济”,曾被形象地批评为“不用机器用零件”。
笔者认为,要改变这种现象,除了认真分析其利弊得失,很重要的是在更深层次上切实澄清和解决一些党政领导同志的模糊认识。其一,是对人大制度及人大工作的认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大制度及人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日益提高,但现在也有一些人,口头上讲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重要,实际上并不重视,认为人大只是走形式,没有实际作用,只要开开例会,走走程序,平时不如干点别的或所谓“实”的工作。在这种思想支配之下,就很容易产生轻视人大的“地”,而重视别的“田”的现象。应当明确,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是我们实现理想目标的必由之路,也是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人大有许多工作要做,如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吏治腐败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人民群众都切盼人大通过行使监督等职权加以解决,而且各级人大又各有自己的工作特点,都需要实践探索,积累经验。人大工作大有可为。至于有人觉得分管行政工作比人大工作有“实权”,想从中谋取点个人的什么,则于职责要求与人民的重托相去甚远。
其二,是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认识。国家各机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以履行好法定职能来实现的。试想,法院放弃审判案件,检察院放弃法律监督,公安机关不去维持社会治安,而都去直接从事经济工作,经济建设还能正常进行吗?同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集中精力履行好立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和人事任免等法定职权,才能给经济建设以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否则,以其他任何方式插手经济工作,都只能是舍本逐末,缘木求鱼,甚至适得其反。
其三,是对加强党的领导的认识。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实质是支持其严格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整体作用。现在有些同志对此有另一种理解,认为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党委直接管国家权力机构,具体分工派活,安排到人,实行“生产队长”式的领导。如果不是这样,就是放弃或不坚持党的领导。因此,有的地方党委对人大行使法定职权的情况并不太关心,而热衷于直接分派其成员从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其实,这不是加强领导,而是不当干预。这种现象继续下去,不仅对人大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而且对如何理解和坚持党的领导会产生严重误导。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3月27日,8名普通公民首次获准进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大厅,旁听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试行办法公布后,引起广大群众的普遍关注。图为来自团省委的张普庆正在认真旁听。 新华社记者 陶 明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噪音、粉尘、光雾、油烟等污染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任何一个受害者———
你有权对环境污染说“不”
黄哲雯
被不分时段的装修声震得坐卧不宁;被污浊的空气呛得泪流不止———自去年11月1日首家污染受害者法律咨询热线开通以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每天都要接到十几个这样的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还不时有受害者亲自上门讨公道。
面对应接不暇的电话,该中心主任、环境法教授王灿发亦喜亦忧。喜的是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和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如此之强烈。忧的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噪音、粉尘、光雾、油烟等污染的投诉量急剧上升,诸如此类的问题,早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法律手段的强有力解决了!
根据来电来访记录显示,目前人们反映强烈的问题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居民区内的小饭馆。这些小饭馆营业时间长、卫生条件差,造成居民区内噪音滋扰、环境脏乱,而且还遮挡了一楼住户的自然采光。二是居民楼内的家庭装修,由噪音和涂料引发的扰民现象越来越普遍。三是水污染。一些固体废弃物或液体废水的排放,导致水质污染,造成农民畜养的牲畜饮水后死亡。
其实任何一个人若深受上述环境污染之苦,都有权对此说“不”,还可以向污染者索赔。
然而,据国家环保局信访办统计,我国每年环境纠纷案有10多万件,但真正告到法院的不足1%。目前,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数量很少。
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相关环境法的宣传和普及滞后,不少污染受害者告状难,一些法官未受到环境法培训等等。环境保护法规定,对环境案件损害赔偿由被告举证,但许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却不能很好地遵守这一原则。
环境保护法自正式颁布至今已十载有余,法律专家不无遗憾地说,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几十部,但却没有被很好地遵守和执行。目前,我国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8%(标准应为1.5%),离达标差距很大。因此,加强环保的执法力度成为新千年的重要任务。
法律专家鼓励和呼吁更多的污染受害者走上法庭讨公道,从而推进中国环保法的实施。同时,通过诉讼,也使污染者意识到污染的后果、责任和代价,最终达到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这样一个目的。
(工人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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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让人民了解人大
安徽省人大通过公民旁听办法
本报讯 3月27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据了解,这是目前全国第一个有关公民旁听人大会议的地方性法规。
办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自愿申请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公民申请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介绍信于会议召开3日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登记,领取旁听证。旁听公民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讨论的主要事项有意见的,可以在会场外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书处或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反映。 (曹承锋 李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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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市民提议 代表审议
杭州市政府确定“实事工程”
本报讯 在广泛征集代表和市民意见基础上确定的2000年浙江杭州市十大“实事工程”,终于在日前召开的该市人代会上“亮相”,接受与会代表的审议。几年来,在杭州市一年一次的人代大会上,市政府每年都有一个向人大代表承诺的“实事工程”。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实事工程”更有透明度和吸引力。会议期间,不仅成了代表们讨论审议的热门话题,就连会场外的不少市民也在通过各种渠道打听代表们对“实事工程”的审议情况。
今年市政府出台的“实事工程”为何这么“吃香”?这与市政府推行的“政务公开、民主决策、广开言路”有关。早在去年11月6日,市政府办公厅在报上刊登了公开征集2000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公告,在因特网上发布消息,市政府办公厅还给每位市人大代表发函征求意见。至去年11月24日,在近20天内市政府共收到624位人大代表和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1400多条。这些意见建议,由市有关部门分类筛选,制订了几套方案,并分头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修改意见,经归纳完善后,提交市长办公会议讨论认可,才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事后,有关部门对一些内容重新作了调整,明确承诺“在公共事业、城市管理、社区商业服务网点等行业以60%—70%比例安置下岗职工就业”,其他9件实事是:提高“菜篮子”商品质量;改善居民购物环境;改善居民用水用电条件;增设公交线路和环卫设施;完善住宅物业管理;加快住宅建设;启动排涝工程,实施低洼积水治理;加强社会设施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安全文明小区。呈现在代表们眼前的这幅“实事工程”蓝图,字里行间反映了市政府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的良苦用心。(丁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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