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
专栏:
吴邦国在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法制讲座上指出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傅旭、石国胜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法制讲座。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吴邦国指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卫生法制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为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吴邦国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已经举办了两次,介绍了人大立法、监督和程序制度方面的基本知识。从第三次讲座开始将主要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制问题进行安排,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吴邦国指出,前几个月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非典疫情,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给党和人民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中央及时把非典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非典防治和经济发展双胜利。这当中也给我们许多启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显得越来越重要。
吴邦国说,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需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经济、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全民族的健康素质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题中应有之义。这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吴邦国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卫生法律制度也逐步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颁布了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等9部卫生方面的法律,并对有关法律进行了修改。国务院也通过了30多部卫生行政法规。我国卫生领域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卫生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为保障公民健康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但是,通过这次抗击非典斗争,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当前我们的卫生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加强卫生法制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卫生法制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为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今天的法制讲座,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讲授《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曹康泰从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卫生法律制度建设的特点、对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律制度建设的一些思考和建议三个方面对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介绍。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听取了讲座。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宣部等五部委举办国际形势报告会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张亮、李学江报道:8月27日,中央宣传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共北京市委在京联合举办国际形势报告会。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介绍了当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外交政策。
李肇星结合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分析了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我国面临的战略机遇与挑战,强调发展是硬道理,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外交工作要实实在在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服务,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开创外交工作新局面。
报告会由中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伍绍祖主持。在京党政军机关司局级以上干部14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南非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3年8月27日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王毅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1月20日在比勒陀利亚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吉尔吉斯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的决定(2003年8月27日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唐家璇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12月11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决定(2003年8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00年11月15日第5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同年12月12日中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同时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本公约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本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华福周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华福周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华福周(女)辞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新华社北京八月二十七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宋照肃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一、任命曹卫洲、王庆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二、任命安建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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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张仲芳、杨振江、张建南、王鸿翼、姚世根、敬大力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孙佩生、王哲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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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曹刚川会见莫桑比克、秘鲁客人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董黎熙)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27日在这里分别会见了莫桑比克武装部队总参谋长利迪莫和秘鲁联合指挥部司令布斯塔曼特。
在会见利迪莫时,曹刚川说,中莫两国、两军领导人的互访增进了双方的信任,促进了双方的合作。他表示中方愿与莫方共同推进两国、两军友好合作关系。
会见布斯塔曼特时,曹刚川说,中秘建交32年来,两国关系发展顺利,两国、两军在各个领域开展了良好的合作。他感谢秘鲁政府在台湾等问题上对中国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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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李肇星会见北京六方会谈各方团长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李文云、王莉报道:8月27日晚,外交部长李肇星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出席北京六方会谈的各方代表团团长。
李肇星表示,此次六方会谈是有关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他说,和平最可贵,通过对话争取和维护和平最可靠。大家是为和平稳定、为满足世界人民共同愿望而来到北京的,标志着朝鲜半岛核问题对话和平解决进程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值得备加珍惜。
李肇星指出,与会各方都希望看到一个和平稳定无核的朝鲜半岛。六方代表坐在一起,就朝鲜半岛核问题及东北亚和平与安全交换意见,增进了相互了解,向国际社会显示了我们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的政治意愿。核问题很复杂,不可能通过一次会议解决。我希望各方能本着坦诚务实、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循序渐进的精神,注重寻求共识,并为今后的对话创造良好气氛,争取使六方会谈进程持续下去。
各方表示,今天的会谈是个良好的开端。中方对会谈作了很好的安排,各方表示感谢。
第4版(要闻)
专栏:
求是杂志将发表文章
创新思维论
本报讯 即将出版的第十七期《求是》发表了秋石的文章,题为《创新思维论》。该文从背景、内容、实践等方面,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蕴含的关于创新思维的理论进行了全面论述。
文章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又一次伟大的理论创新,它的“新”不仅体现在理论成果上——表明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理论高度,而且体现在思维水平上——表明我们党对为什么创新、如何创新等等一系列关于创新的问题,达到了新的理论自觉。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所以能够实现理论上的伟大创新,就在于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坚持了创新的思维,并对创新思维的理论作出了新的科学概括。这种概括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关于创新的地位——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关于创新的内容——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关于创新的主体、源泉、动力和标准——人民群众是创新的主体,实践是创新的唯一源泉和根本动力,也是检验创新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关于创新与党的思想路线——创新与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是根本一致的。(秋轩)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精力放在哪里
肖跃华
体会“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想起了毛泽东同志60年前的一个发言。在中共中央召开的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毛泽东同志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就是不顾人民困难只顾政府和军队的需要,竭泽而渔,诛求无已”的现象深刻指出:“只知道向他们要救国公粮,而不知道首先用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去帮助群众解决他们‘救民私粮’的问题,然后仅仅用百分之十的精力就可以解决救国公粮的问题,那末,这就是沾染了国民党的作风,沾染了官僚主义的灰尘。”
毛泽东同志很讲唯物辩证法。小河有水大河满,民有余粮才能交公粮。“救民私粮”问题不解决,“救国公粮”从哪冒出来?群众最讲实际,最懂知恩图报。如果党和政府在他们“救民私粮”无以为继的时候,帮其所需,雪中送炭,他们必将产生深深的感激之情,并将这种感激之情转化为自觉交纳“救国公粮”的行动。当年陕甘宁边区人民丰衣足食后,踊跃交纳“爱国公粮”的事实证明,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就是最好的动员教育。群众困难解决得越好,催缴“救国公粮”的时间和精力就花得越少,甚至连“百分之十”的精力都用不着。这就应了一句古话:“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这里好有一比:如果把动员广大群众同心同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作贡献比做交“公粮”,那么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就是解决他们的“私粮”问题。“私粮”问题解决得越多越好,就越能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党爱国之情,激发人民群众改革建设之志。相反,群众的“私粮”问题不解决,或解决得不彻底,即使用百分之一百的精力催“公粮”,也事倍功半,甚至引起群众的不满。那些生硬催交“公粮”的地方,那些只是埋怨群众觉悟低的地方,那些干群关系不融洽的地方,往往是“私粮”问题没有解决好的地方,是干部宗旨意识淡化、精力投向错位的地方。
用多少精力解决群众困难不只是工作方法和时间分配问题,而是领导干部心中是否装有群众,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问题。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始终把工作着眼点放在普通群众身上。凡是群众急需办的事,凡是对调动群众奔小康有益的事,都要竭尽全力去办。解决群众的柴米油盐问题、生孩子的问题、下岗失业的问题、经济困难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为奔小康路上的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加油鼓劲,就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添砖加瓦、多作贡献。清楚了这个道理,用百分之九十的精力解决群众困难,动员教育广大群众为国家作贡献就只需百分之十的精力,甚至连百分之十的精力都用不着。这是历史经验证明了的。
第4版(要闻)
专栏:
台湾海峡发生犯罪分子将祖国大陆私渡人员推落下海造成六死二伤的恶性事件
海协负责人予以强烈谴责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8月26日凌晨,26名祖国大陆女子被犯罪分子拐骗搭乘两艘台湾快艇至台湾苗栗外海,遇台湾“海巡队”缉捕时,台湾蛇头强行将26名大陆女子推下海,造成6人溺水身亡、2人受伤的恶性事件。
祖国大陆有关方面对此高度关注。海峡两岸关系协会27日致函台湾“海峡两岸人民服务中心”和“海峡两岸联合经贸协会”,请其协助了解后续情况,并请其“速告台湾有关方面,继续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妥善安置、救治获救人员,迅速查处犯罪分子,并请提供有关侦讯情况及犯罪线索,以利共同打击犯罪”。
海协负责人表示,台湾犯罪分子拐骗大陆女子私渡去台的活动日益猖獗,甚至发生将其推落下海的恶性事件。对于这种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我们予以强烈谴责,要求台湾当局严惩凶手。台湾有关方面应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保障两岸人民的权益。令人愤慨的是,在这严重残害人命的犯罪行为面前,台湾当局领导人不仅不予谴责,反而散布荒唐论调,这是极不人道的。两岸有关方面应加强合作,继续加大打击私渡活动及蛇头向台湾地区拐卖人口等各种形式的犯罪行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第4版(要闻)
专栏:
海峡两岸学者批评台湾当局拖延“直航”
新华社桂林8月27日电(记者陈键兴)正在此间出席第12届海峡两岸关系学术研讨会的有关学者纷纷指出,台湾当局近期单方面抛出所谓“两岸直航技术评估报告”和“两岸直航三阶段说”,是在采取拖延的策略,其中破绽颇多,缺乏诚意,应当立即转变立场,采取切实步骤积极推进。
与会学者指出,台湾当局此举表面上看是在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但实际上采取的仍是拖延的策略。如果台湾当局真正从台湾经济发展考虑,呼应岛内工商界要求直航的强烈呼吁,就应当立即采取切实步骤,与祖国大陆有关方面进行有关“直航”的商谈,而不是“分阶段”地等到明年台湾领导人选举之后。
台湾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潘锡堂指出,所谓的“直航三阶段说”有几大破绽,例如台湾当局的“两岸直航技术评估报告”将两岸空运、航运“直航”认定为“直接通航”,而不是“直线通航”,仍需绕道而行;将航线名称和定位循由“国际航线”进行诉求,立足的是“一边一国”的“台独”理念,可见他们对进行两岸协商缺乏诚意;第一阶段的所谓“两岸货运便捷化”就不便捷,实现的难度很大。他表示,台湾当局如果真有诚意推动两岸“直航”,现在就应该展开商谈,何必要等到明年?
有学者提出,目前两岸经贸关系尽管在发展,但却是一种不正常的关系,两岸经贸关系客观上需要进行调整。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副研究员胡石青指出,两岸经贸关系调整的核心就是实现两岸“三通”,最基本的内容则是两岸“直航”。
针对包括“直航”在内的两岸“三通”问题,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在希26日在本次研讨会开幕式上也重申,两岸之间的政治分歧不应成为拒绝“三通”的障碍和借口。“三通”协商不是政治谈判,可以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任何把“三通”问题复杂化、政治化的做法,都是违背两岸同胞意愿的,也是缺乏诚意的表现。
由全国台湾研究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联合举办的第12届海峡两岸关系学术研讨会27日在此间闭幕。来自祖国大陆、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中进行了论文宣读和自由发言,内容涉及两岸经贸往来、台湾岛内政局发展、美国对华政策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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