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版(理论)
专栏:专家议专题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怎样克服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深层因素,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怎样建立新的农业体制和农业组织形式,解决分散的农户生产与国内外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为什么说根本的问题是发展农村教育?今天刊登的两篇文章围绕这些问题谈了各自的见解。
——编者
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万宝瑞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根本的措施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因素
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原因是多方面的。
农业资金投入少。发达国家农业投资额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常在10%以上。我国1990年财政用于农业(包括农林水)支出的比重为10.0%,1995年下降为..3%,2001年为5.5%。1998、1999和2001年虽然大幅度增加了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但主要是靠国债资金,而且85%以上用于大江大河治理和生态建设等重大工程,对农民直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增产增收影响不大。
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滞后,出现了“三难”。(1)小生产与大市场衔接难。主要问题是农业宏观管理不能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微观管理不能适应农业发展对多样化服务的需要。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市场信息不灵,流通环节不畅。(2)提高规模效益难。实践证明,只有实现规模经营,才能创造更高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但在家庭承包经营条件下实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目前还缺乏制度和组织保证。(3)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难。农民负担重的主要原因是乡镇一级需要农民供养的人员太多,机构臃肿给农民造成的负担占农民实际负担的40%左右。因此,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必须精简乡镇机构,改变“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局面。
农业科技投入少,形成了三个断层。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比较低,其主要原因是农业科技投入少,出现了三个断层:(1)政策落实断层。党中央、国务院早就制定了一系列科技兴农的政策,但由于农业科技涉及面广、研究周期长、见效慢,以及近年来农产品供给充足等原因,一些部门和地方忽视或削弱了农业科技的研究与推广工作,对中央的农业科技政策落实不力。(2)科研工作断层。由于科研投入不足,科研人员除了承担少量的国家课题,主要精力都用于“找米下锅”的项目上,谁出钱就给谁研究,研究成果往往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结合不紧,缺乏基础性、方向性和宏观性。(3)农技推广断层。农业科研成果能够得到推广应用的不到1/3,主要问题是推广工作出现断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由于经费得不到保障,往往一人从事多种职业,甚至将农技推广作为“副业”。还有的“既开方又卖药”,向农民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太高,影响了科技成果推广。
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展缓慢,严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我国城镇化明显滞后,这是农村富余劳动力滞留于农业和农村,乡镇企业布点分散,生产要素不能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农民收入不能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进一步放活农村经济
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关键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放活农村经济。
“放活农民”。农民是农村生产力诸要素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对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1)中小型民营企业是安置就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可以把繁荣农村经济与发挥我国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结合起来。(2)加快小城镇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首先要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农民进入城镇的人为障碍。其次要以招商引资、发展民营企业为支撑,大力扶持和培育具有市场潜力的产业。第三要搞好小城镇规划布局,以利于结构调整,实施产业化、规模经营、机械化和对农业的综合服务。第四要制定优惠政策,坚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逐步建立起国家、地方、集体、企业和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元投资体系。(3)建立和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改变分散经营的农民难以在农产品的成本、质量、安全和生态等方面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难以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状况。(4)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搞好就业信息服务,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5)对农民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与再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放活农业”。(1)按照市场机制配置农村生产要素,形成土地、劳动力、资金、科学技术等要素在农业领域合理流动、优化组合的新机制。(2)优化农村生产力布局,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重点解决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问题。建设农产品优势产区,形成优势产业带,使社会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的双重优势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由农民分散调整转向靠企业化运作进行调整,由农业内部调整转向一、二、三产业协调调整,由数量和质量调整转向标准化和规模化调整。(3)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经营体制创新。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是建立科技研发、科技引进、科技推广转化的新机制。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与企业结合,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企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渠道,应该不断加强。对公益性的工作,确保财政经费,搞好各项服务;对经营性的业务,切实放活搞活,做大做强。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点是积极培育和发展能够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力的新型经济组织。实践证明,龙头企业通过中介组织与农民签订合同,成本低、履约率高,产品安全、质量、成本和效益有保障,因此,应将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到重要日程。(4)完善农业支持服务体系。一是尽快研究和建立动物疫情和农作物病虫害应急处置机制,促进种养业发展和扩大出口;二是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和信息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连锁经营、配送、直销、网上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四是建立农业重大灾害保险机制。(5)减轻农民负担,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农业是自身效益低、社会效益高的产业,对农业进行补贴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我国应逐步进行四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将对农产品按产量征税转变为按商品量征税;二是将补贴流通环节转变为直接补贴农民;三是将农业、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农民投资投劳转变为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投资;四是将农民自费参加培训转变为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安排专项基金进行培训。(6)创新农村金融体制,保证资本要素的投入。建立健全受法律约束、规范化、可操作的农村金融组织,包括从提供全面服务的金融机构到为农村工业、农业企业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再到为农户服务的小额信贷机构。鼓励企业投资和开发农业项目。
“放活农村”。(1)精简乡镇机构,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充分发挥农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2)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份额,并向县以下农业和农村倾斜。(3)加强城乡统筹,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目前,农民负担最重的不是“皇粮国税”,而主要是教育双达标、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和电网改造等集资收费。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是农村信息不畅、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农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公共产品,中央和地方要集中财力,以直接投资的方式给予保证。应逐渐使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4)搞好农村环境治理,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
第9版(理论)
专栏:
抓住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何伟
解决“三农”问题,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涉及的问题很多,关键是抓好以下三个问题。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立新的农业体制
考虑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细小的、分散的、适度的规模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一个特点。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什么途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体制,如何使农业生产产业化、标准化,怎样建立起农业产业结构、品种、质量灵活调整的机制?出路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过去人们把农产品加工业归并为轻工业,农业生产什么就加工什么,农业提供多少就加工多少,完全从属于农业生产,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应服务于农产品加工业,因为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联系市场需求,一头联系农户生产,它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组织生产,也就能指导农业生产,成为市场需求和农业生产的中间环节。农产品加工业把农业生产作为第一车间,通过加工生产出适合市场需求的商品,再通过销售实现商品价值,这就形成了产工贸的经济链,三者之间存在着制衡和循环关联,成为一种新的农业体制,其中农产品加工业是关键的一环,抓住它就可以把整个农业带动起来。农业的种植、养殖业不仅在产品品种、数量上要服从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而且在规格、标准、质量上也要服从加工业的需要,如做面包用的小麦与做糕点用的小麦是不同的,工业用的玉米、饲料用的玉米和人食用的玉米也不同,这就需要分种、分收、分储、分运、分加工。农产品加工业具有引导农业生产的功能,能调节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使生产和消费相衔接,从而减少生产的盲目性。
目前,我国农产品销售基本上属于原料销售,即便有一些加工也是低层次的粗加工,销售量很大但产值很低,因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空间很大。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深度,延长加工链条,就能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这是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业发展、扩大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
发展中介组织———建立新的农业组织形式
人们常常用“公司+农户”来概括农民进入市场的途径,这从总体上说是对的,但不完善,从实践来看,应把它调整为“公司+中介+农户”。生产同类产品的农户组织成各种各样的行会、协会等中介组织,就能使分散的农户作为一个整体面对市场,与市场进行沟通。现在提倡订单生产,如果公司联系的农户较少,逐户签订合同还可以做到,如果联系农户较多,采取这种方式就会导致效率低下、成本过高。如果由中介机构代表生产同类产品的农户与公司谈判、签约,就能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使交易规范化,农户的利益也能得到保护。所以,中介组织为农户服务,代表农户利益,是沟通农户和市场的桥梁,是技术推广和经验交流的组织者,是行业自律的倡导者和监督者,是提高农民素质的学校,是帮助农民解决困难的助手,是政府和农户沟通的渠道。但目前已有的一些中介机构,大多数是政府的亚组织,是替政府管农民而不是为农民服务的,不能完全代表农民利益,因而也不受农民的欢迎。中介组织应是政府给予支持和扶持,由农民自愿组成的行会、协会等组织。
建立和完善中介组织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民没有种田的自主权,种什么、种多少、收获后卖给谁、按什么价格卖,都是政府说了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有了种田的自主权,但农民不知道种什么,不了解市场需求,不能保证自己的产品都能卖出去。不用说农民,就连管农业的政府官员对此也不一定清楚,因为市场情况非常复杂,千变万化。这就需要有中介组织研究和掌握国内外市场情况、各国的有关政策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并将这些信息以及市场需要的产品及其品种、数量、质量、标准提供给农民,组织农户进行生产和销售。中介组织代表农民与有关公司签订合同,开拓市场,打开销路,维护农户的权益,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发展农村教育———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解决“三农”问题,重中之重是教育问题。
在欧洲市场上有一种非常走俏的新品种苹果,叫做“粉红女士”。几年前,欧洲苹果协会发现我国陕西渭北高原是这种苹果的优生地,就来到这里推广种植。但当欧洲代理商带着300吨的订单前来收购时,却发现大部分果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果树管理,苹果大小、颜色、口感都变了。外商验收达到标准、最终收购的只有20吨。这表明,只有优越的自然条件,没有掌握知识和技术的人,也生产不出合格的高质量产品。相反,没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只要有知识、有技术,也可以富起来,如日本、我国的温州等。
知识就是金钱,知识就是财富。受教育的程度与收入是正相关关系。美国20世纪50年代,高中毕业生与大学毕业生收入差为42%,80年代上升为84%左右。在我国深圳等地,拥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等不同学历的人年收入相差在1万元左右。近些年来,我国教育发展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我国农业劳动力占全国总劳动力的66%,所提供的GDP却只占全国的15%。这种低下的劳动效益与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有很大关系。近几年中央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但对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来说,还相差甚远。农村教育不仅包括九年义务教育,还有职业技术教育和在职教育等,这都需要大量的教育经费投入。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培养出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的农民,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所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应长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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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习通讯
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席世江
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执政,首先是指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和党章的明确要求,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其次是指党的领导要靠执政来体现,必须不断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同时,依法执政又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决定着依法治国的成效,反过来,依法治国的效果又是对依法执政能力的检验。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也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显著特点。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握和处理好三者的关系,才能大大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依法执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执政既是重要环节,又是必要条件。一个国家,执政党能否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机构能否依法运转,从而决定着能否真正实行依法治国。通过依法执政,可以更好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
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善于从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所肩负的时代任务出发,把党的执政方式纳入法制的轨道,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才能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党的方针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既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又善于运用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权力的性质、作用和特点,决定了依法执政的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从性质上看,宪法明确规定,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执行由人民代表组成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程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标志着依法治国的程度,从而体现着我们党依法执政的能力。从作用范围来看,政府行政权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及其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广泛联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依法行政的水平,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整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领域法治化的进程,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直接影响着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增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念,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与制约的观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违犯法律就应受到法律制裁的观念,自觉而坚定地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模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这也是不断提高我们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学会感激
葛晨虹
感激在许多时候是一种感恩的心情。
我们感到大自然有恩于我们,父母有恩于我们,我们所在的社会以及周围的人们都有恩于我们。有时候,我们觉得映入眼帘的一切,哪怕是一棵树、一朵花、一汪清水、一片绿地,都值得怀着感恩的心情去对它们微笑。
很多时候,感激这种心情会带来一种良好的人生感觉,使我们感到愉悦和温暖。心存感激,生活中才会少些怨气和烦恼;心存感激,心灵上才会获得宁静和安详。心存感激地生活,才会敬畏地球上所有的生命,珍爱大自然一切的惠赐;心存感激地生活,才会时时感受生活中的“拥有”,而不是“缺少”。
感激就是这样,既简单又复杂。一段时间以来,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千千万万无私奉献的人,许许多多感人肺腑的事,使我们思考,也给我们启示:感激不只是一种心情,而且是一种素质;不仅应当心存感激,而且需要学会感激。
感激是一种爱的表达。感激之中一定蕴涵着一份做人的谦虚和真诚,一种对他人的感谢与尊重。从这一点上看,感激不是每个人都能自然拥有的;在这个意义上说,感激实在是一种美德。
感激也是一种做人的责任。从美德角度而言,感激是一种“应当”的回报。但这种回报不是一种简单的来往,不是一种外在的负担,更不是一种讨价还价式的交易。真正的感激应该从美德和真情中生成,表达爱的愿望和善的回声。“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感激就是这种回报,它不是简单的投桃报李,而是为了永修友好。
自私自利的人往往很难怀有感激的心情,也缺乏感恩的美德。崇德重礼的孔子曾把忘恩负义之人斥为“小人”。在他看来,回报有这样几个层次和方式:以德报德、以怨报怨、以德报怨、以怨报德。不能容忍的是“以怨报德”,值得提倡的是“以德报德”。当然,孔子也不主张“以怨报怨”或者“以德报怨”。千百年来,忘恩负义之人之所以遭人鄙视和唾弃,就是因为他们自私自利、自负傲慢、缺乏爱心,与人之美德相悖,与人之良心不符,带给生活的不是互助互爱,带给人性的不是美好完善,带给社会的不是和谐公正,而是相反的东西。
对一个人来讲,做人、处世以及交往、生活,应该讲求感激和回报,讲求良心和道德。对于一个社会来讲,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一个倡导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社会,必然要求人们在享受社会一切有益成果的同时,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贡献。如果不是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有德者默默奉献而少有回报,无德者坐享其成却心安理得。奉献社会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报答,有德就会成为有德之人的负累,缺德倒可能成为无德之人的便利。借用经济学中的一句话,“劣币驱逐良币”,其结果必然导致社会风气败坏,人际关系恶化。
一个人自觉自愿地奉献社会、服务他人,也许他并不希求对等的回报,但承受奉献的一方却有责任对做出奉献的一方给予回报。这是道德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必然要求。其实,社会越是回报个人的奉献,个人就越乐于奉献社会;个人对社会的奉献越多,社会为个人提供的权利、保障和幸福也就越多。这也正是我们应当心存感激、需要学会感激的道理所在。
社会是一个集体,生活像一条河流。学会感激,以感激的心情去把握生活,用感激的心情去回报社会,我们的生活便会显出更多的善意和爱心,我们的社会便会增添更多的和谐和公正。
第9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深入的探索 有益的启示
——读《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问题研究》
于沁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命题及其理论与实践,对于科学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现实与未来,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理论界形成了许多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成果,赵明义等撰写的《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问题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就是其中一部较有特色的著作。
该书以科学社会主义如何实现“本国化、本民族化、时代化、当代化”为主线,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发展进程的原则构想,到列宁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理论;从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的艰辛探索,到邓小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再到当代中国正在进行着的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实践,并结合世界社会主义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探索与阐述,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第一,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角度,揭示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与中国革命及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它既包含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又包含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实践经验和中华民族的优秀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该书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研究思路。全书“总论”篇,用较长的篇幅回顾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程,由此揭示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这样一种研究思路对以后各卷,即具体阐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各个具体层面,发挥了主线和统领全局的作用。
第二,从中国共产党历史进程的角度,揭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内涵。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一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光辉历史。由毛泽东同志首创,邓小平、江泽民同志继承、丰富和发展,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行了艰辛探索和不懈奋斗,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已经成为在21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法宝。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上,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些理论成果深刻诠释了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内涵。
第三,从我们正在进行的伟大事业的角度,揭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意义。历经革命、建设与改革,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不断推向前进。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紧密结合我国历史发展的进程。该书作者用大量篇幅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进行了系统总结,对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形成的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思想精髓进行了系统梳理,同时也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的突出贡献进行了深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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