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列斯

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在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的讲话(1920年3月15日)

字号+作者:列宁 来源:马克思主义文库 2022-08-30 11:25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在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的讲话[122](1920年3月15日) 记录   同志们,洛佐夫斯基同志说,布哈林同志和我部分地同意他的意见。这说得对。你'...

在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的讲话[122]c06品论天涯网

(19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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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洛佐夫斯基同志说,布哈林同志和我部分地同意他的意见。这说得对。你们写了个提纲,但是你们现在又在为什么辩护呢?那就应当把你们的提纲删节一番,因为提纲写的是“基本原则”,但是我们却不从实际出发。你们就这样写吧。这样你们的提纲究竟还剩下什么呢?今天我有机会出席了水运员工大会,在那里参加了辩论,伊先科同志说:“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保证我们象实际工作者那样提问题。”你们就这样写吧,可是你们却不是这样写的;你们写的是“基本原则”。你们的根据在哪里呢?有谁来辩护呢?谁也没有。都在向后退。就这样写吧,那时一半的分歧意见就会消失。要知道,你们过去写的是不对的。你们在哪里回答过那个反对集体管理制的理由呢?除了有3名、5名、7名工人参加集体管理机构以外,究竟哪里还有广大群众参加呢?你们愿意不愿意广大群众参加呢?当然,谁不愿意这样,就该把他撵走——别的没有什么可说的,但这并不是理由。你们说的是“广大的非党工人群众”。这样的群众在任何一个集体管理机构里都没有。这是不对的,决不能这样来谈论问题。为了吸引广大的非党群众,需要的并不是这种办法,而是需要教育他们,需要提拔他们,使他们活跃起来。纺织工会和其他工会中央委员会委派过多少工人?3个月内提拔上来了多少工人,派下去了多少工人?请把数字告诉我,那时我便会说:这才是人才。写写“原则”,这太幼稚了:研究了两年,写了几条原则——人们是要嘲笑的。这里的理由与结论不相符合,用3—7个人组成的集体管理机构来保证广大群众参加,人们对此是要嘲笑的。这是第一点反对意见。
  第二点,我想提一下资产阶级:我们不向资产阶级学习,又应该向谁学习呢?资产阶级是怎样管理的?当它还是统治者的时候,它是作为一个阶级来管理的,可是难道它没有委派过领导人吗?他们的发展水平我们还没有赶上。他们善于作为一个阶级进行统治,善于通过任何人进行管理,由一个人负全责,在他们的上层有一个人数不多的集体管理机构,他们并不议论什么基本原则,也不起草这类决议,——全部政权在他们手里,而懂行的人就有职权。工人还没有达到这个地步,为了取得胜利,我们必须屏弃旧的偏见。工人阶级的统治地位体现在宪法中,体现在所有制中,还体现在正是我们推动事物前进这一点上,而管理则是另一回事,这需要本领,需要技能。资产阶级很懂这一点,而我们还不懂。让我们学习吧。我们已经在这里说过,必须把政权牢牢地掌握在手里,至于应当怎样进行管理,我们还没有学会,我们还必须多多学习管理的本领。
  第三点理由:要懂行。不懂行,没有充分的知识,不懂管理这门科学,你们又怎么能够管理呢?真是可笑!这里哪有什么严谨可言呢?你们尽说这些话有什么用呢?要管理,就必须熟悉业务,做一个出色的管理人员。什么地方说过:这样就需要集体管理制呢?我们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太少了,从这里倒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集体管理制决不能实行。那就请接受提纲吧,在提纲中是这样写的:要给专家配备政治委员、政委小组等等。只要你们还没有要懂行和尊重专家这一原则,这就说明我们的观点还很肤浅。这样任何工业战线都建立不起来。要有统一意志!不这样,这条战线上就不会有什么独裁,而只会因循拖延。要知道,在那里闹摩擦,而不是进行管理,这是典型的现象。请委派有经验的专家吧,但是我们现在就已经知道,如果我们把内行和外行放在一个集体管理机构里,那就会各执己见,莫衷一是。这是第五点理由。[注:显然,还有反驳集体管理制的第四点理由,但是这一点在记录中没有记下来。——俄文版编者注]大家都在写决议,说人人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然而这一点在哪里实现了呢?请大家说说看,我们在哪里这样划分过责任?管理国家已经学了两年,而大家还在写“基本原则”。这真可笑,这是二年级学生干的事(在学拼音),说说你们的经验吧,从中我们就会看到,你们是多大的行家,哪里还不够内行。据说,炮兵部门的工厂管理工作很糟。要知道,这个例子是洛佐夫斯基和托姆斯基举的。什么时候?洛佐夫斯基同志,应当考虑到苏维埃共和国的状况:我们究竟是从哪里开始的,谁在领导?——克雷连柯,德宾科,波德沃伊斯基,以至托洛茨基,我们当时就是这么一个集体管理机构。高尔察克和邓尼金揍了我们,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当时我们是7个人一起领导,我们不得不学习了两年,才转而实行一长制。是否应当考虑到这一点呢?这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把共和国的两年历史拿过来一笔勾销。为什么?不喜欢这段历史吗?那就请你们再从头做起吧。苏维埃国防特命全权代表李可夫又怎样呢?李可夫也已经一个人在支撑着。你们不了解自己的历史,自己的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和苏维埃共和国的历史。历史告诉我们说:工人的集体管理组织变成了一些十人领导小组,搞得糟透了,于是高尔察克就揍了我们,这一揍,倒揍得好,因为我们学会了一些东西,学会了要严格控制集体管理制。我们拟好了四项办法,请接受这四项办法吧[123],请接受中央委员会的提纲吧。你们要立足于苏维埃政权的两年历史,立足于它的经验,而不要立足于那些肤浅的、把你们搞糊涂的议论……[注:速记稿中以下字迹不清。——俄文版编者注]一个成熟的工作人员是不会害怕任何专家的,他们说,“如果委派有经验的人来,那么我们的机器就会开动起来”。成熟的工人就是这样议论的,而胆怯的人却说:“但愿别使我连一个专家也没有。”这是软弱的表现。不要再诉苦了,要成熟起来。


载于1924年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出版社出版的尼·列宁《关于工会运动问题的论文和演说》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0卷第221—224页



  注释:

    [122]这是列宁在1920年3月15日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的讲话。
  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的这次会议是为讨论米·巴·托姆斯基关于工会的任务的提纲(公布于1920年3月10日《经济生活报》第54号)而召开的。托姆斯基的提纲主张在工业企业的管理中实行集体管理制。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选出的委员会事先讨论了这个提纲,但是保留了它的全部原则性论点。在党团的会议上列宁多次发言坚持一长制,对托姆斯基提纲提出批评和修改意见。但是,经过讨论,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党团仍然反对一长制,对托姆斯基提纲稍作修改后予以通过。——[245]。
  [123]由于当时还没有制定出一种公认的苏维埃企业管理形式,在过渡到完全实行一长制的过程中,曾允许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的工业管理办法。(一)从工人中选拔经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担任企业的领导,专家和工程师在他之下充当技术方面的助手。(二)由事实上起领导作用的工程师和专家担任企业的领导,在他下面设置一个工人出身的、有广泛的权利和义务参与各方面事务的政委。(三)由专家经理领导企业,配备1—2名共产党员做助手,这些助手有权利和义务全面参与工厂管理工作,但是无权搁置经理的决定。(四)由一个人数不多又密切协调的集体来领导企业,其主席对整个管理工作负责。以上工业管理形式由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参看《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2分册第9—10页)。——[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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