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公债法案及其说明
一
科伦7月25日。有一次,伦敦幸福的圣詹尔士区的一个著名的骗子手到陪审法庭受审。他被控告的原因是:他把全城闻名的守财奴的钱箱减轻了2000镑。
被告开始说:“陪审员先生们,我不想占很长时间来哓哓不休地使你们不耐烦,因此,我不准备多说。我的辩护是带有政治经济性质的。我从克里普斯先生那里拿了2000镑。这的确是事实。可是我拿私人的钱是为了把它们交给社会。这2000镑到哪儿去了呢?我难道自私自利地把这些钱保存起来吗?请你们搜查我的钱袋。如果能找到一个辨士,我就把我的灵魂以一个法新卖给你们。这2000镑你们可以在裁缝那里、在小铺老板那里、在饭馆等等地方找到。那末我究竟干了什么事情呢?守财奴把金钱埋在坟墓里,‘只有强制公债’才能把‘这些无益地埋在坟墓里的钱’挖出来,而我使这些钱‘流通起来’了。我帮助了流通,而流通是创造国民财富的首要条件。先生们,你们是英国人!你们是经济学家!你们不要给民族的恩人判罪!”
圣詹尔士区的经济学家现在在凡迪门地方[注:塔斯马尼亚。——编者注],他有可能深思一下自己同胞的那种盲目的忘恩负义行为。但是他并没有虚度年华。他的原则成了汉泽曼的强制公债的基础。
汉泽曼在说明这一措施的理由时说:“发行强制公债是以下面一个无可争辩的理由为依据的:大部分现金或多或少地、无益地存在私人手中,只有用发行强制公债的办法才能使它们流通起来。”
你们消耗资本就会使资本流通起来。如果你们不使它流通起来,国家就要消耗它,以便使它流通起来。譬如一个纺织工厂厂主雇用了100个工人。假定他每天付给每个工人9个银格罗申,那末,每天就有900个银格罗申或30个塔勒从厂主的口袋里转移到工人的口袋里去,又从工人的口袋里转移到小铺老板、房东、皮鞋匠、裁缝等等的口袋里去。30个塔勒的这种旅行就叫做塔勒的流通。厂主从他只有亏本才能卖出他的棉织品或根本卖不出去的时候起才停止生产和停止雇用工人,而随着生产的停止,30个塔勒的旅行也就停止了,流通也就停止了。我们要强制恢复流通呵!——汉泽曼感叹地说。厂主为什么把钱无益地摆在他那里呢?他为什么不使它流通起来呢?在天气好的时候,许多人在街上散步。汉泽曼为了制造好天气,就把人们赶到街上去,强迫他们散步。好一个制造天气的能手!
内阁危机和商业危机使资产阶级社会的资本无利可图了。国家为了帮助这个社会摆脱困境,也就要剥夺资本本身。
18世纪著名的交易所投机商人犹太人品托在他的“关于流通”[156]一书中推荐有价证券的交易。有价证券的交易虽然不创造任何东西,但它能促进流通,促进财富从一个钱袋向另一个钱袋转移。汉泽曼把国库变成旋转国民的财富的旋盘赌的[注:旋盘赌是一种赌博,以一种旋转的圆盘置于桌中央,盘中刻有带号码的球槽,盘中放有一球,旋转圆盘,然后看球落入哪个槽来决定输赢。——译者注]赌盘。汉泽曼-品托!
但是汉泽曼在说明“强制公债法”的“理由”时碰到了严重的困难。为什么自愿公债没有带来所需要的金额呢?
大家知道,现在的政府享有“绝对的信任”。大家知道,大资产阶级的爱国主义精神是非常热烈的,它只是抱怨某些煽动叛乱的人竟然不赞同它的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信任。大家知道,各省都递了表示忠诚的保证书。然而“不管这一切的一切”[157],汉泽曼不得不把富有诗意的自愿公债变成平淡无味的强制公债!
例如,在杜塞尔多夫区,贵族认购了4000塔勒,军官认购了900塔勒。除了杜塞尔多夫区的贵族和军官外,究竟在哪里能找到更大的信任呢?皇室各大公认购的情形根本不值一提。
我们让汉泽曼本人给我们解释这种现象。
“到目前为止,自愿认购的数目并不多。也许,这种情况与其说是由于不够信任我们的制度。不如说是不了解国家的真正需要,同时,在没有弄清楚是否真正要吸收居民的货币资金和吸收多少以前,每个人都认为可以观望一下。根据这种情况可以希望,只要向人家解释清楚义务认购公债是必不可免的,所有的人都会量力自愿认购。”
境遇极其悲惨的国家向爱国主义呼吁。它恳求爱国主义献给祖国1500万塔勒,而且甚至不必赠送,仅仅自愿认购公债就行了。对国家的信任是不可动摇的,可是所有的人对国家求援的呼声却充耳不闻。遗憾的是,所有的人都这样“不了解”“国家的真正需要”,他们都怀着无比惋惜的心情暂时不准备给国家任何东西。不错,人们非常信任国家政权,可是可敬的国家政权却断言:国家需要1500万塔勒。人们正是由于信任的缘故才不相信国家政权的声明,人们把它求助1500万塔勒的号叫仅仅看做是一般的玩笑。可敬的宾夕法尼亚人的故事是大家都知道的,他从来也不借给自己的朋友一块钱。他对他们的有条理的生活方式那样信任,他对他们的殷实可靠的事业那样相信,以致他直到临死都不“了解”他们“真正需要”钱。他把他们的迫切要求仅仅看做是考验他的信任的一种意图,而他的信任是不可动摇的。
普鲁士国家政权发现整个国家内居住的全都是这种宾夕法尼亚人。
但是,汉泽曼先生还用另一种特殊的“情况”来说明这种奇怪的政治经济现象。
人民不自愿出钱,“因为他们认为可以观望一下,看是否真正要吸收他们的货币资金和吸收多少”。换句话说,谁也没有自愿出钱,因为每个人都在观望,什么时候将迫使他们 出钱和出多少。小心谨慎的爱国主义呵!高度复杂的信任呵!在惬意的、热情的自愿公债后面现在隐藏着的是阴暗的、忧郁的强制公债,汉泽曼先生就是根据这种“情况希望所有的人都量力自愿认购公债的”。现在至少连最顽固不化的怀疑者也不会不了解,而且会深信:国家政权实在迫切需要钱,但是全部事情,象我们在上面所看到的,就糟在这种令人痛心的不了解情况上。如果你们不把钱交出来,就要从你们那里索取,而这不论对你们或对我们来说,都会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我们希望:你们的信任将不再是那样过分,不再是娓娓动听的漂亮话,而成为叮当发响的塔勒。Est-ce clair?〔明白吗?〕
不管汉泽曼先生对这种“情况”抱着怎样的“希望”,可是他的宾夕法尼亚人的多疑癖也已传染了他,他觉得不得不采用更加强烈的刺激剂来促进信任。信任诚然存在,但无论如何不愿表现出来。必须用刺激剂来使它摆脱这种隐蔽状态。
“可是,为了更有力地刺激人们来自愿认购公债(比强制公债的前途有力),在第一条中规定按3 1/3%的利率付给利息,并确定一个日期(10月1日)[注:括弧里的话是作者的。——译者注],在这个日期以前还可以认购利率为5%的自愿公债。”
这样,汉泽曼先生就给认购自愿公债的人规定了1 2/3%的奖金。现在,爱国主义一定会变成现金,钱箱子马上就可以打开,信任的金流将源源流入国库。当然,汉泽曼先生认为富人认购的公债的利率比穷人的高1 2/3%是“公平的”,因为从后者手中只能用强力才能夺取最必要的东西。此外,穷人还应当负担诉讼费用,作为对他那种不太令人满意的财产状况的惩罚。
这样,圣经上的一个箴言正在实现。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注:见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25章第29节。——译者注]。
二
科伦7月29日。正如皮尔曾经给谷物税发明了“调节制”[158]一样,汉泽曼-品托也给非自愿的爱国主义发明了“调节制”。
我们的汉泽曼在他的对法案的说明中写道:“义务认购公债的百分比按累进制计算,因为很明显,和财产增加的比例相比较,拥有金钱的可能性是按照算术级数的比例增长的。”
财产增加了,拥有金钱的可能性也随着增长。换言之:手里拥有的金钱越多,就越能拥有更多的金钱。这一切暂且都是正确的。但是,甚至当财产按照几何级数的比例增加时,拥有金钱的可能性也只是按算术级数的比例增长的。这是汉泽曼的发明。这个发明超过了马尔萨斯认为人口按几何级数增加而生活资料只按算术级数增加的原理,它将使汉泽曼在后代中间享有更大的荣誉。这样说来,如果财产增加的比例是
1,2,4,8,16,32,64,128,256,512,
那末,按照汉泽曼先生的发明,拥有金钱的可能性的增长则是
1,2,3,4,5,6,7,8,9,10。
尽管义务认购公债的数目表面上在增加,可是在我们的经济学家看来,拥有金钱的可能性却随着财产的增加而下降。
塞万提斯在一个短篇小说[159]中描写过一个被关在疯人院中的非常伟大的西班牙财政学家。这个财政学家发明:如果
“国会通过一项法律,根据这项法律,陛下所有14岁至60岁的臣民,在一个月中间必须有一天只吃面包和水(究竟在哪一天由他们自己选择),把这一天需要买水果、蔬菜、肉、鱼、酒、鸡蛋和豆子的钱省下来分文不留地交给陛下,破坏誓言应受到惩罚”。
那末西班牙的国债就会偿清。汉泽曼简化了手续。他建议他的凡是年收入为400塔勒的西班牙人在一年中能够有一天放弃20个塔勒。他建议财产少的人应按照调节制在40天内几乎放弃一切需要。如果他们在八九月间找不到20个塔勒,在10月里司法执行官就要去找他们。因为俗话说:只要找就可以找到。
我们来继续探讨我们普鲁士的奈克尔的“说明”。
他开导我们说:“营业的从最广义上讲的一切收入,即不管这种收入是否应课营业税,同医师和律师的收入一样,在计算的时候只能扣除生产费用(包括债务的利息在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定纯收入。根据这种理由,如果按照收入计算出来的公债额高于按照流动资本计算出来的公债额,那就不必去注意营业流动资本。”
Nous marchons de surprise en surprise〔意外的礼物给我们一件一件地送来〕。确定收入时只能扣除流动资本,因为强制公债无非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所得税。可是,企业的费用和企业主的收入的关系,就同树木的干与根和树木的果实的关系一样。因此,根据上述应当课税的是收入而不是流动资本这一理由,如果对国库更有利,那末应当课税的正是流动资本而不是收入。由此可见,“用什么办法计算纯收入”在汉泽曼先生看来是完全无关紧要的。他所感到兴趣的只是,“用什么办法计算”可以使国库“获得最多的收入”。图谋侵犯流动资本的汉泽曼先生,象野蛮人一样,是砍树取果。
“因此,如果(根据法案第9条)[注:括弧里的话是作者的。——译者注]按照营业流动资本计算出去的公债数额高于按照收入的10倍计算出来的数额,那末就按照前一种方式计算”,那时就应当“注意营业流动资本”本身。
由此可见,每当国库认为合乎自己利益的时候,它可以把财产作为自己要求的基础,而不把收入作为自己要求的基础。人民要求调查秘密的普鲁士国库。办事内阁这样回答这个不知分寸的要求:它有权深入地审查所有账簿和编制关于全体公民财产状况的清单。普鲁士的宪政时期不是由人民检查国家的财产状况开始,相反地,而是由国家检查公民的财产状况开始。这样,就给官僚制度无耻干涉公民交往和私人关系大开方便之门。在比利时,国家也发行强制公债,但它仅仅满足于税收册和抵押登记簿,满足于现有的官方文件。而办事内阁却把普鲁士军队的斯巴达精神运用到普鲁士的政治经济学中去。
诚然,汉泽曼在自己的“说明”中企图用种种甜言蜜语和友好诺言来安慰公民。
他低声对他们说:“摊派公债是以自报为基础的”。“凡能引起敌意”的一切,都是不容许的。
“甚至不需要关于财产各个组成部分的一般资料。”“为检查自报情况而成立的区委员会应当用善意的说服办法号召大家自愿认购公债,只有在这种办法无效时,才由区委员会确定认购的数目。对区委员会的决定有意见时可以向省委员会提出申诉等等。”
自报!甚至不需要任何关于财产各个组成部分的一般资料!善意的说服!申诉! 难道这些你还嫌少吗?[160]
让我们立刻从末尾即从申诉开始谈起。第16条规定:
“征收在规定的日期内进行,而不管所提出的申诉,如果将来申诉被认为是有理由的,可以退还所缴纳的款额。”
总之,首先是强制征收,而不管申诉,然后是承认申诉的理由,而不管强制征收!不仅如此!
“在申诉被全部或部分地驳回的情况下”,申诉的“费用应由申诉者负担。在必要时,这些费用应按行政方式征收”(第19条)。凡是知道在经济上不可能精确估计财产的人,立刻就会明白申诉总可以被部分地驳回,这样一来,损失总要由申诉者负担。因此,不管是怎样的申诉,金钱损失始终是和它形影不离的。多么值得欢迎的申诉权呵!
让我们再从末尾回到开头,即从申诉回到自报吧!
看来,汉泽曼是不害怕他的斯巴达人虚报产额的。
根据第13条的规定,“义务认购公债者的自报是摊派公债的基础”。汉泽曼的法案的结构是这样的:从房屋的基础不可能判断出它以后的轮廓。
或者,更确切些说,“自报”(它将以“报税单”的形式交给由“财政大臣”先生“或根据他的委托而由区行政机关任命的特殊官吏”)这个基础现在得到了更深刻的论证。根据第14条的规定,“为了审查自报说明书,需要召集一个或几个委员会。委员会的主席及其他委员均由财政大臣或由他授权的当局任命,其人数不得少于5人”。因此,财政大臣或由他授权的当局的任命就构成了审查的真正基础。
如果自报同这种由财政大臣任命的区委员会或市委员会的“意见”有分歧,就把“自报者”请来,让他说明理由(第15条)。不管他是否提出这种说明,反正都一样,因为一切都要看自报是否使由财政大臣任命的委员会“感到满意”来决定。如果自报不能令人满意,“委员会就根据自己的公议来确定认购的数目,并把这一点通知义务认购者”。
首先由义务认购者自报,并把这一点通知官吏。现在由官吏进行公议,并把这一点通知义务认购者。“自报”的结果怎样呢?这个基础结果被彻底破坏了。自报只不过是对义务认购者进行切实的“审查”提供了理由。别人的公议则直接造成了强制征收。第16条中规定:
“区(或市)委员会的决定应交给区行政机关。区行政机关根据这些决定立即编制公债数额一览表,并把它们交给相应的征收处,按照现行税务条例进行征收,必要时可以采用强制手段。”
我们已经看到,申诉的道路并不是经常“蔷薇遍布”,而且也荆棘丛生的。第一,检查申诉的区委员会是由根据1848年4月8日的法律选出来的复选人所选出的代表组成的。
但是,在强制公债面前,全国分成了两个敌对的阵营——倔强者的阵营和忠顺者的阵营,在区委员会中,对后者已经缴纳的和答应缴纳的款项不会提出任何异议。所以,代表只能从忠顺者的阵营中间选举(第17条)。
第二,主席由财政大臣任命的委员担任,并且派一个官员担任秘书,暂时归他领导(第18条)。
第三,区委员会有权对财产或收入进行特殊的公议,同时为了这个目的,还可以要求交出估价单,或者可以审查账簿。如果这种审查还嫌不够,可以拷问申诉者的口供,叫他宣誓。
由此可见,如果有人不是无条件地同意接受由财政大臣任命的官吏所做的“公议”,那他就应当让2个官吏和15个竞争者去了解他的全部财产状况,作为对他的一种惩罚。这就是荆棘丛生的申诉的道路!因此,汉泽曼在草案说明中所讲的下面一段话简直是对他的读者的嘲弄:
“摊派公债是以自报为基础的。为了使它不致引起丝毫的敌意,甚至可以不要求关于财产各个组成部分的一般资料。”
办事大臣在他的法案中甚至没有忽略对“破坏誓言”的惩罚,——真是和塞万提斯笔下的空洞计划制订者一模一样。如果我们的汉泽曼不去煞费苦心地捏造他那虚假的说明,而用喜剧角色的口吻说出以下的话,也许要更为痛快一些:
“如果你们不借给我钱,叫我怎么去还旧债借新债呢?”
但是,在目前,当普鲁士为自己的特殊利益而准备背叛德国和力图起来反对中央政权的时候,每一个爱国者的职责就是不要自愿为强制公债付出一个分尼的钱。只有彻底剥夺普鲁士的生活资料,才能迫使它向德国屈服。
写于1848年7月25—29日 载于1848年7月26和30日“新莱茵报”第56和60号 原文是德文 俄文译自“新莱茵报” |
注释:
[156]伊·品托“关于流通和信用的论文”1771年阿姆斯特丹版(Ⅰ.Pinto.《Traité de la Circulation et du Crédit》.Amsterdam,1771)。——第308页。
[157]弗莱里格拉特的诗篇“不管这一切”中的叠句。——第309页。
[158]调节制(Sliding-Scale)是英国谷物法存在期间实行过的一种规定谷物税的制度,按照这种制度,谷物税的高低同国内市场的谷物价格标准成反比例。在关于调节制的法律中,有一项法律是1842年由皮尔内阁实行的。——第312页。
[159]塞万提斯“示范小说”。关于狗的谈话的故事。——第312页。
[160]引自海涅的诗集“还乡曲”(《Heimkehr》)。——第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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